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已经一头钻入沙坑,不然真的要像老鲵说的要去见心理医生。
其实回帖的各位热心人就是很好的心理医生,挑出一条摘引在下,是正版板蓝根,绝对好药!谢谢了。
“人一定不要敏感。要麻木,就事论事,过目就忘。不联想,不引申,更不要自作多情。总之,忘性大,理解力超级迟钝是上网的最高境界。不然,就等着受苦吧,网海无边哪。”
可是,可是,越是看到这样的建议,我反而越感到困惑和悲哀。心娴,不是说你说得不对,而是我自己走火入魔钻牛角尖。
诚如发哥所说,到了这一步就离网恋不远了。
我觉得自己真的是在网恋,但不是通常说的男女之精神或肉体的渴望之恋,而是广义的人们相互间的关系和依恋。
我想从整体上来说人是群体动物,人是需要相互间的关切和交流的。
我 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从家人,家族亲戚,街坊邻里,到同学同事甚至同行,每个人都和其他人打交道。不过仔细想想,这里头有很多的关系都是起源于不完全 受自己选择支配的环境。你不能选择家庭,你不能选择和谁做同学或做同事。当然,把你扔进这个环境中之后,你可以选择和谁亲近和谁保持一段距离。但是不管是 亲近的还是保持一段距离的,尽管你可能一年都不会和他们说多少话,但是你还是会走亲戚和参加同学聚会什么的,总觉得有份感情联系在那里。
到了网络时代,人与人之间又多了一重关系 - 所 谓的网友。这网友好啊,完全是不同的氛围,完全是自己的选择,完全在自己的掌控之下,想和谁说话就和谁说话,想怎么结交就怎么结交。马甲一披,不必担心人 家会怎么看现实中的我,没有血缘的联系,没有厉害关系。高兴时引朋呼友,兄弟姐妹随意叫,不高兴了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悲哀就悲哀在处于完全由自己支配的环境下,大家同意的最高境界是“不带走一片云彩”,哪怕是一起说了几年话。
于是我想,不带任何感情联系或许就是人类人际关系的终极追求。
我真的是走火入魔了,该煮一锅王老吉,五碗水煎至一碗,趁热喝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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