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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八月风

网管小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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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4: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建议大家都去看在下的《2009年最贱语录》,一笑了之。
me2 发表于 2009-5-2 02:09 PM

好像网规例有一条不许私自打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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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5: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666 于 2009-5-2 04:49 PM 编辑

250# me2

“建议大家都去看在下的《2009年最贱语录》,一笑了之。”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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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6: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250# me2

“建议大家都去看在下的《2009年最贱语录》,一笑了之。”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666 发表于 2009-5-2 04:47 PM


Finally, you said something making 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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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2: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两边都笑了。这不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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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01: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ity 于 2009-5-3 02:24 AM 编辑

这个说法和有些人在CND对不露热嘲冷讽有得一比, 很让人失望.

看样子管理一个网站不容易. 规则不具体, 给人网管以个人喜好任意执法的印象. 规则太具体, 长长大篇的, 建立和管理都很费力气. 难怪美国法律这么细致具体, 还需要大量律师帮着解释, 很多看起来很小的事最后还打到最高法院.

支持路人甲和鳄鱼的认真. 第一次看到鳄鱼这么长长大篇的讲理, 是小站的功劳.

几乎没有人经得起权力和恭维的腐蚀. WG是凡人, 也有厌烦的时候. 小站要长期生存下去, 个人觉得和稀泥不行,还得靠大家讨论, 慢慢建立明确的规则.

路人甲和gators,

我想你们搞错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这个网站是主人自己掏钱开PARTY,请朋友们来玩的。你来了,就是到主人家参加PARTY。正常的争论辩论主人是欢迎的。但出言不逊,主人说了后就得收敛,这是最起码的 ...
支离叟 发表于 2009-5-1 09: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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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09: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说法和有些人在CND对不露热嘲冷讽有得一比, 很让人失望.

看样子管理一个网站不容易. 规则不具体, 给人网管以个人喜好任意执法的印象. 规则太具体, 长长大篇的, 建立和管理都很费力气. 难怪美国法律这么细致具体 ...
City 发表于 2009-5-3 02:23 AM


“还得靠大家讨论” 当然是对的。事实上,以我上网的有限经历,还很少看到本站那么与人为善,那么愿意倾听网民意见的网管。作为网民,我们有提建议和讨论的权利。但网管一旦做出决定,我们就得服从。要知道众口难调,没有一项决定能让每一个人都满意。网管们都是志愿者,如果陷入无休无址的讨论争论中,不仅不可能找出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办法,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恐怕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管的经过权衡判断做出的决定,就是规则的一部分!你拿最高法院作比喻,很好,网管的最终决定就相当于最高法院的判例,大家参照实行。每个人都有权利声明自己有不同意见,但决没有权利纠缠不休,拿出一付非要自己“正确”的意见得到执行,否则决不罢休的架式。我们每个人没有权利要求网管们拿出额外时间精力来处理自己的私见。你可以讲清你的道理,但不能反客为主,自己的意见没得到网管的采用就纠缠不休。

路人甲提到“大家深恶痛绝的CND网管行为”我不知是指的什么。我在那儿多年,连一次紫脸也没有得过。我一向认为,到哪个网站都得服从网管的决定。如果我不高兴,我可以不去。但我不能反客为主,一定要网管按我的意思办。我对CND网管唯一不喜欢之处,就是他们允许一些低级下流的东西任意谩骂网友。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就不在这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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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15: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204# 路人甲

老路,不打架很正常,老打架才不正常。这个网站每次上来很轻松,我不知道别人,但我很喜欢。

上来玩儿吧,整个华夏几乎是平移了,好多老朋友都在这里注册,快三百人了,能在这里见着这么多的老朋友,我觉得小站创了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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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2: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说法和有些人在CND对不露热嘲冷讽有得一比, 很让人失望.

