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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欣欣:胜选者和败选者的背后

2009-1-27 11:00 PM| 发布者: 昨夜雨| 查看: 595| 评论: 0

摘要: 这是去年12月15日写的读书笔记,贴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些信息。承君好去兄的介绍,读了David Remnick所著《Reporting: Writings from The New Yorker》

这是去年12月15日写的读书笔记,贴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些信息。承君好去兄的介绍,读了David Remnick所著《Reporting: Writings from The New Yorker》。我完全没有写评论的本事,为了致谢,勉力而为。

2000年我平生第一次用手投票,选票投给了高尔。这位总统候选人长得端正,可以说是太端正了,举手投足教养好得都僵掉了。那次选举因佛罗里达州争议性选票,高尔输给了总得票数不及他的布什。败选之后,这人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再次看到他时,我直犯嘀咕:"这个蓄了大胡子,身型巨大的人真是高尔?“嘀咕归嘀咕,但觉得他不再像个腊人儿了   。作为纽约客的写手,David Remnick显然很了解读者。在<<混乱的大选>>(The Wilderness Campaign)中,他写道:”当高尔出现在公众面前,主要是在教室里,他自我介绍道:‘嗨,我是高尔,曾经的下届总统。’…. 人们望着这位毛茸茸的,体积相当巨大的人--不知是何感觉,也不知如何反应。他们开始笑了,似乎想帮助高尔减轻痛苦。‘那是他这辈子心碎的时刻’,高尔的长女Karenna如是说。”

David Remnick写过不少公众人物,高尔是其中之一。写公众人物首先要有资源。在写《混乱的大选》之前,David Remnick访问了高尔,所以他能写高尔为保护树木而特意将屋墙建成弯曲状,他还能嘲笑高尔拥有两辆汽车不够环保等。然而,出于公关的考量,拥有并不等于能够使用,写手的功夫在于能把众所周知的人事写得好看,其意又非帮忙帮闲,David Remnick可谓高手。

高尔出身政治世家,犹如罗斯福,JFK等,他从小就是被培养当总统的,败选对其打击很大,更何况他败得又很窝囊。HBO影片<<Recount>>记录了那次大选,民主党人谴责它是“选举制度系统化的堕落” 。当高尔接受高法裁决之后,前国务卿共和党人詹姆斯.贝克说:“这次大选证明了这个制度(民主制度) 运作正常。” 这话没错,但从他嘴里说出,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味道   。

在美国历史上,和高尔命运类似的总统候选人还有1824年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 ,1888年的格莱吾尔.克利佛兰(Grover Clevenland) 和1876年的塞缪尔.狄尔登( Samuel Tilden) 。杰克逊在其有生之年从未停止指控“选举中的作假腐败和贿赂” 。克利佛兰却在四年后卷土重来,最终当上了美国总统。民主党候选人狄尔登的经历与高尔几乎相同,不同的仅是由共和党人占多数的特别委员会来裁决选举争议。在民主党内,狄尔登经受了很大压力。他避居欧洲,从此远离政治。其墓志铭是:“我依然相信人民”,挺悲壮的啊 。

美国和英国的议会制度不同,美国的败选总统既不可能在本党内担任领导也不能在议会占据显著位置。选举之后,高尔必须隐藏起愤怒情绪,以平和的姿态面对媒体和公众的同情,很多时候同情更令人难堪。对比旧事,David Remnick以为:“仅仅蓄须增重,高尔已表现得相当优雅了。”

2004年我再次投票,选的也不是布什,虽然我并不喜欢民主党候选人科尔,但只能在两个讨厌的人中挑一个比较不讨厌的   。布什任期八年,我从未认为他是我的总统,却要为他的无能受累。他真是无能吗?听听高尔怎么说:“我不属于怀疑其智力的那一派,智能有多种多样。他表面上是个强者,但关起门来却是胆小鬼。他献媚于听命于将他送入白宫的富人利益集团,对他们的要求,他总是yes,yes yes...。”我感觉这话的可信度较高。然而,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想布什不仅代表特殊利益集团,在意识形态上,他具有相当广泛的群众基础。

