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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心爱的树》 作者: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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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21: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niv080922 于 2012-7-10 10:24 PM 编辑

【作者介绍】
  蒋韵,女,1954年3月生于太原,籍贯河南开封。
  1981年毕业于太原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
  1979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迄今已出版、发表小说、散文随笔等近500万字。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隐秘盛开》《栎树的囚徒》《红殇》《闪烁在你的枝头》《我的内陆》以及小说集《现场逃逸》《失传的游戏》《完美的旅行》和散文随笔集《春天看罗丹》《悠长的邂逅》等。曾获《上海文学》优秀作品奖,《中国作家》大红鹰优秀作品奖等一些文学奖项,亦有作品被翻译为英、法等文字在海外发表、出版。现为中国作协会员、山西省作协主席团委员、太原市文联副主席、一级作家。



一、梅巧和大先生
  
  梅巧16岁那年嫁给了大先生。大先生比她大很多,差不多要大20岁,所以,梅巧不可能是大先生的结发妻子。大先生的发妻死于肺痨,给他留下了一双儿女。迎娶梅巧时,大先生的长子已经考到了北京城里读书;而女儿也快满13岁了,一直跟随祖母在乡下大宅里生活。
  嫁给大先生,梅巧是有条件的。梅巧本来正在读师范,女师,由于家境的缘故辍了学。梅巧的条件就是,让她继续上学读书。
  “让我念书,我就嫁,”她说,“70岁也嫁。”
  这后半句,她说得狠歹歹的,赌气似的。其实,和谁赌气呢?梅巧就是这样,是那种能豁出去的女人。当然,从她脸上你是看不到这一点的,她一脸的稚气,两只幼鹿一样的大黑眼睛,很温驯,嘴唇则像婴儿般红润娇艳,看上去格外无辜。她坐在窗下做针线,听到门响,一抬头。这一抬头受惊的神情,就像幅画一样,在大先生心里,整整收藏了50年。
  这是座小城,至少,在梅巧心里它是小的。梅巧向往更大的天地,更大的城市。如果具体一点,这个“更大的”城市大概叫做巴黎。
  因为梅巧想做一个画家。
  七八十年前,梅巧的城市一定是灰暗的。北方城市通常都是这样一种暗淡的灰色。如果站在高处,比如说,城东那座近千岁的古塔上,你会觉得这小城安静得就像沉在水底的鱼,灰色的瓦像鱼鳞一样密不透风覆盖着小城的身体。这让梅巧郁闷,梅巧就在画上修改着这城市的面貌,她把屋瓦全部涂抹成热烈的红色。一片红色的屋顶,铺天盖地,蒸腾着,吼叫着,像着了大火。大先生评价说,
  “恐怖。”
  此时梅巧已是身怀六甲,身子很笨了,不能再去学校上课。大先生就利用每天晚上的时间为她补习功课。白天她守着一座空旷的两进的四合院,闲得发慌,日影几乎是一寸一寸移动着,她伸手一抓,摊开手掌,满掌的阳光。又一抓,握紧了,再摊开,又是满满一掌。这么多的时光要怎么过才过得完?梅巧叹息着,听见树上的蝉,知了知了叫得让人空虚。
  大先生是个严谨的人,严谨,严肃,古板,不苟言笑,很符合他的身份。大先生是这城中师范学校的校长兼数学教员。大先生教数学,可谓远近闻名,是这行中的翘楚。论在家里的排行,他并不是老大,可人人都这么叫他,大先生,原来是一种尊称。
  这阅人无数的大先生惊讶地发现,他的小新娘,拙荆,贱内,竟然冰雪聪明!他为她补习数学,真是一点就透。他掩藏着兴奋,试验着,带领她朝前走,甚至是跳跃,甚至设置陷阱,却没有一样难得倒她。她就像一匹马,一匹青春的、骄傲的小母马,而数学,则是一片任她撒欢飞奔的萆原。大先生渐渐不服气了,想绊住那马蹄,四处寻来了偏题、怪题,可是,哪里绊得住?她总是能像刘备跨下的“的卢”一样在最后关头越过檀溪。煤油灯的玻璃罩擦得雪亮,灯焰在她脸上一跳一跳,这使她垂头的侧影有一种神秘和遥远的气息,不真实。大先生不禁想起《红楼梦》中关于黛玉的那句判词,“心较比干多一窍”,突然就有了一点不祥的预感。
