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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uren

有关小站的思考,有请路人甲和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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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07: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I understand where you come from. However I disagree with your logic.
Like I already said it is irrelevant what everyone's motive is.

You seem to suggest that I need to have the mind to make this site better so that you would  debate with me. I certainly have no bad intention, however, I don't necessarily  care nearly as much as you how to improve the site.

Let's even assume that I have bad intention. Why should this change anything about the current debate?

I disagree with Chairman Mao's way of handling things and I am pissed at the way that  I was treated last time. I like you as a person so far. But why this has anything to do with the current topic?   

If Chairman is wrong, regardless of my intention, he is wrong.

If I was  treated unfairly according to the book, regardless of  my intention, I was
treated unfairly.

So I want to concentrate on the topic at hand. They are related, however. I had a
brief conversation with Chairman Mao on cnd, I tried to tell him that he needs to
rise beyond his ego, admit his fault, thn we can talk about how to improve the site.
When you guys are clearly in the wrong, to me that is like black and white, yet you
refuse to acknowledge it, there is not a whole lot of ground to talk about
improvement.

That being said I think the site has improved after we started the fight. It has become
a better place for people to express their opinions more freely in a civic manner.

For example 12D posted about his opinion about reader after being attacked multiple times.
周总理as usual jumped right out to tell 12d how he should behave. 12d basically
told her to take a walk. Then a healthy discussion went on...

Without  us constantly getting on him to ask him to do the right thing, 12d won't be able to do what he did.

Now I challenge you to support what is right, not who is your friend. This is the biggest difference between us.

鄂鱼,我一直在用事实和逻辑和你辩论,也在试图理解你说的事实和逻辑。可你有没有试图理解一下我的逻辑?你帖子里的内容我基本都回复了,而我的帖子中说了那么多关于网友和网管之间的位置和相互关系的话,你认真的看 ...
八月风 发表于 2009-6-20 07: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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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09: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八月风 于 2009-6-21 10:51 AM 编辑

“Great power comes with great responsibility.  
不过俺理解你的心情. 做王冠的确是不容易. 俺对你个人也没什么意见. 你待人的确如你所说的. 起码目前如此. 至于说王冠工作辛苦,俺只能说句谢谢...但一码还是归一码. 有些事还是值得争出个对错来的. 俺建议如果觉得工作辛苦,不妨退下来休息.让有心有力服务的人上.谁说王冠一定要终身制?为什么不能学草地小学那样举行总值选举? 王冠有任期有选举.那么起码王冠的决定会多少反映了一定的民意.不然的话,会给选下来.做累了,可以退下来,又想做了,就再参选.如果真的有能力能公平那么应该不怕不会被选不上吧? 别的人, 俺就不知道, 起码俺知道鳄鱼曾经说过他投奔小站就是因为想做体育版主. 那现在, 他起码可以有个机会给他来公平竞争版主的职务. ”

------哈,我倒不知道鄂鱼还曾想做体育版主。不过我们现在版面没有分得那么细,体育是不是归在"情趣生活"下面了?至于你说到的轮流做版主,这和轮流做网管不完全是一样的意思吧?如果只是做版主,管理版面的内容,那你说的竞争上岗,大家轮流绝对是可行的。实际上这层意思完全可以用自己开线做线主,或者在空间里做群主来达到目的。

而做网管,参与网站的其他管理工作,轮流选举恐怕在具体操作上不是一件很容易实现的事情吧?比如说我现在能想到的: 选举本身需要时间,需要制定相应的公平程序,需要有足够的网友参与,在软件操作上,版主和管理人员的权限需要随时根据选举情况改动,如果有人因为各种原因突然不愿意干了,需要有合理程序补充替代位置等等。所有这些全都是没有前例可以借鉴的新情况(我好象还没见过有网站公开轮流选举过网管呢)。总之,我觉得如果真要在小站试行轮流选举网管,首先得制定出合理公平的选举程序。如果小站的大多数网友都觉得公开选举网管的做法对网站管理有益,那么大家也许可以先开始讨论怎样制定选举程序,怎样推选候选人等等的具体方案。


“最后, 俺想问你一句, 如果你当初知道风雨主席把这网站当作为"私产", 要搞客厅论. 你是否还会加入?”

