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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八月风

网管小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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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09: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狼子是好意,但你误会了。网管们从未说过要民主。要是我说错了欢迎网管们批评。

另外,这里没有投票,所以无所谓弃权。 其实沉默就是一种态度!

要不是网管们决定打动干戈,我们都会有对甲乙丙丁们沉默的机 ...
666 发表于 2009-4-30 12:50 AM

你说地对,小站没有一个民主的程序。但这不妨碍我们以民主的眼光谈论这事。我相信网管们也会以民主的眼光接受网民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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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09: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总,先不说有几个人,打群架人多胜之不武吧?

再说,也先把路师傅的罪证公布出来,再发动群众批判嘛。咱可是一句话也没看到,路师傅说了什么话,广大群众愤怒啦? ...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4-30 12:46 AM

我想,小站不同意雾雨的不少。jj1111“慎用孤证”四字就非常有分量。
gators一上来,不是就事论事,反驳雾雨的观点(如果她的观点走极端了,应该更容易反驳),而是直接攻击她本人。路师傅也有一句我称之为“骂地够明显”的针对雾雨本人的帖。之后,路人甲自己倒是直接指出了哪两个词是有骂人含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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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09: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勺,
老于让我拉你一把。

凡是用CND语言说话的人都违反小站的条例。(ZT)

没有情面可言,没有民主什么事儿。(ZT)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4-30 07: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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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09: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总,
老于让我也拉你一把。偶脚着这事冷处理,比较有效。
我想,小站不同意雾雨的不少。jj1111“慎用孤证”四字就非常有分量。
gators一上来,不是就事论事,反驳雾雨的观点(如果她的观点走极端了,应该更容易反驳),而是直接攻击她本人。路师傅也有一句我称之为“骂地够 ...
万达一号 发表于 2009-4-30 10: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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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0: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不想就这事公开发言。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路sf,我支持你的意见。

另外,我提个问题请大家思考。鳄鱼的话不好听,且好恶倾向明显。但在北方呆过的人都应该知道,有时说话中带有语气助词,这是一些人的习惯。只要不是太过分,也不必太较真。难道以后大家真的每一次都想要WG来解答这些民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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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0: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漫人 于 2009-4-30 11:32 AM 编辑
本来我不想就这事公开发言。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路sf,我支持你的意见。

另外,我提个问题请大家思考。鳄鱼的话不好听,且好恶倾向明显。但在北方呆过的人都应该知道,有时说话中带有语气助词,这是一些人的习惯。 ...
赏石 发表于 2009-4-30 11:02 AM


北方的语言是有语气助词,但话完全可以换一种说法说,尤其是在其他网友指出这个问题之后。我没在北方长期呆过,但我们家LD是北京人,朋友圈子中也有不少北京人,还不至于听不出话外之音。

鳄鱼的问题,还在于TA把别处的马甲带到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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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0: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同学,
我已经没手拉小石头了。你上8.
本来我不想就这事公开发言。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路sf,我支持你的意见。

另外,我提个问题请大家思考。鳄鱼的话不好听,且好恶倾向明显。但在北方呆过的人都应该知道,有时说话中带有语气助词,这是一些人的习惯。 ...
赏石 发表于 2009-4-30 1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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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0: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你再做网管的时候希望你不会放纵这种态度。
666 发表于 2009-4-30 12:42 AM

哈哈哈,老六,你不会跟我有仇吧?过去的恩怨,咱一笔勾销了如何?

你看我现在这样子,这辈子是不会再当网管了。给钱都不干。不过,我很理解风雨他们的难处,所以声援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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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0: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大家在讨论,我就想说明一下,那条线发展到最后,并不仅仅是个民俗问题。

有一贴是这样写的,

“呵呵... 俺原来看你就是怪眼熟. 现在才明白是傻子在装处女.

你这个烂口的, 哭闹人家骂你. 就剩下搞笑二字而已.”