  现在,梅巧不再是梅巧,而是“大师母”了。所有人的“大师母”。习惯这称呼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起初,人家一叫她“大师母”,她的脸就红到了耳根,觉得那称呼很讽刺。只有在学堂里,她的同窗们才叫她一声名字。大先生是守信用的人,婚后,他果然送梅巧重返了女师学堂。也只有在那里,梅巧还是“范梅巧”,甚至是“范君”。她们几个要好的朋友总是彼此以“君”相称:张君、李君、范君的。
  女师学堂设在一座西式建筑里,是那种殖民风格的楼房,石头基座,高大的罗马柱、哥特式的尖顶,走廊里永远是幽暗的,有着很大的回声。从前,梅巧不知道自己是爱这里的,现在,她知道了。
  生下第一个孩子,还没有满月,梅巧就跑去参加期末考试了。
  在七月的暑热季节,她的两只大乳房胀得生疼,乳汁在里面翻江倒海,不一会儿她的前襟就湿透了。巡堂监考的先生关切地停在了她面前,犹豫着要不要递给她一块手帕。那一刻,她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她吞咽下羞耻的眼泪,在心里发誓说,再也不要生小孩了!可是,这事哪里由得了她?那些不知情的小生命,那些孩子,还是接踵而来了。有了老二、老三,说话间肚子里又有了老四。她的身板,真是太好了,年轻,肥沃,漫不经心撒下种子,就有好收成。她折腾自己,在学堂操场上,一圈一圈跑步,在沙坑里练跳远,两条腿磕得青一块紫一块,可是那一团温暖的诡异的血肉,就像吸附在她体内一般,坚不可摧。她吃巴豆吞蓖麻油,甚至,还在身上藏了咒人流产的符咒。一切,都没能阻挡那血肉们一天天壮大、成熟。
  大先生的娘,她婆婆,在她生下老二时从乡下来看她就发了话,说:“凌香她妈,快别去学堂现眼了,拖儿带女的,就做了女状元,又能咋?”她自己的亲娘也劝她,说:“闺女呀,别犟了,认命吧,人谁能犟过命去?”大先生呢?大先生嘴里不劝,可是那些劝阻的言语都写在了眼睛里。梅巧就回避着大先生的眼睛,坚持着;那坚持可真是需要耐力啊。本来三年的学业,她休了念,念了又休,到第六个年头,这场艰苦卓绝的坚持才见分晓:梅巧终于拿到了盖着鲜红大印的女师的毕业证书。
  她捧着那证书,跑回娘家,一进门,哈哈大笑,热泪狂流。
  
大先生吁出一口长气,心想,该消停了,安静了。
  老四在她肚子里一天一天长大,她果然安静下来。或许,太安静了些,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多言多语的人,现在,差不多变成了一个哑巴。她使尽了气力似的,眼神变得涣散和呆滞。北方的夏季,已经临近尾声,却又突然来了秋老虎。她搬一把躺椅在树下乘凉,肚子像山丘一样耸立。那是一棵槐树,说不出它的年纪,枝繁叶茂,浓阴洒下来,遮住半座院子。槐树是这城市最常见的树,差不多是这城市的象征。梅巧不喜欢这树老气横秋的样子,她就在画上修改这树,她恶作剧地解气地把树叶涂染成了蓝色。一大片蓝色的槐林,有着汹涌的、澎湃的、逼人的气势,乍一看,就像云飞浪卷的大海,翻滚着激情和邪恶。
  临产前不久,一天深夜,大先生被梅巧的惊叫惊醒了。原来她做了噩梦。她惊恐地抓住了大先生的手,说,“我要死了!”说完,就哭了起来。这么多年来,她还从来、从来没这样子哭过呢,当着大先生的面,哭得这么软弱、无助、放纵和悲伤——她一直都像敬畏父亲似的害怕着他。大先生被她哭得手足无措,心里发毛,嘴里却在说:
  “别胡思乱想,哪能呢?胡大夫是最好的妇产科医生……”话一出口,他就知道这不是她想要的许诺。
  分娩果然是不顺利的,胎位不正。留学日本的胡医生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最后,动了刀剪,下了产钳。梅巧在产床上忍受了两天一夜的煎熬,生死的煎熬。接下来就是产后忧郁症,厌食、低烧、不说话,莫名其妙地流眼泪,哭泣。孩子被奶妈抱去了,她一滴奶水也分泌不出来,这倒省了以往回奶的麻烦。孩子是那么小的一个小东西,还不足五斤,剥了皮的狸猫似的,头被产钳夹成了长长的紫茄子。她一看到这孩子就厌恶地战栗,又厌恶,又怜悯。
  大先生接来了岳母,让岳母陪伴她坐月子。岳母盘腿坐在炕上,小心翼翼地跟她说东说西。说一百句她也不理不睬,说一千句她也不理不睬。她不说话,也吃不下东西,喝一碗沁州黄小米汤也反胃,倒像害喜似的,人一天天瘦下去,憔悴下去,枯萎下去。岳母无计可施,哭了。
  “梅巧呀,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你这是自己作死哪!”