----看来你实在是喜欢“客厅论"这个名词,也实在是不明白我们做事情的逻辑和原则。我们在讨论建立这个网站之初对网站的设想,与你反复试图给网站加上的这个定义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网站由风雨自己出资,由他注册域名,由他负责软件的调试和维护等等,是我们一开始就明确了的。我如果对风雨和星光待人处事的原则没有足够的了解和信任,就不会自愿加入网站帮忙。而且,由于网络的互动性质,给他们帮忙,也就是给我自己帮忙,帮他们建设这个网站,也就是为我自己找到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网站。

我不知道你是否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一个网站一但成立,它的发展实际上是和参与这个网站的每一个网友的具体行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什么样的网友来加入,这些网友发什么帖,对什么感兴趣,所有这些都不是我们几个网管在建站之初可以预料的。所以我们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只能坚守几个最基本的原则,其他的,则要随着网站的发展情况随时做出调整。而对网站将来的发展,我们每个人虽然都有自己的设想和希望,但实际上网站的发展是不会以某个人的个人意志来决定。如果你不相信这样的基本道理,那我们的讨论不会得出什么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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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09: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鄂鱼,能不能用中文写帖?一来聿人还有其他有些网友看不懂大段的英文,二来,英文毕竟不是我们的母语,在讨论到比较敏感的问题时,我怕自己没有准确领会你的意思。我还在写关于你处罚过程的总结,你写的这大段英文,我也想再看两遍搞明白了你的意思后再回帖。周末家里事多,请耐心等一等。谢谢。

201# g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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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0: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哟。。。你这记性还不如俺老太太哪。。。俺是来和悉尼的没错。。。可是你莫名其妙地跑到俺的悉尼里来犯硌硬。。。不和你两下太不给面子了八。。。

提醒一句,您是来和稀泥的。
被您埋汰几句是小意思,只是俺奇怪,平常跟谁都没仇,也没想起来哪儿得罪你。要是有啥得罪也不会是故意的,作揖了。
不想离题太远。站稳了,俺只能扶到这儿了啊。再会。 ...
666 发表于 2009-6-21 03: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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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0: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这个距离指什么。。。

俺在县第也当过所谓的捣乱分子。。。被砍头。。。换个马甲上来申冤。。。再被砍头。。。有嘛11啊。。。除了整得谁都不痛快。

后来想明白了,俺是来找朋友玩儿的,干吗非要找不痛快。。。想来的时候,砍了俺俺也照样再来玩儿。。。不想来的时候。。。请也不到(当然了。。。从来也没人请过俺。。。俺就是那么一说)。。。

算了。。。悉尼俺也和累了。。。不跟你这儿废话了。。。

有责任提醒老板娘,你与捣乱分子也只有30里距离。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6-20 03: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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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0: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这个距离指什么。。。

俺在县第也当过所谓的捣乱分子。。。被砍头。。。换个马甲上来申冤。。。再被砍头。。。有嘛11啊。。。除了整得谁都不痛快。

后来想明白了,俺是来找朋友玩儿的,干吗非要找不痛快。。 ...
mj101 发表于 2009-6-21 11:31 AM

沃可怜的拿特妹妹还真被砍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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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2: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俺那个是简单的Yes OR No的问题.你写了这么多,还是答非所问.

你要搞清楚一点最基本的事实.这“客厅论"三个字不是俺说的,风雨主席说的.所以不存在俺给网站加上什么定义.俺只不过是叫风雨主席出来说说他自己的定义.你一再做的也只不过是想说明你认为风雨主席不会搞和网站现在还没搞“客厅论".不过你也承认了你也不知道风雨主席是否要搞.

再说,这网站真的没搞“客厅论"?, 风雨主席发话说搞“客厅论"来赶俺和鳄鱼出去的时候, 怎么没见你或者其他主席们发表过意见? 为啥?没看见? 因为是朋友? 还是因为这“客厅论"还未用到你的身上?

----看来你实在是喜欢“客厅论"这个名词,也实在是不明白我们做事情的逻辑和原则。我们在讨论建立这个网站之初对网站的设想,与你反复试图给网站加上的这个定义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网站由风雨自己出资,由他注册域名,由他负责软件的调试和维护等等,是我们一开始就明确了的。我如果对风雨和星光待人处事的原则没有足够的了解和信任,就不会自愿加入网站帮忙。而且,由于网络的互动性质,给他们帮忙,也就是给我自己帮忙,帮他们建设这个网站,也就是为我自己找到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网站。