想问一下,这样的帖子,难道我们也该宽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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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0: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我提个问题请大家思考。鳄鱼的话不好听,且好恶倾向明显。但在北方呆过的人都应该知道,有时说话中带有语气助词,这是一些人的习惯。只要不是太过分,也不必太较真。难道以后大家真的每一次都想要WG来解答这些民俗问题。
赏石 发表于 2009-4-30 11:02 AM


12弟,这不是解释民俗问题,这是尊重网友问题。
你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平常话,引起对方反感。你是否应该向对方解释道歉,下次对对方避免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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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1: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12弟,这不是解释民俗问题,这是尊重网友问题。
你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平常话,引起对方反感。你是否应该向对方解释道歉,下次对对方避免这个词? ...
yuren 发表于 2009-4-30 11:51 AM


我会解释道歉,但不表明别人也要这么做。Again,这是个度的问题。

说点不相干的话吧。我的两个孩子常打闹,只要不是把房子掀翻了,或者确实有B的问题,我都是让她们自己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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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1: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解释道歉,但不表明别人也要这么做。Again,这是个度的问题。

说点不相干的话吧。我的两个孩子常打闹,只要不是把房子掀翻了,或者确实有B的问题,我都是让她们自己去解决。 ...
赏石 发表于 2009-4-30 12:00 PM


那是你的治家之道,但是到网上并不适用,因为网上的网友并不像你孩子那样相互熟悉并有那么多的互动,也不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各人的背景经历都不同,所以对好多事物的理解,并不会有同一个con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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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1: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解释道歉,但不表明别人也要这么做。Again,这是个度的问题。

说点不相干的话吧。我的两个孩子常打闹,只要不是把房子掀翻了,或者确实有B的问题,我都是让她们自己去解决。 ...
赏石 发表于 2009-4-30 12:00 PM


没错,就是度的问题。这个度怎么衡量的,我是从被动方的态度出发的。
网友之间有你家孩子之间十分之一的友情,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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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1: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北京住过多年。一般对受过教育的人来说,这个字是骂人字,至少是贬义字。对一些胡同串子来说,可能是口头禅(赏石的所谓语气助词)。这在北京是常识。

如果两个都是胡同串子,不在乎这个字,尽管让他们用去。如果一方提出抗议,另一方应该不用这个字,道声谦。这是受过教育的表现。不该太难吧!

大家都这样做了,也就不用WG在这种事上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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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2: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北京住过多年。一般对受过教育的人来说,这个字是骂人字,至少是贬义字。对一些胡同串子来说,可能是口头禅(赏石的所谓语气助词)。这在北京是常识。

如果两个都是胡同串子,不在乎这个字,尽管让他们用去。如果 ...
滨州 发表于 2009-4-30 12:40 PM


我同意,减去“对受过教育的人来说”。不管什么人,有些粗口没什么了不起。尤其是“受过教育的人”,平时不得不道貌岸然,网上正好是发泄的机会。(草地不少女士喜欢说LLD,我不信她们平时会把这挂嘴边。)但关键是不能以别人的痛苦为代价。

作为“受害者”,最好的办法是不理睬。不光是不理睬脏贴;如果你认为人脏,那么他的所有帖子,都不要理睬。另一方面,如果你觉得不可以默认“暴力”,那就推给网管处理。我非常赞同也佩服天天的做法。

还有,网管们经常会说不要把过去的怨恨带到小站。这话可以理解,但既不合理,也不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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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2: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线上老右少,现在就剩下石头了。俺不济,上来给咱老右们揉揉伤口。

理是那个理,话却不能那么说,说了适得其反,俺自个就有过沉痛教训。咱上来说话,不是说给那几位听的,争取那几位,俺是没这奢望。咱们说话,是说给乡亲们听的,所以的确要注意说话方式,俺要是你们,就主动道个歉,退一步,海阔天空。俺也知道细声细气你们觉得不痛快,就算是为咱中国人有民主的那天,忍一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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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2: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网管们经常会说不要把过去的怨恨带到小站。这话可以理解,但既不合理,也不合实际。
老巫 发表于 2009-4-30 0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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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2: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网管们经常会说不要把过去的怨恨带到小站。这话可以理解,但既不合理,也不合实际。
老巫 发表于 2009-4-30 01:23 PM


但是网管还是不停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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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3: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网管们经常会说不要把过去的怨恨带到小站。这话可以理解,但既不合理,也不合实际。
老巫 发表于 2009-4-30 01:23 PM


应该是过去的怨恨可带到小站,但言行的文明程度还是要遵守小站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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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3: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网管,版主,以及各位网友,让我深受感动。

作为当事人之一,对凭空突然间给小站,给诸位添了这么多麻烦而感到惭愧。

我不向任何人提出什么要求,所谓人微言轻,我无法要求别人,但是我可以要求我自己。既然来人家家里作客,就要遵从人家的规矩,我会和以前一样,一如既往地遵守小站的规则。


再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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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3: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过去的怨恨可带到小站,但言行的文明程度还是要遵守小站的标准。
四维 发表于 2009-4-30 0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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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网管,版主,以及各位网友,让我深受感动。