  这话,可谓一针见血,让人惊心,也只有亲生亲养的娘才说得出口。她娘说完这话,叹着气回家了。也是眼不见,心不烦的意思。可是大先生不行,大先生不能“眼不见”啊,大先生不能落荒而逃啊。
  终于,有一日,大先生回家来,叫过大女儿凌香,给了她一样东西。六岁的凌香拿着这东西进了母亲的房门。凌香喊了一声“妈”,爬上炕,把这东西递了过去。
  梅巧接过来,先是一怔。渐渐地她的手颤抖了,她一把抱过凌香,把她紧紧揽在怀里,她感到凌香的小身子那么温暖、柔软和芳香,她感到这小生命那么温暖和芳香。生活得救了。
  那是一张聘书。
  国民小学校的聘书。
  春节过后,梅巧就成了一名国民小学校的教师。她先教四年级的算学,后来就教了美术。这教职,不用说是大先生替她谋来的。别人谋职,大约要费一些力气,可是在大先生,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只是,这一句话,说,还是不说,却一定是个折磨大先生的问题。大先生是清楚这女人心病的症结的:她是害怕四合院里这平常人家主妇的日子,她年轻茂盛的身子和心抵抗这日子!有什么办法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天气还没有转暖,梅巧就脱去了棉袍,换上了春装:阴丹士林布面的大褂,上身罩一件开司米绿毛衣,那绿真是又清新又理直气壮,春草似的嘹亮霸气。生育了四个孩子之后,梅巧的身材竟然没有太大的改变,站在那里,仍然是玉树临风似的一个人,一个新鲜的人,出淤泥而不染。这新鲜的人,清早出门,傍晚回家,手上沾了粉笔灰,或是水彩,甚至还有墨渍,衣襟上也蹭了粉笔灰,却仍然是新鲜的,明亮的。外面的世界,一个阔大的天地在滋养着她呢。说起来,她倒并不是多么热爱教书这职业,她热爱这外面的世界。
  国民小学距离她的家,走路也就十几分钟的样子,课业也不重。还有一桩意外的高兴事,那就是,当年,她在女师读书时的好朋友,她们称作“张君”的一位,竟也在这所学校里任教呢!张君比梅巧早毕业几年(梅巧不是因为一次又一次怀孕、生产耽搁了吗?),毕业后回到了家乡,一个离这城市近百里、盛产葡萄和陈醋的小县份,一来二去的,就失去了音讯。不想,竟在这里撞上了,还做了同事!梅巧真是高兴坏了。
  “哎呀哎呀,”她叫着,“还以为你在哪儿呢,还以为再也见不着了呢,原来你就在我家门口啊!”