据Michael Massing在《纽约时报·书评》上报道,处于美国心脏地带的俄亥俄州,在布什执政期间失去了31万5千个制造业的工作,家庭的中间收入下降了3%,大约33万人堕入贫困线,然而在2000年-2004年选战中,这一地区还是“红色”。对比一下2000年,2004年和2008年投票和各方得票数,差距并不很大,换句话说,参选民众把票投给谁并不完全被个人经济利益所左右。在美国中西部,从一个人的职业生活习惯几乎可以推断出他(她)会选布什。他们是居住郊区小城镇的白人,那些区域具有工作区的“卧室”之称。他们周末必去教堂,其中不少是小生意人。他们喜欢听乡村音乐,经常看Fox News,佩林将他们称作“真正美国人”。他们的家常食品是肉汁土豆泥,常听保守右派分子广播节目,那些节目主持人甚至将绿色蔬菜都视为“精英之绿”。他们中的很多人认为受精卵就是生命,因此在本州立法反对堕胎。佩林就是一例(注1),她怀第五个孩子时已验出染色体激变,但她还是生下这个孩子,从行动上反对优生优育的科学信仰。阿拉斯加的人口只与俄亥俄州哥伦布市相当,估计那里不需要优生优育 。尽管“红州”的教堂视“性”为大忌,但据2004年的统计,内华达,亚历桑那,新墨西哥,密西西比,德克萨斯,少女怀孕率最高,这些州都是红色的,而少女怀孕率最低的州除了南达克达之外都是蓝色(见"Red Sex, Blue Sex", New Yorker Nov. 3 2008)。

“红州”的很多民众只呆在本州,偶然会去邻州晃一晃。他们不仅没出过国,甚至连东海岸都没去过。最近看PBS的记录片“Two Days in October ”,其中提到麦迪逊城里的警察觉得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犹如外国,一警官说:“那些学生都是东海岸来的孩子,他们很有钱,好像什么都买得起。”那部片子说的是1960年代的事情,但至今美国的心脏地带仍然和东西海岸相当隔膜。尽管美国是个移民国家,1990年代,我走到街上还会被人投以好奇的眼光呢:wink:  。 选举前,我接触到的最害怕奥巴马“Spread wealth”并不是有钱人,而是理发师和清扫工   。江岩声兄说:“西人对人是远交近攻”,不是没有道理。移民中的大多数总会有一样长处,要么受过高等教育,要么工作特别卖力,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虽然未必“近”到威胁生存的程度,但在潜意识里,移民未必就不是对“Real American"的一种威胁。当非我族类的陌生东西进入自己熟悉的世界,并开始占据一席之地时,恐惧本是常情,奥巴马又喊出的“CHANGE”,怎能不让一些人心惊胆战。

2008年选举,我选了奥巴马。最初我并没有打算投他的票,在《约书亚的一代》(The Joshua Generation)一文中,David Remnick写出我这类选民的顾虑:“反对奥巴马的人都认为他竞选总统并非依靠资历,靠得是一张铁嘴(作者称之为‘语言’) 。”抛开肤色问题,我观察华裔特别是来自大陆的,本能地对具有煽动性的铁嘴持怀疑态度,更担心奥巴马的大政府会养懒人。David继而笔锋一转,诠释“铁嘴”如下:“奥巴马表达了这个国家潜力,表达了一个复杂的人如何反映并领导这个复杂的国家” 。作者极为简洁的点题和开篇勾勒出美国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不服不行:wink:  。他评价奥巴马还不是英雄,但确实达到“民权” 运动的顶峰---黑人当选标志着美国争取种族平等的摩西时代已经过去,人权运动的约书亚时代到来。

摩西那代人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金博士,而是被称之人权之母的罗莎帕克斯(Rose Parks) 。1955年12月1日,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的黑人女裁缝罗莎在公车上拒绝将座位让给白人男子。她因此被拘捕,而且遭受死亡的威胁,但因“She Would Not Be Moved” 而唤起黑人民众,他们进行了为时381天的“禁乘”抗议活动,最终废除了公共交通中的种族隔离制度。罗莎去世后,她的灵柩被停放于国会大厦的圆厅,供人致意。在美国历史上,获此殊荣的只有29位。其中包括林肯总统,罗斯福总统,二战朝鲜和越南战争的无名士兵等。这件事不能不让我产生联想:“谁能停灵于人大会堂?”