看样子管理一个网站不容易. 规则不具体, 给人网管以个人喜好任意执法的印象. 规则太具体, 长长大篇的, 建立和管理都很费力气. 难怪美国法律这么细致具体 ...
City 发表于 2009-5-3 02:23 AM

那谁认真(嘿嘿。。好象还没几个猜到你:) ),那我也认真一回。

很多帖子被屏蔽了,所以看不到原文,只看后来的讨论似乎不全面。 因为,之后的有些焦点是在网管很多解释中的某些用词而不是被封的主要原因上。

小站很明确的是对“脏话”的容忍度是零;我想我们多数人没有意义。 有争议的是脏话的范畴,譬如这个“丫”,还有据说是路人甲所用的国骂(先声明我没看到)。  我以为,如果争论对方认为因此而受辱,那么说者为什么不能改变呢? 撇去WG的规定,作为争论的双方,本来就应该尊重对手, 否则又何以做到对观点不对人呢?

争论并不可怕,打架也不可怕;可怕的是“骂”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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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7: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谁认真(嘿嘿。。好象还没几个猜到你:) ),那我也认真一回。
小中 发表于 2009-5-4 03:56 AM


手心手背的肉还要猜吗?

能使鳄鱼停止只说鸟语, 也是小站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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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8: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心手背的肉还要猜吗?

能使鳄鱼停止只说鸟语, 也是小站的功劳。
老齯 发表于 2009-5-4 08:18 AM


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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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0: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说看:)
小中 发表于 2009-5-4 09:29 AM


说得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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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06: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谁认真(嘿嘿。。好象还没几个猜到你:) ),那我也认真一回。

很多帖子被屏蔽了,所以看不到原文,只看后来的讨论似乎不全面。 因为,之后的有些焦点是在网管很多解释中的某些用词而不是被封的主要原因上。

小中 发表于 2009-5-4 03:56 AM


为什么还不开放被屏蔽的帖子?网管还是不相信大家有判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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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5: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俺给人家暗示明示地”请”了出去后, 收到了数位网友的E.  首先衷心感谢各位公开挽留或者私下发E的网友. 谢谢你们的支持和爱护. 

某些同志(嘿嘿… 就不一一点名了)一定要俺回来, 说是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需努力. 既然他们这么看得起, 俺决定就回来继续革命. 继续和主席的家天下作斗争.而且这次回来已经作好随时就义的准备. 只要革命不成功, 绝不下战场, 直到给人砍头就义为止.

很遗憾,这么多天来,除了极其个别的一两个网友外,绝大多数人(再次点名批评元帅)都对这事保持沉默和视而不见的态度.这件事其实并不是一件小事,其实性质很恶劣的.从王冠对待这件事的处理方法,俺们可以看出,这里要的并不是rule of law. 而是王冠的意志高于一切. 他们就是这里的主人, 这里的王.

不错, 他们的确是这里的开国元勋, 为了这网站呕心沥血. 花了不少时间和心思. 算是打下了天下.  这点俺们感谢他们.  但是这世界上有两种的开国爸爸. 一种叫花生屯.另外一种就是俺们的红太阳毛主席. 具体事例估计不用俺多讲.  而且就算你们所不耻草地这种破地方,这么多年来,  都没有王冠敢出来表达,这是俺们的家天下,俺想咋样就咋样.什么规矩不规矩的.不喜欢就滚的理论.  小站只不过是短短130多天,那王冠已经敢公开表达这样的意思. 这种歪风,不打下去.再下去, 还得了.

另外, 俺对那些无动于衷的围观沉默群众是很失望. 这线短短5天时间已经有了5000多次点击. 应该说是创了小站记录的. 这里居然几乎没有人敢正面走出来, 直指出你们主席的家天下的错误? 出来有的是好心和稀泥的,有的是只顾维护朋友而不顾对错的.什么主人客人的?这里所有参与者都是这里的主人. 你们所写的每一个字, 都是为这里添砖加瓦. 没有这里的网友, 这网站只不过是一些图片和一堆代码而已. 这里的王冠是人民公仆. 做得好, 大家喝声彩. 做不好, 也得接受群众监督. 甚至下台. 不要拿什么主人客人来压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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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5: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263# 路人甲


