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信在星光关于旅游那线儿里的发言被滨州批评,责罚重写。天信再捉笔涂鸦一篇,虽说聊的依旧与品茗无关。
拙林说既然是讨论,那也得聊聊不爱旅游的缘由。其实从四月的发言中已可以窥见一斑。虽说不能完全肯定窥一斑而知全豹,但我想不爱出游的理由多少相近,但喜爱旅行的人儿却各自有各自的需求。
天信只能从我自个儿的立场出发聊聊为什么I need six months of vacation, twice a year。
我接触英美文学比较早,记得我从十三,四岁的时候开始读狄更斯的《双城记》和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我对欧洲城市的初始印象多半来自文字和想象,后来身临其境,才发觉不论文字多生动,想象多奇妙,都比不上行走在路上的那份真实与惊喜。在伦敦查令十字街的二手书店里,沿着吱呀作响的木楼梯下到底楼去寻我中意的那本老旧书籍,偶尔那本选中的书里还有前主人留下的一个便条或一段话儿,便是愈加的欢喜。
有人说:旅游不过是从你自己住厌烦的地方到别人住厌倦的地儿去逛一圈儿。于我而言,travel is more than that, much more。很多Intangible的东西是很难用语言或文字来描述。我有一次在里斯本,清晨的小街上旷无一人,只有我的那双小皮鞋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极清脆哒哒的声音,不知怎的,赫本主演的那部《修女的故事》(The Nun's Story 1959)里最后一个镜头一下子就跳到了我的脑海里,那单薄孤寂的身影,那份决绝和勇气,我在这不到一百米的小街上完成了我对这部两个半小时影片的领悟。
我大多数情况下喜欢NO PLAN,记得几年前飞冰岛,从洛杉矶飞到纽约,又从纽约飞到冰岛首都Reykjavik,当地时间清晨六点半,立马儿租车直奔GOLDEN CIRCLE,下午又在BLUE LAGOON泡了三个小时,晚餐在羊排和两杯Cabernet Sauvignon中愉快结束。我本以为在三十六个小时无眠之后,我会睡得像一头小S猪,结果半夜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打开房门高喊‘着火了’。那一年春天来的极迟,暮春季节里寒冷依旧,旅馆的被褥颇厚,又在酒精与羊肉的簇拥下我恍惚间觉得整个人儿坐在一个火圈儿里,心里话儿:这怎么和鲁智深当年坐化有得一比了。
现在这个年头儿关于旅游的文字极多,图片更多,有时候真正到了所谓的名胜古迹,也许觉得还不如看过的图片精彩。其实旅行还有许多与景点与图片无关的东西。我当年在罗马谨记古训:When in Rome, do as the Romans do。大名鼎鼎的西班牙石阶下面的那条街有一家店,星期天的早晨食客云集,且都是讲意大利文的人儿。我的名字在WAITING LIST上许久依然不见被点名,挤上前去一瞧,原来是前台的那位中年意大利男人将他熟识的老食客都移到了排队等位儿的人群前,我不禁怒从心起(当然没有从靴边拔出牛耳尖刀了),回头问那个还讲几句英文的年轻意大利男人,“用意大利文怎么说FXXX?!”
最后用Indiana Jones在Raiders of Lost Ark里对他久别重逢的情人说的一句话儿结束这篇小文:"It's not the years, honey. It's the mile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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