我不知道你是否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一个网站一但成立,它的发展实际上是和参与这个网站的每一个网友的具体行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什么样的网友来加入,这些网友发什么帖,对什么感兴趣,所有这些都不是我们几个网管在建站之初可以预料的。所以我们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只能坚守几个最基本的原则,其他的,则要随着网站的发展情况随时做出调整。而对网站将来的发展,我们每个人虽然都有自己的设想和希望,但实际上网站的发展是不会以某个人的个人意志来决定。如果你不相信这样的基本道理,那我们的讨论不会得出什么结果的。
八月风 发表于 2009-6-21 10: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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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1 13: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yuren, 你这句话说对了一半。如果是普通网友,当然可以对不喜欢的人或是话题不搭理。
666 发表于 2009-6-20 08:27 PM


唉,人和人不一样吗,厅长也是人。

这么说吧,风雨以前不是不和他们对话,鳄鱼和路人甲凶猛,上次把风雨打得“吓破了胆”(37贴,鳄鱼)。风雨现在就不敢出来了吗。:)

说实话,风雨是琴棋书画的秀才,剑法也高明,但心善,只是点穴,而不一剑封喉。可是鳄鱼不用说了,路人甲是一个机器人。二人无穴可点,风雨就只好退了。

看到你和MJ101的对话,不仅暗笑。你对红一方面军还是不太了解了。举个例子说吧:
我一口一个尊称“元帅”的七星,在饭店老板娘MJ101手下当大厨抡勺子,老板娘一日不在,他就献歌一首。你说老板娘厉害吧,可是被末末搞得服服帖帖,居然变性当上了末末的“贤婿”。你说末末凶吧,可是...:)

你说我和风雨,看看头像,你就知道不一样。他是规规矩矩的秀才,我是一个小混子。
老6,人人都有强项和弱点,理解万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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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1 14: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管总算是个领导吧? 领导就得接受群众监督吧? 当一些领导做出了某些行为侵害了某些群众的权益.群众上访讨说法,总得允许争论吧? 别老是推测群众有反党反国家的阳谋.也别动不动就拿"国家"利益来和体谅领导 ...
路人甲 发表于 2009-6-20 10:54 PM


路师傅,你前面也说过,我对客厅论有过怀疑。其实,包括七星在内,我们从cnd出来的一批人都想把小站办成一个“民主”的样板。
可是,小站有它的特点,它是私人所有,而国家是人民所有,所以,我们为之奋斗的民主不可能在小站实现。如果在小站实现,恰恰是一个错误,它侵犯了私人的资产。
所以,我们必须在承认小站是一个私有的客厅的基础之上,试验一下,能否建立一个比较公平的制度。
风雨承认不承认小站是客厅并不重要,因为他是可以随意更改的。就像你说,他可以随意把我们从网管这一职务开除。自然,他要付出自己的代价。
虽然在客厅,我作为网管,但是我没有为风雨负责的心理,我只是想让小站办好,让这里有众多的朋友,让我在这里玩得开心。我即使不当网管,只要朋友在,我就在,就像我在cnd一样。
风雨不参与这里的对话,不是“吓破了胆”,而是他不愿意卷入这些“理论纠纷”,而是踏踏实实地做他想做的事,比如现在正“发放红包”。
我们可以讨论,也可以争论,甚至可以打仗。但是没有必要让风雨进来。他在cnd极少参与这类讨论,你和鳄鱼都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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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7: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666 于 2009-6-21 06:30 PM 编辑

208# yuren
怎能不理解呢。我不是说了吗,要是普通的个人,不爱搭理也没什么,不上网不就行了吗。这样的人就算上了网也不会爱当WG对吧。我倒是没觉得这是“弱点”。
至于网站嘛,你们都明白,那是另一个标准。怎么说的来着? “做网站不能太险地”吧。这还真得夸你们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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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7: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666 于 2009-6-21 06:52 PM 编辑
看到你和MJ101的对话,不仅暗笑。你对红一方面军还是不太了解了。举个例子说吧:
我一口一个尊称“元帅”的七星,在饭店老板娘MJ101手下当大厨抡勺子,老板娘一日不在,他就献歌一首。你说老板娘厉害吧,可是被末末搞得服服帖帖,居然变性当上了末末的“贤婿”。你说末末凶吧,可是...
yuren 发表于 2009-6-21 02:53 PM

险地的事我所知不多。不过我自己也觉得好笑,大家都没恶意,稀里糊涂的就差点驳上火了。也没什么,都只是人。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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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09: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妖媚儿~   你这几天猫哪里去了?

你当俺真那次。。。脑袋自个儿会掉嗒?