老九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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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6: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抗议路师傅点咱的名!建议大家有空时回去读一下一月份刚开张时大家热烈讨论西草地经验的那条线。以下是咱当时说的话:

"即使是坏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西草地搞人治不搞法治,才是症结。"

http://www.tianyaxiaozhan.com/bb ... page%3D3&page=2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西草地没用法治是最大的教训。衷心希望小站有清晰的规章制度,使广大革命群众,啊,不革命群众,都能有法必依。目前的服务条款仍然缺乏指导性,建议开辟专栏,由网管答疑。"

http://www.tianyaxiaozhan.com/bb ... page%3D3&pag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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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6: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抗议无效.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做的好事不能用来抵消今天做的坏事.错了就是错了,就得认. 

抗议路师傅点咱的名!建议大家有空时回去读一下一月份刚开张时大家热烈讨论西草地经验的那条线。以下是咱当时说的话:

"即使是坏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西草地搞人治不搞法治,才是症结。"

http://www.tianyaxia ...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5-5 05: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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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6: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266# 路人甲


能否较真和妥协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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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6: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给了很多天的机会了, 而且明渠暗道都用过了. 

有些东西是立国之本,得出来说清楚. 
266# 路人甲
能否较真和妥协相结合?
duxinxin 发表于 2009-5-5 05: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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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6: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sf,你应该明白,means of delivery 和 body of message 一样重要甚至更重要。沟通不只有大喊大叫这一种。相反,过度的confrontation只会把好事变成坏事。

你抱怨别人的沉默,从某种意义上表明别人不能完全认同你。你是不是也要考虑一下究竟是不认同你的message还是不认同你的delivery?

光想着英勇就义,不一定有这种好事呕。 我要是WG,就让你折腾,不理你。让你英雄也做不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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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6: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268# 路人甲


就是宪法修正案,也得慢慢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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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7: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12D 右派就是六亲不认. 只认理.  你是做不了的. 所以俺说你是个革命的叛徒. 你就不要不服气了.

其他的, 俺以后回你.  
268# 路人甲
就是宪法修正案,也得慢慢来不是。
赏石 发表于 2009-5-5 05: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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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7: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uxinxin 于 2009-5-5 06:17 PM 编辑

268# 路人甲


路师傅,送您一杯菊花茶,里面除了菊花还有故事 :

小孩爱听鬼故事,是因为这样才能说服自己:父母还不是最可怕的。
—— 朱德庸,《绝对小孩》
父母带小孩去看马戏团表演的目的就是告诫孩子:连狮子老虎都这么听话,为什么你不能?
—— 朱德庸,《绝对小孩》
女人分结婚的女人与不结婚的两种,男人分自愿结婚与被迫结婚的两种。
—— 朱德庸,《涩女郎》
真正能使女人成为别人老婆的不是父母,而是年龄。
—— 朱德庸
大公司没效率,小公司没效益。

—— 朱德庸,《关于上班这件事》

花前半生找入口,花后半生找出口。

—— 朱德庸,《关于上班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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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7: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271# 路人甲

LL,这右派啥时候和革命连到一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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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7: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ZT一段话:

"其实CND网管的最大问题是纵容那些恶意骂人,人身攻击,说脏话的人。。。

而且这样做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这些人和他们是一拨的,这是我说的为了“政治观点”,不惜运用一切手段,把CND当成了自己的家天下。。。

岂不知这世界本身就是多极,而不是一极的。。。

这么大的坛子,这么多人,怎么可能大家观点都一致?即使不一致,为什么不能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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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7: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谁的语录?
ZT一段话:

"其实CND网管的最大问题是纵容那些恶意骂人,人身攻击,说脏话的人。。。

而且这样做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这些人和他们是一拨的,这是我说的为了“政治观点”,不惜运用一切手段,把CND当成了自己的家天 ...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5-5 06: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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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8: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谁的语录?

