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小站 2.0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天涯小站 2.0 › 首页 ›拾萃› 往事回味 › 查看内容

谷山歌:我的庭辩经历

2010-11-21 03:48 PM| 发布者: 星光| 查看: 576| 评论: 1

摘要: 事情经过非常简单,在十字路口,我要左转,因对面有直行车在直行,我跟着前面一辆也要左转的车,停在十字路口中间,等到交通指示灯黄了,并且确认对面直行车停下后
事情经过非常简单,在十字路口,我要左转,因对面有直行车在直行,我跟着前面一辆也要左转的车,停在十字路口中间,等到交通指示灯黄了,并且确认对面直行车停下后,我前面的车才能左转过去,而当我随后左转时,交通指示灯已经变红了。不幸的是,另一个方向(也就是我的左转方向)等绿灯的第一辆车就是警车。我刚刚左转过去,警车就闪着灯追上来,那漂亮的女警察,不由我分说的开出闯红灯罚单,“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

花了一个小时,在网上仔细研究了交通法规后,我豪不犹豫地按照罚单上的说明,打电话给管辖那出事地段的市政交通部门, Plead NOT guilty, 要求出交通法庭。

在指定的时间,一个星期后的星期三下午 4:30 PM, 我准时到了那所谓的交通法庭,也就是那 Local 市政府的一间小会议室,出席“法庭”的共 4 人, 胖胖的法官,也就是市长(Mayor 象胡传魁),瘦瘦的檢察官 (Prosecutor 象刁德一), 原告(Policewoman 那开罚单的女警察) 和我。 他们三人都是一伙的,都是市政府的成员,3:1, 他们三人对我,那局面是相当的严峻,檢察官看起来很生气,如我败诉了,那后果将是相当的严重, $160 罚款 + $100 法庭费 + 记录 + 车保险费上涨。

法庭准时开席。首先檢察官念念有词的“控诉”了我的“土匪”罪状,字字血声声泪,我,谷山歌,目无“党纪国法”,竟敢在“鬼子”(警察)面前耍花腔(闯红灯),于是乎,就严重危害了公共交通安全,blablabla... 然后那年青的女警察,用清脆悦耳的女中音,抑扬顿挫地陈述了我的“犯罪”事实经过,是可忍孰不可忍,blablabla... 那法官,大概想着这 $260 已经是煮熟的鸭子,就要成为市政收入,面带微笑地请我, Mr. 谷山歌,作辩护陈述。

我不慌不忙的从包里拿出打印好的文件,分发给他们三人每人一份。

首先, 请各位看文件, 本州最新的交通法规,第 N 条 M 款: 当驾车左转时,必须是绿灯和对面没有直行车直行。当有直行车直行时,要等待,直到没有直行车直行,才能左转;  第 N 条 M + 1 款: 已经进入了十字路口中间的左转车,无论交通指示灯是什么, 应尽快,安全地完成左转行为,为另一方向行车消除障碍。

尊敬的法官大人(your honor),当时的情况是我跟在另一辆左转车后等待直行车直行,有 2/3 的车身在十字路口中间,而且我后面紧跟着另一辆想要左转的车,我没有退路。确实,当我左转时,交通指示灯已经变红了,可根据本州交通法规,我必须为另一方向行车消除障碍,必须“闯红灯”,我不但没有违法,我是严格地遵守了交通法,我不是土匪,是大大的良民。

法官收起了微笑,皱着眉头,转向“鬼子”(警察),“有什么补充的?”

年青的女警察的声音不再清脆悦耳,强词夺理的说我的交通指示灯已经变黄了,我根本不应该进入十字路口。

我反问她,“你的警车是在另一方向,虽然是第一辆车,但你应该只能看见你的方向交通指示灯是红灯,你怎么断定我的方向交通指示灯是绿的还是黄的?”

女警察回答说她能从我这方向的交通指示灯罩的缝隙里看到颜色。

我说,尊敬的法官大人,我确实不记得当时交通指示灯是绿还是黄,我只是紧跟着前面的左转车,进入了十字路口,前面的左转车停住等直行车直行,我也就停在了十字路口中间。如果有交通法明文规定,交通指示灯变黄了,左转车就不应该进入十字路口,我请求在事故现场做实测,如能从另一方向交通指示灯罩的缝隙里看得到颜色,我就认罪认罚。

法官沉默不语。那檢察官看情况不妙,请求休庭一会,他把女警察带到法庭外(会议室外的走道里),不知商讨了什么,二分钟后二人回到法庭。檢察官对我说,”给你二种选择,第一个选择,原告撤诉,你不用交罚款,不会有记录,但你要交一半的法庭费 $50;  第二个选择, 你坚持无罪不交法庭费,我们会判你违反交通法规,你可再到上一级 (County) 交通法庭去上诉。 “   这小刁,这不明摆着要敲诈我,非咬下一口肉不可。

我想了一想,这到上一级交通法庭去上诉,又要费时劳神,算了,只当这 $50 看了场表演。

我同意了第一个选择。法官也满意这结果。大家都舒了一口气。

交 $50 法庭费走人,不知道我这算是赢了还是输了。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李不白 2010-12-3 04:00 PM
牛! 交通法庭, 警察赢的多 老百姓赢的不多

查看全部评论(1)

手机版|天涯小站

GMT-5, 2026-10-27 04:58 PM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