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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林:兼听则明

2013-5-9 09:05 AM| 发布者: 星光| 查看: 445| 评论: 14|原作者: 拙林|来自: 小站空间

摘要: 微博上看到的,觉得分析得还蛮理性靠谱的。 算一个不同的角度吧。
微博上看到的,觉得分析得还蛮理性靠谱的。  算一个不同的角度吧。

本文内容由 拙林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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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2013-5-9 09:53 PM
有句实话是相当刺耳的:很多人的法律知识/逻辑推理能力相当低,群情激愤的结果就是“出冤案”。(好在这些人不掌握决定权。。。而掌握决定权的人,又有自己的问题~。。。 )
引用 2013-5-9 09:48 PM
炉匠: 我比较认可两次投毒说. 不太象是用牙膏每天积累的. 我估算一下, 如果毒牙膏含铊1%( 即在100克的牙膏里放了一克铊). 如果每次刷牙有1%的牙膏被吞下, 需要大约6公 ...
那会不会是在牙膏里下了高剂量的铊?

如果是两次下毒,什么人会对朱令有如此的深仇大恨,必置她于死地呢?好像朱令身边没有这样的人。
引用 2013-5-9 09:43 PM
没时间看这么长的贴。

仅提一个问题,凭孙家的势力,清华如果明知SW没严重嫌疑,怎么敢扣她的毕业证书,还扣了三个月?
引用 2013-5-9 06:24 PM
不是说孙维没有拿到毕业证吗?这篇博文说拿到了,究竟谁说的是真的?

刚又搜到这个,看来是拿到毕业证了:

孙维声明 2005-12-30 22:18:00
三 学校曾扣发我的毕业证书的经过
  
  1997年6月30日毕业典礼之前,系领导通知我,由于我被公安调查不能发我毕业证
书,并让我家人来校谈话,说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
书。当时接待我们的一位校党委领导还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
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我父母当即去了公安14处了解情况,没想到公安说根本没听说过孙维学籍的事,表
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
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通知的,如果真打过电话,一定会有记录的,但是我们没查到任
何记录。”
  
  其间,我和家人曾给校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
形式通知我们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8月下旬,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
)接待我们。我们表示学校扣发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校党委领
导竟然说:“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又
说,“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谈话不欢而散。
  
  之后,我们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
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9月29日,系领导打电话通知第二天去学校领取证书。
引用 2013-5-9 03:36 PM
AprilFool: 我没觉得这位博主在混淆是非,他只是在提醒大家不要因为某个人有作案动机就想当然地认定这个人是凶手,因为这种想当然已经造成过不少冤案。 ...
认识上的差异是不奇怪的。要大家不要先入为主也没错。可是这位博主是在一个劲地为孙维开脱,不惜把矛头指向另两位同学(我没说另两位没有责任),还说清华配合不力,甚至有意误导(清华配合不力是因还是果?),导致调查没有结果。
引用 2013-5-9 03:11 PM
漫人: 问题是朱令案根本没结,也不存在刑讯逼供,这位自称是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的博主在混淆是非呢。

作案的动机也不是杀人,朱令也没死。所以也不要混淆概念 ...
我没觉得这位博主在混淆是非,他只是在提醒大家不要因为某个人有作案动机就想当然地认定这个人是凶手,因为这种想当然已经造成过不少冤案。
引用 2013-5-9 01:54 PM
AprilFool: 这篇微博后半部分说到“近期的三起冤狱”时说到这几起冤狱都是刑讯逼供的结果。虽然老百姓都知道公安机关一直在使用刑讯逼供,但中国政府好像一直在否认这个事实 ...
问题是朱令案根本没结,也不存在刑讯逼供,这位自称是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的博主在混淆是非呢。

作案的动机也不是杀人,朱令也没死。所以也不要混淆概念啊。
引用 2013-5-9 01:48 PM
LMM不随波逐流,独立思考,值得表扬哈!

兼听则明没错,法庭上也要听两方面的说法。不过这一篇呢,本漫窃以为并不是什么冷静分析,而是极力为孙维开脱了。

现在还得扛粮,等回头有时间了,再来逐一批评这篇文字里的论调。
引用 2013-5-9 01:05 PM
炉匠: 我比较认可两次投毒说. 不太象是用牙膏每天积累的. 我估算一下, 如果毒牙膏含铊1%( 即在100克的牙膏里放了一克铊). 如果每次刷牙有1%的牙膏被吞下, 需要大约6公 ...
同意。 啥时来蜜州玩小蜜啊?
引用 2013-5-9 12:34 PM
我认为网上的舆情高涨是好事, 一方面让以后想投毒的人有个震慑, 另外开启了追加冤案,不忘记冤案的首列. 中国文化有忘记冤案的传统. 纠正的办法只能是先从刑事案开始, 从受害者知情权开始,从公众讨论开始.
引用 2013-5-9 12:28 PM
我比较认可两次投毒说. 不太象是用牙膏每天积累的. 我估算一下, 如果毒牙膏含铊1%( 即在100克的牙膏里放了一克铊). 如果每次刷牙有1%的牙膏被吞下, 需要大约6公斤含铊牙膏, 需要60克铊. 朱令更像是急性中毒症状. 一口喝了0.6克. 铊化验有两个高峰,符合两次急性中毒.
引用 2013-5-9 11:34 AM
AprilFool: 这篇微博后半部分说到“近期的三起冤狱”时说到这几起冤狱都是刑讯逼供的结果。虽然老百姓都知道公安机关一直在使用刑讯逼供,但中国政府好像一直在否认这个事实 ...
我对具体的证据没有仔细跟踪研究过,但现在网上的舆情真是太高涨了。 有一边倒的倾向。  中国人执法容易被社会舆论和民愤牵着走,不但容易产生冤案,也容易忽略程序的公正,容易践踏隐私权。  我觉得这个微博算个比较好的冷静的声音。
引用 2013-5-9 10:43 AM
顶风作案!那我再顶一下。:)
引用 2013-5-9 10:17 AM
这篇微博后半部分说到“近期的三起冤狱”时说到这几起冤狱都是刑讯逼供的结果。虽然老百姓都知道公安机关一直在使用刑讯逼供,但中国政府好像一直在否认这个事实。现在这位自称是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的博主公开把这个黑暗的事实说了出来,如果这个微博没有被删,那说明国内的民主和言论自由真是有了不小的进步。

和蜂蜂在她的微博中说到的一样,对这个案子,我也“并不是肯定孙维无罪,只是目前看到的杀人动机,都不能让我信服。” 我觉得虽然犯罪分子应该受到惩罚,但这不应该以冤枉好人为代价。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孙维是凶手,那就不能把凶手的罪名扣在她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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