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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巫:辩诉交易 (plea bargain)

2010-11-19 01:08 PM| 发布者: 星光| 查看: 464| 评论: 0

摘要: 前些日子超速被抓。45的时速,警察说我开68,听起来超挺多。警察很客气,说不能还我驾照;作为交换,他给我一张条,可以暂时用来做我可以开车的凭证
前些日子超速被抓。45的时速,警察说我开68,听起来超挺多。警察很客气,说不能还我驾照;作为交换,他给我一张条,可以暂时用来做我可以开车的凭证。当然,条子上面还有很多信息,比如说有一栏是罚款数目:90美元。
 
回家想了想,我决定先不交罚款,上法庭,要是警察不在,那最好,否则争取弄个没有纪录。这样,我把警察给我的条撕一联下来,填上不认罪,寄了出去。不几天,收到出庭通知。
 
出庭前有个小插曲。前几天一位朋友为父母办绿卡,面试时需要翻译,问我行不行。我说翻译没问题,但你能不能隔天提醒我一下,让我带上护照。她问为什么,我说我超速,驾照收走了,正等着上法庭呢。她听完大笑,我问你笑什么。她说她老公不久前也得超速条,也不认罪要上法庭,结果是有罪,除了原罚款,还要交100多美元的法庭费。她问我知道不知道法官对他老公说什么,我说你就别卖关子,我怎么可能知道。她大笑,然后说,法官对她老公讲:你这是浪费我们的时间。
 
听了朋友的故事,我想我好像也是在浪费法官的时间——说老实话,我找不到什么好的借口,而且超速23英里,还是蛮高的。于是我给法庭打电话,问现在认罪是否还来得及。对方说没问题,你来交钱就行,但是会有记录。我问出庭会有什么结果,对方回答说那要看法官怎么判。这时侥幸心理又占上风,我决定还是出庭。
 
长话短说,我昨天去了法庭。坐了一会儿,公诉人助理叫我,说要和我谈谈。他说抓我警察来了,意思是别指望“case dismissed"。他提出罚钱,加上法庭监护90天,如果我同意就可以走人了事。我问那没有有记录,他说记录总是有的,但不是有罪的记录。他说我超很多,问我有什么特别理由向法官陈述。我说除了历史清白,没什么特别有力的理由。他说你看这样好不好,因为他们想尽快走人,就给我一个便宜,把罚款降成50美元。我仍然犹豫,这时旁边一位律师看着我笑,我就说我同意。公诉人助理让我排队等待法官接见。
 
一会儿,法官叫我,我走过去,边走边把上衣的扣子扣上。这扣扣子的动作,是从电视剧里学的;还有一些像“法官大人”(your honor)这样词语,也在脑子里演习了好多次。法官大人称呼我老巫先生,然后笑着说是否发音不对,说错的名字。
 
“你说得很准确。”我回答说,“我这名字别人经常发音不对,听起来像是坏人,平时我也不在乎,可要是在法庭就不太好。但是法官大人,你读得确实很准确。”
 
这段话虽然不是事先准备好的,但我曾经很多次在和人初次见面的场合下开过这样的玩笑。我不知道眼下这位法官大人是否听懂了。她笑了笑,而后直切正题:“I approve your plea bargain(我批准你们的辩诉交易)。”
 
我听法官说plea bargain,心里一乐:原来刚才和那位先生讨论的过程,就叫plea bargain。这在电视里看了无数次的玩意儿,没料到我刚刚不经意地经历了一次。要是法官不说,我还不知道。
 
这时法官不待我接应,问我:“你在90天之内把罚款付清,没问题吧?”
 
“我今天就付,行吗?”我反问。
 
“今天?那好,我把90天法庭监护减为30天。就这样吧,巫先生。”法官大人挥挥手,然后从桌子上拿起了一叠纸,开始传下一个“犯罪嫌疑人”。
 
剩下来的事情很简单——排队交钱,我拿回那张久违的驾照。在没有它的两个多月里,我好几次不得不随身带着护照。
 
走出法庭,我又想起plea bargain:既然是bargain,我为什么不提要求?比如,他说罚50美元,我是不是应该试试3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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