  “是啊是啊,我埋伏在这儿,守株待兔呢。”张君回答。
  两个人的眼睛里都闪着泪光,流露出了女学生的天性和情状。可她们终究不是女学生了。就在这一刻,她们突然感觉到了时间就在耳边呼呼地,如同大风一样呼啸而过,刮得她们心里一阵茫然。
  “我结婚了。”张君说。
  从前,张君是那么英气的一个少女,宽肩、长颈、浓眉,身板像杨树一样永远挺得笔直。她们开玩笑叫她“美男子”。这狂妄的“美男子”曾经叫嚣,要一辈子守住她洁净的处子之身。如今,似乎是一切如旧,肩还是宽的,颈还是长的,身板仍然是挺的,可从前的誓言灰飞烟灭了。
  那一天中午,这两个重逢的好友,在校门外一间山东人开的馆子里吃了年饭。是梅巧做东。她们甚至还喝了一点酒,竹叶青。那真是用竹叶泡出的好酒,清澈而碧绿,喝在嘴里,有一股奇特的异香。她们把着盏,彼此诉说着别后的经历。梅巧的经历,三言两语就道尽了,那就是:生孩子,接二连三地,一口气,生出四个。而张君,则要复杂得多,有戏剧性,那就是:抗婚,私奔,和心爱的人一路出逃——是一个时代的故事。
  “哎呀哎呀!”梅巧连连叫着,因为酒,也因为兴奋,双颊变成了桃腮,灼灼燃烧着,“张君,你真是不平凡哪!”
  张君在国民小学只教了短短一个学期就辞职了。她丈夫突然接到了武汉某所学校的聘书,暑假里,最热的伏天,她离开了这城市匆匆前往长江边那个火炉里去。临行前,她来向梅巧辞别。她给梅巧留下了通信的地址,说:
  “给我写信啊。”
  梅巧点点头,心里翻江倒海。
  “若有机会,就来南边看我啊。”
  梅巧不再点头了,泪水一下子涌上来。这样的机会,怕是永远也不会有的,永远也不会有啊。她背过了身去,再回头时,朋友已经不见了,院子里空荡荡,洒满树阴,知了的噪声,像突然浮起似的,遮蔽了一切。知了——知了——知了,那是先知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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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21: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v080922 于 2012-7-10 10:24 PM 编辑

二、来了个席方平

  这天,大先生回家来,对梅巧说:“让人收拾出一间客房吧,有个北京来的先生,一时没找着合适的房子,我留他住几天。”
  梅巧家,头道巷十六号,两进的四合院,外带一座小小的跨院,大大小小的房屋二十几间,虽说是孩子多,人口多,红红火火的一大家人,可闲着的空屋子总还是有的。梅巧吩咐佣人们把后院的一间西屋拾掇了出来,那屋子里没有盘炕,而是架了一张时新的铜架子的弹簧床。
  来人就是席方平。
  一听这名字,梅巧就忍不住想笑,这不是一个活生生的聊斋人物吗?样子也有些像呢,清秀疏朗的眉眼,人生得白白净净。起初,梅巧还以为这“从北京来的先生”不知是个多威严的老先生呢,不想,竟是这样一个年轻、文雅、像女人般俊美的书生。
  说起来,这席方平,原来还是大先生的学生,弟子,得意的弟子。他家道贫寒,寡母扶孤长大,后来考取了北京师范大学,如今,刚毕业,就收到了大先生的聘书——不用说,大先生是很钟爱这个弟子的。
  那一晚,大先生在家中设了家宴,算是给这弟子接风,请来作陪的也是几个亲近的弟子。大先生拿出了他珍藏的好酒,一坛“花儿酒”,是他家乡的特产,用柿子酿出的一种奇异的果酒佳酿,大先生甚至还详尽地给大家讲了这“花儿酒”的妙处。一餐饭,宾主尽欢,席间,梅巧走进来给大先生添茶,也是提醒他不要过量的意思。这时,只见那个席方平红着脸站了起来,恭恭敬敬地端起了面前的酒杯。
  “大师母,”他喊了一声,脸越发红了,人人都看得出,他是不胜酒力的,“给你添麻烦了,我,敬你一杯。”
  他一仰脖,一饮而尽,亮了下杯底。他眼睛里似乎汪着许多的水。这哪里是男人的眼睛?梅巧抿嘴一笑,说:“有什么麻烦的?房子空在那里不也是空着?”
