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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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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悟透的几个地方 ”这篇文章最基本的我认为是混淆了“本体论”和“认识论”。如其所认为的“晚学以为:庄歌、曹泪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两者是一致的。是一不是二啊!” 。佛,道中所讲的“本体论”是讲不分,讲一不讲二,认为世间万物和各种感觉都是“本体”,没有区别,基于此,佛看人与动物都是一样,爱人和爱蚁蝼是一致的。人在出世的想法上当然可以这样去看。
但是,在具体的入世中为了智识的需要,认识事物的需要,就需要引入认识论,要讲“二”,讲“几”。要把世上万物区分开来,便于认识,认知,阐释和分析。这时,哭就不是笑,笑就不是哭,快乐与不快乐,生与死都是有区别的了。不能用佛论中的本体来套,不然,看到红绿灯这么办?到底红是绿还是红不是绿?你和我,我们在生命这个本体上是可以讲不分的。但当进入智识范畴,我们就要分男女老幼,不然就没有生活的可能,科学就是分类学。人类的情感也是要分类的。他在哭在笑,我可以忽略其中的区别,但那个人没法说他的哭是笑,那是他的不同情感的表现。所以刘先生说:“《红楼梦》反抗儒教,喜欢庄禅,但与庄子思想并不相等。庄子不相信情的实在,曹雪芹的骨子里还是相信情是最后的实在。” 将“本体论”和“认识论”区别开来。
该文作者还提到:“这一大境界在世间法中很小一层面,很小一内涵”的境界问题。
我以为,再复先生与曹雪芹经历相似,也是经历了辉煌到出走的人生巨变,这时先
生的欣赏水平定不会还在一个玄虚飘渺的“大境界”中了。先生强调个体,强调个
体中的人性,眼光早已从在朝在野中解脱了出来,关注于芸芸众生的个体体念,欣
赏这纯洁自然的小儿女之情。刘先生眼中的“无立足境,方是干净”是远离一切世
俗与媚俗,这是先生眼中曹雪芹要的“干净”,是先生的大半生在朝在野后的大悟。
先生借这样一个为古今礼法社会中人不屑的境界,还原曹雪芹先生心中的最高境界。
这是刘先生和作者悟的不同,而不是悟没悟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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