沃可怜的拿特妹妹还真被砍过头?
yaomer 发表于 2009-6-21 11: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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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0: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正一下:咱在小站没有喊过要民主,一直是喊着要法制。

路师傅,你前面也说过,我对客厅论有过怀疑。其实,包括七星在内,我们从cnd出来的一批人都想把小站办成一个“民主”的样板。
yuren 发表于 2009-6-21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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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0: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tors 于 2009-6-22 11:49 AM 编辑

说你是猪八戒8,你还不高兴。 你真是个滚刀肉。 你一会儿只代表你自己,一会儿又像毛主席发言人是的。 你到底是代表自己还是毛主席发言人?

你们毛主席原来猖狂的很。 那有你说的不参与?

俺复习了一哈那线, 俺一直在摆事实讲道理, 没骂人。 练山太都在夸我。 再看您们那毛主席周总理, 一门心思就是想赶我走。 又要赶人走,又不想落下砍人头的名。 俺老鳄差点儿上了当, 自己走了。
什么小站都是朋友, 你们就算客厅论,也是完全不及格。 有你们这么对待客人的吗?

毛主席, 您有本事就砍了俺, 您想让俺自己走? You can forget about that!
您那吃果果的家天下,老子看见就要打!

路师傅,你前面也说过,我对客厅论有过怀疑。其实,包括七星在内,我们从cnd出来的一批人都想把小站办成一个“民主”的样板。
可是,小站有它的特点,它是私人所有,而国家是人民所有,所以,我们为之奋斗的民主不 ...
yuren 发表于 2009-6-21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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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1: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反对鳄鱼!

两个月前,咱就说过,玉老师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唯一坚持与动乱分子对话的,应该赞扬才是。

怎么比成八戒了?乱弹琴嘛。

说你是猪八戒8,你还不高兴。 你真是个滚刀肉。 你一会儿只代表你自己,一会儿又像毛主席发言人是的。 你到底是代表自己还是毛主席发言人?

gators 发表于 2009-6-22 1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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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2: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你是猪八戒8,你还不高兴。 你真是个滚刀肉。 你一会儿只代表你自己,一会儿又像毛主席发言人是的。 你到底是代表自己还是毛主席发言人?

你们毛主席原来猖狂的很。 那有你说的不参与?

俺复习了一哈那线, 俺一 ...
gators 发表于 2009-6-22 11:32 AM


我不高兴还是你不高兴?不就是个猪八戒吗,有啥了不起。
我们毛主席原来猖狂的很,不是被你这更疯狂的鳄鱼吓破胆了吗。
你说我们有人撵你走,那是你的理解,鳄鱼和人的想法能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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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2: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正一下:咱在小站没有喊过要民主,一直是喊着要法制。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6-22 11:23 AM


那谁说,法制是老邓要的,法治才是老赵要的(也可能相反啊)。
我们下面讨论法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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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2: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8# yuren
怎能不理解呢。我不是说了吗,要是普通的个人,不爱搭理也没什么,不上网不就行了吗。这样的人就算上了网也不会爱当WG对吧。我倒是没觉得这是“弱点”。
至于网站嘛,你们都明白,那是另一个标准。怎 ...
666 发表于 2009-6-21 06:26 PM


理解就好!就不要为难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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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2: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码是一码, 现玉老师表现不好,以前的功不能抵现在的过。

不过,还是要表扬一下玉老师以前!


严重反对鳄鱼!

两个月前,咱就说过,玉老师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唯一坚持与动乱分子对话的,应该赞扬才是。

怎么比成八戒了?乱弹琴嘛。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6-22 1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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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3: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先说清楚, 你到底代表谁? 你要就带表您自个, 俺就不砸你了。


我不高兴还是你不高兴?不就是个猪八戒吗,有啥了不起。
我们毛主席原来猖狂的很,不是被你这更疯狂的鳄鱼吓破胆了吗。
你说我们有人撵你走,那是你的理解,鳄鱼和人的想法能一样吗。 ...
yuren 发表于 2009-6-22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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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3: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先说清楚, 你到底代表谁? 你要就带表您自个, 俺就不砸你了。



gators 发表于 2009-6-22 02:01 PM


不论我代表谁,你都可以砸,我们在这里是讨论。你在cnd上也好久了,你应该知道,风雨很少参加这类讨论的。这是个人的性格,不会因为他的地位而改变。我们的讨论,也很难说服谁,更多地是交流一下看法。说好听一点,是让双方有所提高。
所以一个观点,你说完,我也说完,基本就结束了。至于风雨出来说还是不出来说,你不能要求人家。原因也很简单,他不可能说服你,你自然也不可能说服他,这样长期拉锯,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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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3: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是可以砸, 但您要是只代表您自个, 确是没啥可砸了。 您无非是不想说毛主席的不是而已。
谁对谁错您心里很明白。