  是啊,房子,就是要住人的,人不住,鬼就要住了。梅巧这么想着就又笑了。怎么今天总是想到鬼呢?大概,都是“席方平”这三个字招惹的吧?梅巧端着灯,不觉又走进了后院里;前边,酒宴还没有散,可是后院人却都已睡了。奶妈带着孩子们沉入了梦乡,北房、东房、南房,一片漆黑,只有西房里一灯如豆,悠悠地在等待着夜归的客人。梅巧轻轻推门走进去,似乎想看看还有什么不妥当的;她自己的影子,巨大的黑影,一下子投在墙壁上,倒把她吓了一跳。
  这一夜,梅巧做梦了。梦很乱,飘飘忽忽的;梦中的梅巧,还是从前的样子,出嫁前的样子,16岁,梳着齐耳的短发,白衣、青裙,站在葡萄架下,一个人走过来,说:“原来你在这里呀,原来你藏在这里呀,让我好找!”那个人,那说话的人,原来就是,就是现在的梅巧。
  第二天,在早餐桌上,席方平看到梅巧,脸又一下子红了。
  这事是让人别扭的。照说,一个大师母,是不应该让人脸红心跳的。一个大师母,应该是慈祥、端庄、安静、温暖,像一棵没有杂念的秋天的树。可是眼前这个“大师母”,这个光焰万丈咄咄逼人的女人,这个让人不敢和她眼睛对视的女人,和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师母相比,相差何止千里万里!
  “要快点找房子搬家啊”他想。
  后来,他们熟识之后,她让他看她的画,那是一次敞开和进入:那些燃烧的暧昧的屋瓦、那些波涛汹涌凶险邪恶的树冠、那些扭曲变形阴恻恻的人脸,看得他惊心动魄。他用手轻轻抚摸它们,爱惜地,心疼地说道:
  “你这不屈服的囚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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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21: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v080922 于 2012-7-10 10:24 PM 编辑

三、凌香
  
  所有的孩子里,凌香最依恋母亲。
  四个孩子,一人一个奶妈,凌香的奶妈是最费了周折的。月子里,她一直吃梅巧的奶,等到梅巧要去上学,把她交给新雇来的奶妈时,坏了,她死活不肯去叼奶妈的奶头。她闭着眼睛,张大嘴,哭得死去活来,哭得一张起皱的小脸由红转青。她宁肯去啃自己可怜的小拳头,却饿死不食周粟。更要命的是,她这里一哭,隔了半座城,那边课堂上的梅巧就如听到召唤一般,两肋一麻,刹那间,两股热流挡也挡不住,汹涌着奔腾而来,一下子前襟就湿透了。
  梅巧的眼睛也湿了。
  有几次,她忍不住溜出了校门,雇一辆洋车就朝家跑,去搭救她的孩子。那凌香,到了她怀中,一头就扎进她胸口,凶狠地、仇恨地、以命相拼地噙住那奶头,两只小手紧紧紧紧抱住她救命的食粮,像只疯狂的危险的小兽。
  没办法,梅巧只好向这小小的女儿缴械。从此,每天清早出门前,她喂饱她,中午匆匆坐洋车回家,再喂她饱餐一顿。晚上,倒是叫她跟奶妈睡觉,半夜里,听到她的哭声,梅巧就爬起来,喂她一餐夜宵。梅巧的奶真是旺盛啊!一年下来,那凌香,养得好精彩哟,又白又胖,两只小胳膊一节一节的,像粉嫩的鲜藕,可以给任何一家乳品公司做广告。梅巧却一日千里地瘦下去,直到后来,突然地,有一天,奶水奇迹般地失踪了。
  有了这教训,后来那几个,一生下来,梅巧就交给奶妈去喂养了。后来那几个,谁也没再吃过亲娘的奶水,和亲娘就总有那么一点点隔。
  那几个,各人有各人的奶妈疼着、宠着、护着。凌香的奶妈却是早早地就离开了这个家。虽说,凌香没吃过她的奶,却也是被她抱在怀中,朝朝暮暮抱了那么大,就是块石头也焐热了。奶妈的离去,是凌香平生经历的第一桩伤心事。她不知道奶妈为什么突然就走了。后来,很后来她才知道了原委:奶妈的离去是因为家中的孩子生了绝症。那一年,凌香刚满四岁,人家就让她跟弟弟凌寒的奶妈一起睡觉。好大一盘炕,奶妈搂着凌寒睡一头,凌香自己睡另一头。半夜里,她小解,醒来了,喊奶妈,却没人理,她悄悄哭了。
  第二天早晨,凌寒的奶妈一睁眼,发现炕的那一边空荡荡的,凌香那个小祖宗不见了!这一惊非同小可,慌忙下地来,跑到院子里,四处寻找,哪里有她的影子?又不敢声张喊叫,正没主意呢,一抬眼,看见对面南屋的门虚掩着,露着宽宽一道门缝,那是凌香和她奶妈住过的屋子。她急急地冲进去,只见辽阔的一盘大炕上,那小祖宗,一个人,蜷成一团,泪痕满面睡着,怀里抱着她奶妈枕过的枕头,身上胡乱盖着她奶妈的花棉被……
  梅巧当天就听说了这件事,到晚上,她抱来了被褥,把那小冤家搂在自己的怀抱里。凌香的小脑袋有点害羞地扎在她怀中,一动也不动。忽然,她叫了一声“妈”,说:“真的是你呀?”