作为当事人之一,对凭空突然间给小站,给诸位添了这么多麻烦而感到惭愧。

我不向任何人提出什么要求,所谓人微言轻,我无法要求别人,但是我可以要求我自己。既 ...
雾雨 发表于 2009-4-30 02:35 PM


如果真是这样,鳄鱼的“丫”算个鸟事,网管纯属多管闲事。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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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雾雨 于 2009-4-30 03:15 PM 编辑

我说的提要求, 要求别人,是指“道歉”一说,我不需要什么道歉解释。
倒是我要澄清一点:我从来没说过“杀人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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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是这样,鳄鱼的“丫”算个鸟事,网管纯属多管闲事。散会!
老巫 发表于 2009-4-30 03:06 PM


报告王冠,老巫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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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巫 于 2009-4-30 03:27 PM 编辑
报告王冠,老巫骂人。
老齯 发表于 2009-4-30 03:17 PM


报告王冠,桥二只揭发老巫骂人,不提老巫说“王冠多管闲事”,明显是包庇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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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俩还是歇菜吧。有这精神,多做几个俯卧撑,要不再来一桶王老吉,还可以多长点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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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大家还愿意认真讨论什么是不容忍的词语,咱再认真一贴。前几天咱已经提供了别的网站参考条例,希望听到大家的意见。

1。用任何语言攻击网友家人;
2。揭本坛网友真身隐私;
3。使用性、动物或排泄物词汇攻击网友;
4。使用性、动物或排泄物词汇攻击非本坛网友(包括公众人物);
5。使用性、动物或排泄物词汇攻击某个特定的群体(包括性别、民族、种族等等);
6。其他用词不文明的帖子;
7。揭网人其他隐私;
8。相同或相近内容反复上贴;
9。纯粹测试;
10。纯粹广告;
11。纯粹色情内容;
12。纯粹宣传性帖子;

。。。。。。

http://www.tianyaxiaozhan.com/bb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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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真正的低级下流的漫骂,网管们只给“三天面壁”的处分是在是太宽容了。对了,对有这种行为的人,邀请人也要自己反省一下。有的明明是前科累累,臭名昭著的东西,谁邀请来的?

至于北京话里的“丫”,与四川话“龟儿子”,国骂“他妈的”都属一类,当然是粗话,但也是许多男人的口头禅了。不过在争论中满口粗话其实是心虚的表现,不敢或不会讲道理。网管警告了,就得改正。

老叟也不希望小站成为“你好我好互吹互捧”的园地。但批评是一回事,下流漫骂就玩全是另一回事了。坚决支持网管采取必要行动扫除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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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昨夜雨 于 2009-5-2 09:53 PM 编辑

5月2日解除屏蔽——昨夜雨


俺这句话是针对那句"没有客观标准. 俺们说了算"来说的.

而且再说了, 你们有考虑鳄鱼的意见没有? 谁对鳄鱼受到的伤害负责? 姑且不论"丫"这个词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脏字, 就算是脏字, 鳄鱼也明确说明他是用来加强语气用(事实上也有这样的用法), 没有骂人的意思.  那还有什么可纠缠的? 人家说了不是骂你,你偏要这么认为.那还有什么好说? 例如:俺说看起来,你TMD不高兴了.你认为俺骂你了,俺说没有,俺就喜欢用这词来强调你看起来不高兴.不特指任何人的母亲.这凭什么你的意见就要比俺的意见大? 为什么你不喜欢俺说TMD, 俺就得TMD不说TMD. 你不高兴俺用TMD,是你TMD意见,你可以TMD保留,甚至可以TMD认为俺骂你了.不过你TMD还有很多选择例如可以TMD不听,TMD不理,TMD不闻,TMD不问,甚至TMD骂俺.不过你没有权力TMD不许俺用TMD这个词.特别是俺TMD已经强调了与你TMD无关的情况下.言论自由包括了俺说TMD的自由.

"gators, 请您不要把别的网站上的恩怨带到这里来。如果您对别的网站上的网友有意见,请您移步到别的网站上去继续您的争论。小站这里不欢迎您这种无聊的口角之争!"
"gators, 您先冷静两天再回来玩吧——对于不得不对您采取禁止在论坛上发言两天的措施,我深表遗憾。希望您回来时不要把别的网站的恩怨继续搬运过来,浪费小站资源。谢谢!"

