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12月6日,《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微博上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等问题。 同日,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回应,上述消息纯属污蔑造谣。该负责人信誓旦旦,“我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 网络举报到底算什么呢?实名举报有能怎么样呢?国家能源局到底对举报人采取了什么法律措施呢? 今年5月7日,中央纪委信访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张少龙先生严正指出,网络曝光不属于法定举报行为。张少龙在一次网络访谈明确表示,“通过网络曝光,纪检监察机关确实筛选出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也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同时,也应看到,网络信息具有较为明显的不确定性,有的网络信息内容还不够真实,有的是情绪的宣泄,有的客观上造成了案件线索的泄露,给调查核实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张少龙还说,“通过网络曝光违纪现象不属于法定举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防止曝光者遭受打击报复。纪检监察机关希望公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 为什么天朝政府不愿意把网络当作一种揭露腐败遏制腐败的手段呢?难道其它的举报手段不是一样具有不确定性吗?难道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当天对网络举报作出火速回应的时候,就不担心有什么不确定性吗? 中纪委官员在网络访谈中透露,只有四种举报方式——来信、来访、登录举报网站、以及拨打举报电话是他们认可的。而这四种方式的另外一端,都必须是中纪委的相应机构。不难看出,这里所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的“正规渠道”,除了网络举报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渠道也被排除之外,就是公众媒体。 其实说白了,中纪委不是担心无法查证腐败犯罪的官员,而是无法顺藤摸瓜,找到举报分子。 中纪委在罔视公众限制举报方面,固然敢说狠话,颇有力度,遗憾的是,这样的做法根本不能达到揭露腐败遏制腐败的效果。最近消息表明,被网络举报的刘铁男局长,不幸又被网络子弹打中了。听说刘局长后来精神几近崩溃,曾在办公室中打吊瓶勉强支撑。到了5月11日,党的中纪委在发改委举行的会议上将具有政府副部长级官员身份的刘局长直接带走,进入没有法律依据的“双规”程序。 请问,如果不是中纪委的一味孤行,让贪官远离监督,至于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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