不论我代表谁,你都可以砸,我们在这里是讨论。你在cnd上也好久了,你应该知道,风雨很少参加这类讨论的。这是个人的性格,不会因为他的地位而改变。我们的讨论,也很难说服谁,更多地是交流一下看法。说好听一点 ...
yuren 发表于 2009-6-22 02: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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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4: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们不是一直在讨论法制吗?

香港在英制时是非民主有法制的典型。 总督不是民选(跟毛主席一样)但也得守法。

你们毛主席、周总理,邓小平恰恰是不守法, 搞家天下,才被砸得吓破了胆! 不然这么多红卫兵,
口水也淹死了俺跟路师傅。 您说哪?


那谁说,法制是老邓要的,法治才是老赵要的(也可能相反啊)。
我们下面讨论法制吧。
yuren 发表于 2009-6-22 0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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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23: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就好!就不要为难我们了。:)
yuren 发表于 2009-6-22 01:22 PM

我承认我提到的和将会提到的对于这里的网管们也许都是比较难的问题,不是挥挥袖子就能扫开的。让我不解的是网管竟觉得我在为难人。既然你觉得跟我谈话只是在苦苦招架我,我也不必继续浪费你的时间了,因为没有真诚交流是不可能达到到让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结果的。

我本来对你的谈话方式还有点看法,但也许没必要再说了。我只想请你简单说说是什么让你觉得我在为难你们。要是太难回答就算了。谢谢你花时间跟我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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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01: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我提到的和将会提到的对于这里的网管们也许都是比较难的问题,不是挥挥袖子就能扫开的。让我不解的是网管竟觉得我在为难人。既然你觉得跟我谈话只是在苦苦招架我,我也不必继续浪费你的时间了,因为没有真诚 ...
666 发表于 2009-6-23 12:29 AM


我对你在这线上的发言没有异议啊?你什么都可以说,我招架不起的时候就会挂免战牌的。
我说的为难只是提示你在那边开的评分线。评分原本是一件正常的事,让你一闹变成了钻软件/网管的空子。如果你认为那是好玩的话,我只能认为是一个聪明、淘气又好出风头的孩子在和管理的叔叔阿姨们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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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01: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们不是一直在讨论法制吗?

香港在英制时是非民主有法制的典型。 总督不是民选(跟毛主席一样)但也得守法。

你们毛主席、周总理,邓小平恰恰是不守法, 搞家天下,才被砸得吓破了胆! 不然这么多红卫兵,
口水 ...
gators 发表于 2009-6-22 03:16 PM


鳄鱼,香港是什么?香港属于所有的香港人,是公共/国家财产。小站是什么,小站是私有财产。这一点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如果你连这一基本点都搞不懂,或不愿意承认,还讨论了什么。:)

小站的兴衰取决于网友的努力,小站的存在取决于风雨。风雨不守法,搞家天下,不得人心,最后是网友背离,小站没落,这和你和我没有关系,你得明白?

知道什么是国,什么是家了吗?知道所有权的问题了吗?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你再跳也没有用。这是最后一贴了。

如果把问题局限在你受罚的问题上,还可以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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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02: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嘛, 俺一直就没和你讨论. 既然你认定了小站是风雨是主席的私产. 是他的家天下. 那的确是没啥可以讨论的. 只可惜的是这么伟大光荣正确的事, 风雨主席却要缩在里面, 不敢出来自己说. 其实, 他也只不过是要出来表个态, 说这站是他的私产, 他的话是最高纲领. 咱和鳄鱼最后也是得闭嘴的, 是不是?

鳄鱼,香港是什么?香港属于所有的香港人,是公共/国家财产。小站是什么,小站是私有财产。这一点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如果你连这一基本点都搞不懂,或不愿意承认,还讨论了什么。

小站的兴衰取决于网友的努力,小站的存在取决于风雨。风雨不守法,搞家天下,不得人心,最后是网友背离,小站没落,这和你和我没有关系,你得明白?