  梅巧的鼻子一下子就酸了,她搂紧了这孩子,说:“是我,是我,不是我是谁?”凌香抽泣起来,大颗大颗的眼泪热乎乎地像蜡油一样烫着梅巧的胸口。梅巧一夜搂着那小小的伤心的孩子,想,这孩子像谁呢?
  后来,凌香问过梅巧一句话,凌香说:“妈妈呀,会不会有一天,你也像奶妈一样,不要我了呢?”梅巧回答说:“小傻瓜呀,宝,我怎么会不要你?”
  可是,梅巧不知道,这世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是先知。
  有时梅巧自己也弄不明白,为什么这孩子总是生活在恐惧之中,每当梅巧出门去回来得稍晚一点,一进门这孩子就扑上来抱住她,死死地再也不肯撒手,就像失而复得一般。有时,一清早,她还没睁眼,忽然这孩子就慌慌张张跑进来,用手摸摸她的脸,说道:“妈妈,你在这里呀!”仿佛,作着一个确认。
  梅巧望着这孩子,望着她大大的黑暗的眼睛,想,这孩子,她怕什么呢?这样想着,心里就掠过一丝人生莫测的怅然,还有,不安。
  现在,终于,梅巧知道了那答案。
  事情是怎么开始的呢?八岁的凌香不知道,可她知道有一件大事发生了,有一个大危险来临了。那危险的气味啊,像刺鼻的槐花的气味一样,弥漫在五月的空气中,无孔不入。如果在白天,似乎看不出这家里发生了什么变故,一切都和往常一样:爹一早出门,穿戴得整整齐齐,乘洋车,去上班。妈也是一早出门,穿戴得也很整齐,不过不乘车,就走着,去上班。天气一天天热起来,爹和妈都换上了夏布做的新大褂儿。爹是一件月白色的,而妈的,则是粉底,上面洒满星星点点的小碎花。人走过去,就飘过一股新布的香味。
  但是,太阳总会落下去的,夜总归是要来临的。危险就是在夜幕的遮蔽下现出原形。晚饭是那危险的前奏,序曲。妈一连好几天都没有回家吃晚饭了。爹阴沉着脸,不说一句话,那咀嚼着的牙齿似乎格外用力。人人都知道,这是风暴来临的前奏。一家人屏住了呼吸,战战兢兢,就连最小的弟弟,刚刚两岁的小凌天,爹爹的心头肉,也变得很乖。一餐饭吃得鸦雀无声,草草收场,然后,各自回到各自的房中,仍旧是不敢出大气。奶妈们早早安顿自己的孩子睡下,而女佣和男工则躲在跨院伙房间压低了嗓子交头接耳。人人都在等待,等待着那风暴——那是躲不过逃不掉的,就是沉入睡梦也躲不过。人人的耳朵这时都灵敏极了,掉一片树叶也能听到那响动,更别提那“吱扭”的门声。那“吱——扭”的门响简直就是炸药的捻子,女主人的脚步“踢踏踢踏”要惊破天似的,起落间就是生死。此刻,人们反倒是横下了心,知道要来的终于来了。
  说是吵,其实,只听见大先生一人的怒吼和咆哮。大先生发起脾气真是可怕呀,地皮也要抖三抖的。可是,渐渐地有了回应,那回应声音不算高,却有着一种愤怒的激烈,有一种不顾生死、亡命的激烈。说来,那才是更让人害怕的,那亡命的不顾生死的激烈是可摧毁什么的。这才是那个大危险,那个悬而未决的厄运。大先生的怒吼、咆哮,甚至砸东西,不过是烘托,烘云托月,为这个大危险,作一个黑暗的铺垫而已。
