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美国的第二年,我修了一门心理测试课。任课老师福罗曼教授名校毕业,又是个标准的西方帅哥。他高高的个子,浅棕色的卷发,满脸胡子,样子看起来很像英国名演员克林斐斯。他讲课讲得很好,男中音音质很好,听起来很有磁性和美感;同时条理清楚,深入浅出,又很幽默,紧紧地领导着听课学生们的思路。记得他一次在课上说,什么是奥狄浦斯情结?杀死你的父亲,娶走你的母亲。然后马上很严肃地接着说,可别语录这句话,我可没这样说。同学们“哄”的一声都笑了。他走起路来挺拔,一脸满不在乎的神情,很酷。最令人难忘的是他那双棕色的眼睛,发出的光好像不是太阳或室内灯光的反 射,而是光源的本身,闪亮逼人。围绕着他,好像有一种电影明星,或政界名人的光环。听系里同学说,他总和他教的年轻女学生约会,我不太相信,因为学校的纪律很严。可是他的课上,有很多外系来的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他的课结束时,总有同学从家里带来饮料,零食,啤酒,给他开小聚会。
那个阶段,不管上什么课,我都强迫自己坐在第一排。因为刚和初恋说了拜拜,心境很不好,象跌入无底的深渊。上课下课来去匆匆,待人对事大大咧咧;脑袋神思恍惚,脸上浓雾弥漫;不修边幅,不食人间烟火。坐在第一排是一种与自己的抗争,一种最后的挣扎,也是生物体的一种自救。如果坐在后面,我害怕自己不知哪天会一觉睡过去,永远不再醒来。
我不久就发现,福罗曼教授在课上总往我这里望几眼,有的时候,我失神的目光与他敏锐的目光相遇时,会感到一束光子漫射过来。里面包含的内容很复杂。是探测,是询问,也是解惑我恢恢心境的试图。
说不上来原因,他的关注使我总感到不自在。心理学家的眼睛是令人恐惧的,貌似一眼就可以看穿你心里想的什么。一次在校外的一个书店离老远看见他,我赶快转身——溜了。
其实在知道他的名字后,没见到他本人时,我对他充满了怨恨。我那时在系里给一位教授当助手。一天系主任让去系办公室帮忙,整理学生档案。我乘机找到了自己的档案,瞄了几眼。这几眼搞得我很沮丧。因为档案很显然在我申请这个学校的时候就建立了,马尼拉夹子在最后审议的过程中行走于系里的几个教授之间。别人留下的评语都不错,只有福罗曼教授的言词很刺耳。
档案里面有一份我用英语写的散文。还在大学时,参加一个学习班,跟着外教学英语。一次考试,她布置一篇作文。 因为这篇作文占的分数比例很大,我就花了很长时间,很认真地写。外教很欣赏那篇作文,她在帮我申请美国研究生院的时候,就把它随推荐信一块寄给了学校,作为参考。我翻开了那份档案才知道这件事。福罗曼教授在批语中居然表示不相信那篇文章是我写的!看了他的批语,虽然有点小得意——看来那篇习作写得是很不错地;可更多是愤愤不平——哼,太瞧不起人了!偷看自己的档案是违反纪律的事,要不然,我会拿着档案去找福罗曼教授,当面说清楚的!
那些关注的眼神在课上继续着。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自已有点变了。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坐直了身子,不再无精打采地趴到桌子上。教授讲到精彩处,我也跟着同学们朗朗地笑几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从不化妆的我,开始修眉毛,着点淡淡的唇膏,往没有太多颜色的面颊上涂些红晕。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已不再穿从国内带来的衣服,而是穿着在本地知名商店里买来的几件像样的套装,裙子,和牛仔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出去上课前,我总是在镜子前认真检查自己。好像不想在那双审视我的眼睛里丢失什么。
我开始感到对付功课的力量在逐渐加强。可是课程进行一半的时候,我的期中考试得了个B! 这门课不算太难,而且我颇感兴趣,居然得个B? 在心仪的教授面前?我想了想,就是期末考试得个A,平均了以后还是个B!本来我心里有自己的一套评分制度: A 不过等于Average (中等水平), B就是Bad(不好), C等于Crime(犯罪), D是Dead(别活)。 我岂能接受B?再说,在他的课上得B, 他这次可以100% 地肯定,那篇作文是抄别人的!
我那时的英语还不算太流利,本来是不愿意在喜欢的老师面前丢脸的,可是想来想去没办法,还是要找他。考虑了一下从哪个角度去说问题,就去了。记得是下课后,我在教室门口截住了他。告诉他,期中考试不太理想,是因为不熟悉他的考试风格。我会加倍努力,期末一定考好。可是他得给我点机会。我想当时福罗曼教授看我在课堂上不声不响,自以为我的水平有限,因此,我的期末考试是不可能得A的。他很爽快地说,如果你期末考试得A,你这门课的成绩就是A。临离开时,他在我的裙子上扫了几眼,想说些什么,但最终没说出来。当然他不会说那条丝绸长裙的好话,要说也应该说我不该穿长裙。
其实,期中考试后,我就体会到,像其他聪明,自负的人一样,他强调自己。他的考试就是一点:密切联系他的讲授和讲稿,把教课书放到一边。而我一直在钻研教科书。
下半个学期,我上他的课时,拼命记笔记,有的时候借美国同学的笔记复印。有些概念不懂就反复看教课书。最后期末考试满分,轻而易举地拿了A。福罗曼教授也实现了自己的诺言给我了个A,不,是A-。我想他很后悔曾一不小心出言给我A,最后没办法就给了A-。课结束时,真的有女同学给他开了联欢会。全班同学在一块儿又吃又喝又交谈,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离开时,我心里分明有一层淡淡的失落感。
后来在我申请博士生的时候,他在评语里说,“I thought she didn’t have a chance, but in the end, she proved herself……” (意思是我原来想她几乎没有机会,可到后来,她证明了自己)。这里的证明我想也有证明那篇文章是出自我手的意思。 我的教课书首页上有个英文单词 “abscissa” (坐标系的横轴)。我当时不认识这个字,福罗曼教授就给写了下来。 这个字读起来很性感和悦耳,就像教授本人。后来每次见到,听到这个字就想起他来了。前几天翻到上学时代的夹子,那里有他批改的作业。作业上有他书写的我的名字。 很规范的手写体,秀气,漂亮;与批改作业时的速写字体反差很大。这些使我又重温在他课上那种很美好的感觉。课堂上那些关注的眼神,对他来说可能没有太深刻的意义,也可能已完全被忘掉,但是当时在我心里激起了几丝涟漪,我知道我有了从无底的深渊往外爬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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