知道什么是国,什么是家了吗?知道所有权的问题了吗?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你再跳也没有用。这是最后一贴了。
yuren 发表于 2009-6-23 02: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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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06: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口一个尊称“元帅”的七星,在饭店老板娘MJ101手下当大厨抡勺子,老板娘一日不在,他就献歌一首。

yuren 发表于 2009-6-21 02:53 PM


坚决反对你让大勺无证上岗,他从来就没有当过大厨,小二一个而已。献歌倒是不假,还有就是支撑门面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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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07: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嘛, 俺一直就没和你讨论. 既然你认定了小站是风雨是主席的私产. 是他的家天下. 那的确是没啥可以讨论的. 只可惜的是这么伟大光荣正确的事, 风雨主席却要缩在里面, 不敢出来自己说. 其实, 他也只不过是要出来表个 ...
路人甲 发表于 2009-6-23 03:53 AM


路师傅,你这帖子一出,风雨就更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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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09: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最烦这种人,神么最后一贴! 臭德行!

香港属于所有的香港人? 英制时它属于英国。 他连总督都不能选。 是我不懂还是你不懂?

家天下要那么光荣,毛主席早出来了,还轮到您?

鳄鱼,香港是什么?香港属于所有的香港人,是公共/国家财产。小站是什么,小站是私有财产。这一点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如果你连这一基本点都搞不懂,或不愿意承认,还讨论了什么。:)

小站的兴衰取决于网友的努力 ...
yuren 发表于 2009-6-23 02: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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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09: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属于所有的香港人? 英制时它属于英国。 他连总督都不能选。 是我不懂还是你不懂?
gators 发表于 2009-6-23 10:16 AM


对,你说得对。香港97年之前是殖民地,不能选总督。97年之后才好了,可以选特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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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09: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就好。 1997 年前, 英国政府不能非法抓人。
而你的毛主席非法抓了我。
这不是非常类似的事吗? 你是真不懂?

对,你说得对。香港97年之前是殖民地,不能选总督。97年之后才好了,可以选特首了。
yuren 发表于 2009-6-23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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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0: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要老是揣摸圣意. 小心摸错了.

而且也别把俺的话架出去, 做风雨主席不出面的挡箭牌.  
路师傅,你这帖子一出,风雨就更不会来了。:)
yuren 发表于 2009-6-23 08: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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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3: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就好。 1997 年前, 英国政府不能非法抓人。
而你的毛主席非法抓了我。
这不是非常类似的事吗? 你是真不懂?


gators 发表于 2009-6-23 10:36 AM


不能和能是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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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3: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要老是揣摸圣意. 小心摸错了.

而且也别把俺的话架出去, 做风雨主席不出面的挡箭牌.  

路人甲 发表于 2009-6-23 11:00 AM


错了就错了呗,大不了咱俩换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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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4: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装傻!

甜丫虽是私人拥有,完全可以实行法制, 就像香港一样。

现在是毛主席一定要家天下。

不能和能是类似的?:)
yuren 发表于 2009-6-23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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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4: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装傻!

甜丫虽是私人拥有,完全可以实行法制, 就像香港一样。

现在是毛主席一定要家天下。


gators 发表于 2009-6-23 03:1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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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8: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哦,6哥你有所不知。。。大勺写了血书非要去娘子军卧底。。。俺只好同意了。。。考虑到他此去凶多吉少。。。俺已经决定提前追认他为名誉大厨了。。。当然了。。。他要是活着回来的话。。。能不能上岗还是听厨师长嗒。。。

向所有潜伏人员致敬~

坚决反对你让大勺无证上岗,他从来就没有当过大厨,小二一个而已。献歌倒是不假,还有就是支撑门面功不可没。
马骝 发表于 2009-6-23 07: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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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20: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师傅,你这帖子一出,风雨就更不会来了。:)
yuren 发表于 2009-6-23 08:40 AM

多嘴插句话。我觉得yuren这话不实诚,明摆着是往人家怀里塞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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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21: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站的兴衰取决于网友的努力,小站的存在取决于风雨 ...
... 这是最后一贴了。
路人甲 发表于 2009-6-23 03:53 AM

