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調查結果顯示﹐收入七萬五以下﹐掙得越多越幸福。超過七萬五﹐再多掙﹐幸福感基本就不增加了﹐說是基本以七萬五為界﹐這以上基本不為小錢所困﹐多掙已經沒有了雪中檢炭的幸福﹐頂多錦上添花了﹐所謂幸福不是毛毛雨﹐增加幸福感需要其他因素了﹐比如家庭﹐創造力﹐藝術﹐等等。
大概資本家可以利用這個研究結果﹐超過七萬五﹐長工資的效果就不那麼顯著了。當然﹐工人階級也可以利用這個結果﹐象愛森毫威兒的五十年代那樣征收富人掙多了的那部份90%的稅也有了道理。其實歷史證明那個時代美國經濟和國力增長都是很快的﹐大家(包括FOX那些主播回憶自己童年)也很幸福﹐都叫喊着要回到那個時代。看來這個幸福是有科學依據的﹐因為大多數人掙到了那個時候的七萬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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