末末 发表于 2009-5-5 06:42 PM


不管是谁的,咱完全同意。你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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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8: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好像经常不小心就跟你蹲一战壕里. 还有小石头. 咱这样的在哪都不招人待建.
不管是谁的,咱完全同意。你同意吗?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5-5 07: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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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2: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万达一号 于 2009-5-6 12:11 AM 编辑
"即使是坏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西草地搞人治不搞法治,才是症结。"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5-5 05:27 PM

用词需要斟酌一下。

比如咱替昨夜雨制定小站宪法
第一条:小站网管永远正确。
第二条:gators可以随便被警告、被关禁闭、被砍头。

这两条应该是坏的法律吧?比现在小站的人治更好吗?对小站而言,每个人还有选择离开的最终选择权。对一个国家的公民来说,多数人是没有这个选项的。俺以为应该改为:

即使是不完善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西草地搞人治不搞法治,才是症结。

可是,对小站而言,由谁来制定法律。有人犯法,如何处罚?如果有异议,如何仲裁?要是等网管们把这些条款都写清楚了,恐怕你我离入土也不远了。要不你和666先起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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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2: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这个主意不错, 6,7联手谢宪法.
用词需要斟酌一下。

比如咱替昨夜雨制定小站宪法
第一条:小站网管永远正确。
第二条:gators可以随便被警告、被关禁闭、被砍头。

这两条应该是坏的法律吧?比现在小站的人治更好吗?对小站而言,每个人还有选择 ...
万达一号 发表于 2009-5-5 1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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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2: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词需要斟酌一下。

比如咱替昨夜雨制定小站宪法
第一条:小站网管永远正确。
第二条:gators可以随便被警告、被关禁闭、被砍头。

这两条应该是坏的法律吧?比现在小站的人治更好吗?万达一号 发表于 2009-5-5 11:39 PM


一点也不开玩笑地说,这两条坏法律还是比人治好,好得多!

最最起码的效果是:有了这两条,管理成本大幅度下降。坏分子们牢骚就不用发了,老实接受改造。良民们理直气壮,用不着什么主人客人的晓以大义。这线也就根本长不了这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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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俺给人家暗示明示地”请”了出去后, 收到了数位网友的E.  首先衷心感谢各位公开挽留或者私下发E的网友. 谢谢你们的支持和爱护. 

某些同志(嘿嘿… 就不一一点名了)一定要俺回来, 说是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需努 ...
路人甲 发表于 2009-5-5 04:50 PM

小站没有刑法细则。要制定这样一部法律条规,你以为现实吗?
在这种情况下,gators要网管拿出规则来,网管确实勉为其难。

但事实是,Y原本是脏字;这个字在朋友之间聊天,或没有敌意时,一般人不太介意。但这并不等于那不是个脏字。当gators在有敌意的时候用这个字,就有问题。出问题的明显标志就是对方提出抗议。是脏字,被抗议,有这两条,网管给个警告是合理、合法的。而你和谷子在这之后也使用了敌对,攻击性的词汇。被提醒一下,过分吗?

事实是,你和谷子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你又抱怨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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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万达一号 于 2009-5-6 12:20 AM 编辑

280# SevenStar
要是我再加一条
第三条:末末可以随便被警告、被关禁闭、被砍头。

你是不是也就相信末末也是坏分子了?其实第一条款就是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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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You are either with me or against me.
小站没有刑法细则。要制定这样一部法律条规,你以为现实吗?
在这种情况下,gators要网管拿出规则来,网管确实勉为其难。

但事实是,Y原本是脏字;这个字在朋友之间聊天,或没有敌意时,一般人不太介意。但这并不 ...
万达一号 发表于 2009-5-6 12: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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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事实是,Y原本是脏字;这个字在朋友之间聊天,或没有敌意时,一般人不太介意。但这并不等于那不是个脏字。当gators在有敌意的时候用这个字,就有问题。出问题的明显标志就是对方提出抗议。是脏字,被抗议,有这两条,网管给个警告是合理、合法的。而你和谷子在这之后也使用了敌对,攻击性的词汇。被提醒一下,过分吗?