友情提示: 
这里有概念错误。网友上网是来玩,来交换意见,来找人聊天寻乐子的,不是为了兴旺某人的网站。要是到了取决于网友的努力的田地,这个网站就长不了,基本上是没戏了。
那么网管的努力呢?适度的“管理”是必要的,但单是靠努力就像玩轮盘,看碰上什么网管了。说句直接点的话,就这个网站看,网管的努力是不容置疑的。但我觉得这里思维僵化。一个生气蓬勃的公司是需要很多新思路的。股东们聚一起选CEO,放开手让能者发挥,CEO找来好手帮忙听多方意见,这是因为他们有自知之明。而小站恰像一个很努力的家族生意股东一人从董事会,CEO,经理到技术员一脚踢。这样做生意也可以红火--如果是开大排档。
网管平均年龄六十五岁不见得事事能做对。多听听意见有好处。怎么就把门关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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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21: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你在这线上的发言没有异议啊?你什么都可以说,我招架不起的时候就会挂免战牌的。
我说的为难只是提示你在那边开的评分线。评分原本是一件正常的事,让你一闹变成了钻软件/网管的空子。如果你认为那是好玩的话,我只能认为是一个聪明、淘气又好出风头的孩子在和管理的叔叔阿姨们较劲。
yuren 发表于 2009-6-23 02:12 AM

瞧瞧瞧,你们网管会议居然得出这种结论。有话直接到那线上说就行了嘛,我又不是老那么小器。
放着我语重心长的话不好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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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22: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统计数据哪来的?拿出来看看。
友情提示: 
这里有概念错误。网友上网是来玩,来交换意见,来找人聊天寻乐子的,不是为了兴旺某人的网站。要是到了取决于网友的努力的田地,这个网站就长不了,基本上是没戏了。
那么网管的努力呢?适度的“管理 ...
666 发表于 2009-6-23 08: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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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22: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yuren,八月风,真佩服你们这么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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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4 02: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uren 于 2009-6-24 03:46 AM 编辑
这里有概念错误。网友上网是来玩,来交换意见,来找人聊天寻乐子的,不是为了兴旺某人的网站。要是到了取决于网友的努力的田地,这个网站就长不了,基本上是没戏了。
那么网管的努力呢?适度的“管理”是必要的,但单是靠努力就像玩轮盘,看碰上什么网管了。说句直接点的话,就这个网站看,网管的努力是不容置疑的。但我觉得这里思维僵化。一个生气蓬勃的公司是需要很多新思路的。股东们聚一起选CEO,放开手让能者发挥,CEO找来好手帮忙听多方意见,这是因为他们有自知之明。而小站恰像一个很努力的家族生意股东一人从董事会,CEO,经理到技术员一脚踢。这样做生意也可以红火--如果是开大排档。
网管平均年龄六十五岁不见得事事能做对。多听听意见有好处。怎么就把门关起来呢?
666 发表于 2009-6-23 10:03 PM


老6,你这一贴是不是在梦中写的?:)

先说网友努力。你是一个普通网友,从上网那天开始就在不断为小站兴旺努力。你说,你从第一天起,到现在已经提出了多少建议?这线上的哪位又不是为小站的兴旺而努力呢?

再说CEO吧,小站是小小的独资企业,没有股东,董事长兼CEO,并是企业法人。所以,你的理论根本行不通,就像鳄鱼的香港理论一样。不是不正确,而是用错了地方。你最好和鳄鱼筹资,找一些股东,先办个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你的理想。赚到大钱之后,购房置地,分给迁入的居民,发展成一个城镇,实现鳄鱼的香港治理理想。

可能让你失望了。但是,没有金钱投入,一切都是做梦啊!

意见还是在听的,但是,听了也不会全部照办啊。

对了,我不去那边说,是因为不想扫大家的兴。如果你一发贴我就看见了,肯定会在那里说的。

我们之间的了解还不多,希望这一帖不会让你生气。

至于我给路师傅那一帖,路师傅都没生气,说明不是“死猫”,特此声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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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4 02: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yuren,八月风,真佩服你们这么有耐心
红娘子 发表于 2009-6-23 11:19 PM


谢谢。我们在这儿聊聊天,就少在别的地方扯闲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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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03: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666 于 2009-6-24 04:06 AM 编辑

244# yuren

醒着呢。我不生气。我说话直一点就怕别人生气。

你怕扫网友兴,想得到是挺周到的。那条线你不去就不去吧。你真的误会我了,我完全没跟WG唱对台的意思。只是想多搞个活动,大家得个开心,顺便让大家在后院写点文章。人家都答应写日志的,就像股票期货(Stock Futures),没准开花结果会很大收获呢。

要是这个分对你们真的这么重要,我想大家不玩也不会太在意。其实我想很可能线上的朋友们都只是好心陪我聊天而已。只是我承诺了人家,不知怎么收场,没法跟自己胶带。怎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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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4 03: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246# 666