鳄鱼这件事,你们王冠根本就不应插手.这样把鳄鱼关进去冷静冷静更是荒谬.俺和鳄鱼干过架,对他的脾气算是了解的.这次他只不过在辩解根本没有任何的不冷静.你们这样以浪费小站资源的理由把他关进去,就是欲加之罪. 而且你们上面的理由反映的都是"个人的好恶". 例如不许人家带个人的恩怨到这里. 你们以为这里是哪里呀? 清凉寺吗? 来这里要六根清静?  而且你们真的以为不许, 人家就真的可以不带, 你们这样做不但没有效果反而加深了矛盾.  还有所谓的"无聊的口角之争"和"浪费小站资源"这些都是"个人的好恶". 网友觉得无聊的, 自然不去看, 不发言, 不理. 用不着王冠来告诉俺啥有聊, 啥无聊.

路人甲。我们没有以“个人的好恶来管理论坛”。
雾雨作为网友,提出自己受到了伤害。那么,她的意见就应该考虑,这是对一个网友负责,这是网管的责任。 ...
yuren 发表于 2009-4-30 04: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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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大家还愿意认真讨论什么是不容忍的词语,咱再认真一贴。前几天咱已经提供了别的网站参考条例,希望听到大家的意见。

1。用任何语言攻击网友家人;
2。揭本坛网友真身隐私;
3。使用性、动物或排泄物词汇攻击网 ...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4-30 03:29 PM

请问大勺,“丫”字属于哪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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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78# 支离叟

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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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78# 支离叟

同意。我也想问一下,新笑月是不是真被邀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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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大勺,“丫”字属于哪一项?
发哥 发表于 2009-4-30 03:35 PM


老发呀,“丫”是从“丫挺的”简化来的,意思是“丫头养的”,或“小娘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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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声明一下,咱本人从来没“丫”过。鳄鱼要是“丫”咱,咱就警告一句,虽然不是严重警告。轻风要是“丫”咱,咱就偷笑一天,当然还要骂回去。(把自家MM揪出来,很不好意思。)

学习了万总的北京方言考证,咱只有一个问题:“丫”大于,等于,还是小于“就是小老婆养的”?

如果大于,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个要罚一个不罚。如果等于,有助理解义正词严和装聋作哑。如果小于,柳帅哥沉冤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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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话是俺说的, 怎么了? 

俺解释过了,是OO/新笑月自称"傻子". 俺一向叫OO/新笑月为"傻子",她从来没有说俺是在骂她,苦主都没有? 你们王冠插手干嘛? 这是不是以个人好恶来干涉别人的事?

而且俺发这贴是在她发贴说人家父母没教养之后(不过这贴不见了, 不知道是她自己删, 还是王冠删)

既然大家在讨论,我就想说明一下,那条线发展到最后,并不仅仅是个民俗问题。
有一贴是这样写的,
“呵呵... 俺原来看你就是怪眼熟. 现在才明白是傻子在装处女.

你这个烂口的, 哭闹人家骂你. 就剩下搞笑二字而已 ...
星光 发表于 2009-4-30 1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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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发呀,“丫”是从“丫挺的”简化来的,意思是“丫头养的”,或“小娘养的”。
支离叟 发表于 2009-4-30 03:42 PM

谢谢!正如欣欣所说,丫字其实是中性字,市井阶层的常用字。虽然不登大雅之堂,但暴力的程度不比国骂高。如果抛开往日的恩恩怨怨,鳄鱼凭这一字而受罚,我觉得有点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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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见解 于 2009-4-30 04:01 PM 编辑
老发呀,“丫”是从“丫挺的”简化来的,意思是“丫头养的”,或“小娘养的”。
支离叟 发表于 2009-4-30 03:42 PM


也是这么理解的(应该相当于 bastard). 可以问问杜欣欣. 若说"你丫", 就不合适. 不过估计南北方口头禅差异大了.

另外, 若把"怨恨"带进来, 无论"文明"与否,  大概就永无宁日了.

我想每一个网站都有一定条款. 凡事必须有个度. 当然, 在没有改变之前, 只能接受.

