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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 17: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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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Star: 严重反对!
第一,法律不能搞追诉,已经超过15辆的被迫裁减不公平。
第二,15辆这个数字没有任何科学依据。为什么不20辆?咱很早就提出过20辆的限制。
第三,限制每人的车 坚决支持站长!我觉得这个安排是很合理的,虽然具体细节还可以再商榷(比如:我觉得也应该允许车辆数目小于5辆的网友报废他们已有的车子,总看着自己名下有一辆或几辆旧车在空跑是挺别扭的)。当然,如果能永久性地开通以旧车价回收大家不想要的车子的功能就更方便了。这可能需要比较多的时间才能做好,如果需要再等一段时间,我想大多数人都是能理解的,毕竟站长的时间也是有限的。
至于大勺你说的: “法律不能搞追诉,已经超过15辆的被迫裁减不公平”, “15辆这个数字没有任何科学依据。为什么不20辆?咱很早就提出过20辆的限制”, 我想在此提醒你:
1)不要忘了,原来条例上规定的是每人最多只能拥有10辆车,能让你拥有15辆就已经放宽了50%了;
2)站长的offer是用原价收购你已有的车子,并不是没收你的车子,你却象是谁抢了你的钱似的哇哇大叫,给站长上纲上线,真是太可笑了。事实上,你的有些车子是从车市上用旧车价买来的,甚至是别人白送的。现在站长愿意用全价把它们买走,你其实是赚大了呢!至于你抗议站长的“人治”,就更不值得一驳了:站长做为这个网站的管理者,修补程序出现的漏洞,就成了“人治”了?如果你的这个歪理真的能说得通的话,那下次你家的屋顶漏雨时,你可千万不要想办法去修补,否则,你就是在搞“人治”了哦!
BTW,当初我从你那里得到的那两辆二手奥拓,现在可以把它们还给你,外加一辆标志做为利息payment。借这个机会,你正好可以把它们都卖给风雨,咱们之间也两清了。你看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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