你不生气就好,我是不会生气的,大家就是聊天。

分本身有多重要,我也不知道。但是从WG这边来说,要每个分得的合理一些,即对大家都相对公平一些。随便给分有违这一原则,所以我给你就提来了。那边如何继续,就是你和凑热闹的人的事情了。

这个网络软件太复杂,不知其中还会有什么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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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04: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人甲,这两天事太多,不是有意不回你的帖,请谅解。

咱俩可能是思维逻辑相差太大,我看我们都够“啰嗦”的,都在答非所问。:) 在你反复问小站是否是"家天下"之前,这个词在我脑中根本不存在,你说我怎么可能不搞清楚这个词的含义就简单地回答你"是"还是"否"?

我觉得你也应该明白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我们几个网管根本就没觉得这个问题对于小站的建设和发展有多"重要"。而在你脑中,这个问题显然高于一切,你不从风雨本人口中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不能罢休。

如果算算你和鄂鱼两人在本线以及其他场合提过多少次"家天下",不难得出一个推论:那就是无论风雨出不出来回答你们的问题,无论他的答案是什么,其实你和鄂鱼已经认定小站就是在实行"家天下"。所以无论我怎样具体告诉你我们网管形成决定的过程,对你来说都不重要。因为你根本就不相信我们其他网管的作用,觉得一切就只是风雨一人说了算。如果我的推论正确,你和鄂鱼的确就是这么想的,那我在本线的帖子自然都是白费劲。既然我无法让你对我们网管,对小站,或者说对风雨本人更有"信心"的话,那我也就不多费力气了。

其实说了那么多,还不如看行动。我有个建议:咱们把这个问题暂时放到一边,不忙做结论,三个月以后我们再来复习一下,看看到时候小站的情况,你再来衡量一下小站的管理是不是"家天下",怎么样?

俺那个是简单的Yes OR No的问题.你写了这么多,还是答非所问.

你要搞清楚一点最基本的事实.这“客厅论"三个字不是俺说的,风雨主席说的.所以不存在俺给网站加上什么定义.俺只不过是叫风雨主席出来说说他自己的 ...
路人甲 发表于 2009-6-21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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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04: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鄂鱼,别动不动就用文革语言来套小站的情况。法制是顶多大的帽子?我不觉得把这帽子往小站头上一套就什么都迎刃而解了。我们要不要来试着讨论一下法则的具体制定过程?你和路人甲似乎都赞成民选网管。我前面一帖就提到过这个问题了,你们谁也没正面回答我。民选网管需要一个合理程序,这里起码得包括怎么提名候选人,怎么竞选,怎么投票,以及需要多少网友参加才算有效等等的问题。另外,与此相应的法则,比如网管的具体责任和权限,被选上者必须要承诺的义务,以及发生特殊情况(比如网管因事不能执行自己的义务的时候)的补救措施等等。没有这些基本法则,我们怎么民选网管?

你要愿意,带头开个线来讨论一下我上面简单列举的问题吧。如果参加讨论的网友多,我们再讨论下一步怎么办?

另外,你还想继续具体讨论对你的处罚吗?我差不多写了一半事情经过的总结,因为想要写的全面一点,也不想弄错基本的事实,就写得慢了一点。这两天我和别人合教的一门课正好有测验,过两天还有期末考试,如果你不介意,请再等几天,我全写好了就会贴上来和你仔细讨论那次处罚的过程。

俺们不是一直在讨论法制吗?

香港在英制时是非民主有法制的典型。 总督不是民选(跟毛主席一样)但也得守法。

你们毛主席、周总理,邓小平恰恰是不守法, 搞家天下,才被砸得吓破了胆! 不然这么多红卫兵,
口水 ...
gators 发表于 2009-6-22 03: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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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09: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刘主席, 您能不能认真看贴子? 这法制可不是我说的。 是你们林彪元帅说的。
俺打算把他改封成天蓬元帅了, BTW!


"那谁说,法制是老邓要的,法治才是老赵要的(也可能相反啊)。
我们下面讨论法制吧。", said by yuren!


鄂鱼,别动不动就用文革语言来套小站的情况。法制是顶多大的帽子?我不觉得把这帽子往小站头上一套就什么都迎刃而解了。我们要不要来试着讨论一下法则的具体制定过程?你和路人甲似乎都赞成民选网管。我前面一帖就提 ...
八月风 发表于 2009-6-24 05: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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