这个网站没有要求站友"同意", 但却是 impl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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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78# 支离叟

同意。我也想问一下,新笑月是不是真被邀请来了?
简杨 发表于 2009-4-30 03:42 PM


顶撞一下老支和简杨:不赞成限制什么人能来小站,更不能株连邀请人。谁犯事,网管“依法”驱逐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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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雾雨 于 2009-4-30 03:56 PM 编辑
78# 支离叟

同意。我也想问一下,新笑月是不是真被邀请来了?
简杨 发表于 2009-4-30 03:42 PM


既然把话说到这里,鳄鱼回我的贴用的是“新笑月”,你现在也在问,我就说几句:
其一,只是作为一名网友,没有权利问别人这样的问题。我是这么认为,所以我不会去问别人。
其二,被问的,是没有义务回答这样的问题的。
其三,是如何?不是又如何?在哪个网站就是哪个马甲,就守哪个网站的规矩,要看就看这个马甲违犯了这个网站的规矩没有。
其四,看一个马甲不顺眼,要想让这个马甲走人消失,就按规矩来吧。不要追究什么“邀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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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82# 简杨

简杨,CND的“新笑月”是不是被邀请来了我不知道。但是所有的小站网友,包括gators在内,都是应邀加入小站的。根据小站的规则,只有小站的网友才有资格发出邀请,所以,所有来小站的都是网管的朋友,或者网管的朋友的朋友。所以我们也希望大家能以友情为重,不要把过去的恩怨带到小站来。小站的服务条款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再基于这样的出发点。

过去有人曾经对我们说过,因为你们已经邀请了某某,我就不来。也有人说,既然某某来了,我就要走。对于这种相互不能容忍的现象,我们也很为难。但是,为了小站的多数网友——也就是说为了我们的朋友,我们只能对所有的小站网友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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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这句话是针对那句"没有客观标准. 俺们说了算"来说的.

而且再说了, 你们有考虑鳄鱼的意见没有? 谁对鳄鱼受到的伤害负责? 姑且不论"丫"这个词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脏字, 就算是脏字, 鳄鱼也明确说明他是用来加强语 ...
路人甲 发表于 2009-4-30 03:35 PM


谢谢你写一大篇,给了我们一大堆罪名,请你冷静一下,以后也少说点国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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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88# 老巫

刚到小站来时,有网友说为什么要用旧马甲。我觉得是因为旧马甲有种CREDIT。新笑月也是一种CREDIT。如是而已。她在我的黑名单上。其他的贴就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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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笑月就是雾雨,她自己不否认。她最初在CND写的关于六四的贴把我气得肚子疼。

82# 简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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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5: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大勺,“丫”字属于哪一项?
发哥 发表于 2009-4-30 03:35 PM


可以考虑第六项"用词不文明"。

如果立案,算轻罪吧?这是咱主张"警告"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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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5: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给你们啥罪名了, 就事论事而已.

请你不要随便用不冷静的帽子, 俺很少有不冷静的时候.

谢谢你写一大篇,给了我们一大堆罪名,请你冷静一下,以后也少说点国骂。
yuren 发表于 2009-4-30 03: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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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5: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巫 于 2009-4-30 04:04 PM 编辑
88# 老巫

刚到小站来时,有网友说为什么要用旧马甲。我觉得是因为旧马甲有种CREDIT。新笑月也是一种CREDIT。如是而已。她在我的黑名单上。其他的贴就不回了。 ...
简杨 发表于 2009-4-30 03:59 PM


明白了,完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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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5: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被人骂为Y或新笑月时,新笑月和Y,哪个更重?我觉得是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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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5: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她最初在CND写的关于六四的贴把我气得肚子疼。

82# 简杨
ivy64 发表于 2009-4-30 03:59 PM


这不是本线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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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5: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给你们啥罪名了, 就事论事而已.

请你不要随便用不冷静的帽子, 俺很少有不冷静的时候.


路人甲 发表于 2009-4-30 04:01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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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5: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撞一下老支和简杨:不赞成限制什么人能来小站,更不能株连邀请人。谁犯事,网管“依法”驱逐是另外一回事。
老巫 发表于 2009-4-30 03:55 PM


哟,太阳从哪边出来啦?老巫终于不做和事佬了,能“顶撞”人了,可喜可喜!你从那里看到我要“株连”邀请人了?我要是邀请来个满嘴跑大粪,侮辱网友的人,我也会反省的。我也没说过要“限制”,怎么限制?而是说不该把那些满嘴跑大粪的人邀请来,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不是已经有行为证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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