事实是,你和谷子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你又抱怨什么呢?
万达一号 发表于 2009-5-6 12:01 AM


万总这段不止一个错误。

首先,鳄鱼抗议的不是因为丫字被警告,这个警告他已经明确表示接受。抗议的是被关禁闭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路师傅和谷书记不是“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三人一起被警告,在本线第一贴。这么明显的错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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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总这段不止一个错误。

首先,鳄鱼抗议的不是因为丫字被警告,这个警告他已经明确表示接受。抗议的是被关禁闭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路师傅和谷书记不是“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三人一起被警告,在本线第一贴。这么明显的错误,为什么?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5-6 12:16 AM

我没注意到鳄鱼“已经明确表示接受”,在他表示不接受的时候,才被关禁闭了,不是吗?

我不反对把警告看作一种处罚。虽然警告记不影响挣工分,也不影响辩论/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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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总这段不止一个错误。

首先,鳄鱼抗议的不是因为丫字被警告,这个警告他已经明确表示接受。抗议的是被关禁闭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路师傅和谷书记不是“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三人一起被警告,在本线第一贴。这 ...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5-6 12:16 AM


SevenStar

我们是警告了鳄鱼,路人甲,谷子,不错。因为在那条线上,他们已经从有理有据的争论问题,变成了互相之间的人身攻击,难道这种情况下,警告一下,给他们都降一下温度有什么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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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星光 于 2009-5-6 12:44 AM 编辑

我倒要听听,在这种火药味极浓的情况下,你有什么降温的好办法?

至于你说的尽量少对帖子内容实行屏蔽,请网管加注“警告”或“严重警告”字样,作为永久记录保存。是个好建议。

我们在今后会考虑使用的。

这样的建议我们欢迎大家提出来,帮我们一起管理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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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老急, 扑公鹰.

我倒要听听,在这种火药味极浓的情况下,你有什么降温的好办法?
星光 发表于 2009-5-6 1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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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SevenStar

我们是警告了鳄鱼,路人甲,谷子,不错。因为在那条线上,他们已经从有理有据的争论问题,变成了互相之间的人身攻击,难道这种情况下,警告一下,给他们都降一下温度有什么不对吗? ...
星光 发表于 2009-5-6 12:36 AM


星光,咱从头到尾就没有说过不要警告。事实上,咱还为网管提供了警告的法律依据,(如果你们认同咱建议的处罚条例,这个条例咱贴过两次,你们几位网管没有一个表过态。)既可以参考第六条,定个不文明罪。见前面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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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柳帅哥多日前提到的,咱已经问过两次的问题,咱最后再问一次,希望万总能回答:

“丫”字等于不等于“就是小老婆养的”?为什么一个要罚而另一个不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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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老急, 扑公鹰.


末末 发表于 2009-5-6 12:42 AM


末末

你在小站开王老吉特供生意吧,一到这种急需降温的时候,我马上点起烽烟,你火速空投王老吉。怎样?哈哈哈!

你说这小站上一个个火气都这么旺,是不是都进入那什么什么期,那什么什么危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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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3: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症状一样,原因不同.
就说我8, 我跟认识的人5年前就开始打招呼了:"我更年期, 你们都得让这我啊." 所以没人跟我打架. 现在我还在辛勤的更着呢, 预计下面的十年只会恶化,不会好转.

除了更年期,还有中年危机, 青春期, 产后抑郁症, 老年痴呆, PMS,.....
末末

你在小站开王老吉特供生意吧,一到这种急需降温的时候,我马上点起烽烟,你火速空投王老吉。怎样?哈哈哈!

你说这小站上一个个火气都这么旺,是不是都进入那什么什么期,那什么什么危机了? ...
星光 发表于 2009-5-6 12: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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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00: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292# 末末


哈哈哈,那我是不是也在这声明一下,我也进入更年期了,症状时好时坏,提醒你们都不要自动往我的枪口上撞!否则一切后果由你自个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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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00: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懒得重新打字, ZT自己在CND写给12D的. 

"你主席有权不接受这样的辩护如果他能也把其他类似的人也同样处理. 这是合法的. 真正的问题是, 你的主席处罚鳄鱼后(公开警告), 鳄鱼申辩, 你主席以莫须有的罪名把他关入大牢两天. 只有俺一直在为鳄鱼喊冤.