David Remnick的报道并未只停留在继往之中,他引述历史学家David Levering Lewis对奥巴马的评论“那个非常聪明的母亲经常不在身边,当然父亲早已缺席。他的祖父类似巴顿将军,但并非顽石。他的孤儿身份迫使他必须仔细评估所有的机会和庇护所…。” 在贫穷黑人家庭里,父亲缺席是较普遍的现象,马尔科姆.X 讲道时甚至说要教导黑人男性如何为人父:“父亲不是光会下崽儿的 。”破碎家庭是黑人青少年犯罪率高的原因之一,奥巴马当选后,一个被采访的黑人男孩曾说,“我们黑人再也不能用‘我没爸爸’来为自己不良行为辩护了,总统就没有爸爸。”  <<儒林外史>>开篇词为:“人生南北多岐路。”奥马巴生长在那样的家庭,不走歧路已是难得。他自小开始单打独斗,也曾努力寻找过引路人。但当他读了几乎所有黑人领袖的传记之后,他说:“除了马尔科姆.X有些例外,几乎在每本书里,我都不断地发现同样的苦闷、怀疑和自我轻视,他们都是精疲力竭,怀有怨恨的。......我不需要一本书告诉我怎样做一个黑人。”

马尔科姆在自传中提到自己的母亲是白人强奸祖母后生下的孩子,所以他母亲一定要找一个黑人,很黑的人,她要自己的孩子有“颜色”。奥巴马称其父黑得像沥青,其母白的像牛奶。这两位都极具演说才能,然而奥巴马不仅是生理上混血,也是文化上的混血儿,我体会这“复杂”的含义即是多元。奥巴马对莱特牧师的态度更进一步说明了“复杂”的含义:“我不能否认莱特牧师,就像我不能否认我的白人祖母一样…这些人都是我的一部分,是美国的一部分,是我所爱的国家的一部分。” 在当今复杂的世界里,布什还从“简单中寻求力量”,实在是太不与时俱进  。事实上布什的宗教信仰和其它任何原教旨主义的宗教没有区别,面对改变着的复杂世界,他们惊慌失措,保守排拒。此前,怀疑选黑人总统的时机是否成熟的确是大有人在,疑者中包括了前国务卿鲍威尔等黑人政要,然而2008年的选举却再次证明了美国能推动历史进程,因此也证明了她的潜力。我想其潜力在于“复杂”---价值文化种族多元,或许如此也避免了种族的衰败,好像混血儿确是比较聪明漂亮啊:wink:   。按照柏拉图的说法种族衰败导致道德衰败,政治腐败是种族衰退的表象。今天,我们大多数人都相信一个人的行为和性格是基因和教育造成的,也许还有我们永远意识不到的恐惧和欲望。在一个世界最不坏的制度下,小奥当选也许是美国人最不坏的选择。

David写奥巴马着眼于大时代的变迁,引用和侧写所占的比重较大,而写高尔就很个人化。比如高尔对人冷淡,缺乏政治家应有的亲和力,他甚至很少对幕僚表达足够的谢意,看来他真是入错行了。高尔的父亲说过:“失败犹如胜利,都可能使灵魂升华。”高尔在访谈中一再说,我真的不想再参选了,大概是升华了,但政客这一行总得有人干,所谓必要之恶  。反之,一个社会总要有些理想主义者,如此才能推动历史前进,而碰巧一个国家的领导是怀有理想的人,那就是民众的福祉。

前几天的电视播出奥巴马和高尔会面,高尔白胖,奥巴马黑瘦(最近听说他是一烟鬼,找到了瘦的答案  )。一黑一白,在大选中,一为赢家,一为输家,一出身于富裕的官宦世家,一是来自破碎的平民家庭,一个性格内向并不适合政治生涯,另一个自我奋斗而成为总统,都算是求仁得仁吧。

二十几年前,我从未想过,此生还有机会用手投票选举总统。三十年前,我以为自己会在中国的工厂里摇一辈子机床手把,磨一辈子金属工件。“如果还有人对美国是否凡事都有可能存疑,还有人怀疑美国奠基者的梦想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否依然鲜活,还有人质疑我们的民主制度的力量,那么今晚,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 奥巴马

注1:Sarah Palin speaks out about the day she learned her son had Down syndrome and how she kept it from her husband.

Palin tells People magazine she didn't tell her husband, Todd, of the news untill he returned from his business trip three days later.

She told him, "The good news is we have a boy. But we have a challenge."

Sarah says Todd responded excitedly, "Awesome! I'm getting another boy."

Sarah was 43 when pregnant with their fifth child Trig and admits to being nervous about raising a child with Down syndrome.

"Not knowing in my own heart if I was going to be ready to embrace a child with special needs," she reveals, "I couldn't talk about it."

Sarah says that all changed once Trig was born! Sarah's 14-year-old daughter, Willow, talks about Trig coming to the family, "I was a little shocked," she says, "but I don't care – he's my brother and I love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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