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万里长征,也不是一次步行千里。而是几年所走的路程总数。其实很多人爱散步,长年累月加起来可能超万里了。我也喜欢散步,但这千里的意义是记念我自个儿来美之初几年,我没车,也不想学开车,但得上班呀,从公司宿舍到公司相距2.3哩,我每天走一趟,三年下来,千里有余。 最初来美,被公司从国内送来培训。既然是培训,那一定是短期。我当然不想学开车,也不会去买车开车。公司为我们一伙培训人员租了房子,还专门提供了一辆车,派人接送我们这些没腿的人。应该说,这安排对我们是很可心的。 来美之前,我从没出过国。来美后,我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新鲜。我最喜欢看各家屋前的花花草草,别具风格,溢出屋主的种种诗情画意;我也喜欢看各家不同风格的造型,有的简朴,有的豪华,有的一看就知屋主是那国人,有的一看就知屋主是位热爱生活的人;我还喜欢看这里各家门前的大道,家家户户门口停着各种各样的车,从没见过那家门口没有大道,没有车进车出的大路;我好奇周边环境四季如春,各种花卉按不同季节争相盛开,不同季节不同色彩,走到那里都如步入公园,处处美如画,美不胜美。平日,因要上班没时间到处欣尝,被公司的车接送了几回,知道如何步行上班后,我决定独自步行上班,利用这时间,到处看个够,想拍照就停下来拍,想追追小鸭,小鸟 ,就可以尽情的紧紧跟踪,每天不紧不慢的走一个小时,不知不觉,山没看够,水没看足,公司展眼就到了。通常公司九点上班,我习惯早起早睡,走一小时到公司仍然不到8点。 好笑的是,我从不满足已走过的路,总爱今天走这条路,明天走那条路,越是不清楚的路越想试试。本来很简单的一条路,被我左拐右拐的,发现有十余条路可通到公司。如时间充裕,我还会选 择风景最好的那条路上班。有时不小心,搞错方向,越走越远,那个心慌意乱的,待我找准方向,来到公司时已过午时,也只有那时才如被打败的散兵,万分懊丧。 有天走得更离谱,不小心走到高速公路的延伸线上,待我发现时,已无退路,只好硬着头皮走下去,一位好心人,将车慢慢停靠我身边,让我上车,问我想去那里,我结结巴巴指路,其实下个高速路口就是我公司。开车子也就几分钟。但有谁会这样瞎闯高速呢。 我最喜欢走的路是这城市人工修建的“防洪道”。防洪道高高的二旁有泥土路,视野很开阔,泥土路四周有花草树木,远离高速远离车行道,走起来很享受那种少有的安宁。防洪道底部是一条长长的弯弯曲曲的流水沟,水沟里有各种小鱼小动物,最多的是鸭子,我也是从那时才知道,这些肥肥的鸭子不但能走,能游水,还能飞得很高很高,偶尔看到老母鸭带一群小鸭,好温馨好可爱,总想这些鸭子是躲在那里生蛋呢?如能发现一窝鸭蛋,那该多幸运。 有好心朋友提醒我,在美国马路上走路的人(散步除外),一般会被人认为是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我想,反正我是短期来美,从国内来美本身就是流浪,流浪就流浪,有什么不好,我不但不听好心朋友的指教,反而独来独往继续独行。 后公司搬迁到另外一个地方,我们几个同事用了好几个休假日,骑着车到处找那可以走路上班的路,可惜怎么也没找到。些后不得不学开车,从此告别了走路上班的生涯。 其实我很想念那段能有机会走路的时光,也极力推崇走路上班。这里气温很好,一年四季,几乎不括风,很少下雨,走路节约能源,更重要的是锻练了身体。我所看到的公司,差不多全是全封闭全空调的环境,每天若能沐浴一小时晨光,看看自然风景,确实是一项极廉价又有益身心健康的好运动。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