这还不算, 之后, 还给俺们来那个啥家天下, 主席说的就是规则那套. 俺们抗议的主要就是他的无法无天的家天下. 如果你现在还不明白, 那白混了."

我没注意到鳄鱼“已经明确表示接受”,在他表示不接受的时候,才被关禁闭了,不是吗?

我不反对把警告看作一种处罚。虽然警告记不影响挣工分,也不影响辩论/打架。 ...
万达一号 发表于 2009-5-6 1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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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0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evenStar 于 2009-5-6 01:23 AM 编辑

重申一下,咱的建议是完全不对帖子内容实行屏蔽,不是少对。(这里不屏蔽指的帖子内容是指文字内容。如果是图像,极端案例可以考虑屏蔽。)

希望你们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屏蔽帖子只会引起网友对你们的猜疑和指责,没有任何好处。让大家看到你们警告或严重警告了什么帖子,是非自有公论,对你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如果有处罚条例,你们可以对明确违法的文字给予“严重警告”。难以届定的文字,可以酌情给予“警告”,让大家讨论应该不应该警告。

再强调一下,64线上还有帖子被屏蔽。如果你们要广大网友支持你们的工作,就应该开放被屏蔽的内容,让大家评议。事实上咱至今除了一个“丫”字,仍然不知道火药味有多浓,你让咱怎么说办法?

我倒要听听,在这种火药味极浓的情况下,你有什么降温的好办法?

至于你说的尽量少对帖子内容实行屏蔽,请网管加注“警告”或“严重警告”字样,作为永久记录保存。是个好建议。

我们在今后会考虑使用的。

这样的 ...
星光 发表于 2009-5-6 1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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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00: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柳帅哥多日前提到的,咱已经问过两次的问题,咱最后再问一次,希望万总能回答:

“丫”字等于不等于“就是小老婆养的”?为什么一个要罚而另一个不要罚?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5-6 12:51 AM

要较真的话,丫鬟比小老婆更低下些。这不是关键。

关键在于,鳄鱼说的是有特定的对象,是直接针对一位网友的。当被骂的对象不接受,提出抗议时,鳄鱼没有及时改正,反倒再用那个字攻击对方。

谷子的用词我也是反对的。只是,他说的没有明确对象,因而也没有人对此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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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00: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人甲 于 2009-5-6 01:45 AM 编辑

估计万总又漏看了.  另外一位网友也在本县使出了"狗改不了.."的攻击性的词汇吧? 不知道这比鸭又如何呢?

要较真的话,丫鬟比小老婆更低下些。这不是关键。

关键在于,鳄鱼说的是有特定的对象,是直接针对一位网友的。当被骂的对象不接受,提出抗议时,鳄鱼没有及时改正,反倒再用那个字攻击对方。

谷子的用词我也是反 ...
万达一号 发表于 2009-5-6 0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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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00: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末末 于 2009-5-6 01:50 AM 编辑

嘿嘿, 我都更了那么多年了.从来没好过.
还有,中年危机的症状是异常生猛, 青春期的症状是奇混无比.
谁怕谁呀
292# 末末


哈哈哈,那我是不是也在这声明一下,我也进入更年期了,症状时好时坏,提醒你们都不要自动往我的枪口上撞!否则一切后果由你自个儿负责。 ...
星光 发表于 2009-5-6 0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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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00: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万总又漏看了.  另外一位网友也在本县使出了"狗改不了.."的攻击性的词汇吧? 不知道这比鸭又如何呢?


路人甲 发表于 2009-5-6 01:32 AM

哈哈,吓地俺赶紧跑回去看俺当初抄来的冬冬。

如果我是网管;
如果你正式向我提出抗议;
我也会给那谁谁一个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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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00: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纠缠不清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不理他,我想这就是很多网友不表态的原因。

以前在CND,有个网友也用这个字,被人讽刺了一下,就再也没有用过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只此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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