  这一天,吵到最激愤的时刻,大先生动手了。他劈头朝女人挥出一掌,那一掌,是地动山摇的一掌,像拍一只苍蝇,是一个灭顶的打击。不仅仅是对梅巧,也是对他自己。那一掌把梅巧击倒了,口鼻流血。血使他怔住了,他浑身冰冷。梅巧慢慢爬起来,用手在脸上一抹,抹了鲜红的一掌,她就把那只血手,朝洁白的墙壁上抹了一把,立时,一个血巴掌惊心动魄地跳出来,像一个鲜红的小妖孽。梅巧看了看,二话没说,笑笑,就摇晃着走出去了。
  到早晨,人人都看见了那暴力的结果:梅巧的脸肿得很厉害,上面还有着淤青。可是她神情安详,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夏布长衫,齐齐整整。她就这样昂着头带着伤痕出门去了。临走,还吩咐了奶妈几句琐碎的事情,仿佛,这是一个和平常的日子没什么两样的早晨。凌香追上去,拦腰抱住了她,她迟疑片刻解开了那两只缠绕着她的小胳膊,头也不回,说:“宝,去上学。”
  
这一天,是煎熬的一天。每一分钟,凌香都忍受着折磨和煎熬。她上课走神,走路碰壁,吃饭吃不到心里。她一分钟一分钟盼着太阳下山,盼着天黑,盼着夜深人静,甚至,盼着吵架——她告诉自己这一天其实和昨天没什么两样;和前天、大前天,和以往所有的日子,没什么两样。这并不是多么特别的一天,不是不祥的一天。她挺着身子,坚定地安慰着自己,却忍不住一阵又一阵的寒战,就像生了热病。这一天,真是长于百年啊。终于,太阳下山了,全家人又聚在饭厅里,只缺妈妈一个。不过,没关系,昨天、前天、很多天,不也都是这样?爹的脸阴沉着,一家人仍旧是大气不敢出。可是爹的咀嚼好像没那么凶狠了,爹的咀嚼声没了那一股杀气,而且,爹的饭也吃得很少很少。凌香忽然心乱如麻,不知道这是什么预兆。
  后来,人们就看见凌香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做饭的孙大出来打水,看见了,问她:“你在这儿干什么?”声音压得低低的。凌香回答说:“等我妈。”女佣杨妈出来小解,看见了,也问她:“你在这儿干什么?黑灯瞎火的。”声音也压得低低的,她还是回答:“等我妈。”人人都知道这丫头的脾气秉性,知道劝她不动,也就由她去。渐渐地,院子里静寂了,她一个人站在槐树下,站了大半夜。
  槐花盛开着,那香气,浓得化也化不开。往年,槐花刚刚初放时,孙大就用长杆把那白色的花串打下来,洗净了,和上面粉,给他们这些孩子蒸槐花“布烂子”吃。孙大喜欢说:“应时应景,尝个鲜。”今年,孙大没有心思让他们“尝鲜”了。许是因为这个缘故,今年的槐花比往年繁密许多,那香气也霸道许多,浓郁许多。不容分说,是一种强悍的邪香。
  夜露下来了。露水像树的眼泪,一大颗,一大颗滴下来,是那种无法言说的大伤心。不知名的虫子们唱起来。凌香的腿又酸又胀,就要站不住了。墙根下,西番莲榆叶梅就要开了,牵牛也爬上了架。那都是妈撒下的种子,移来的花木。妈还在后院里种玫瑰,种月季芍药牡丹,妈喜欢那些颜色热烈浓艳的花朵,丰腴的花朵。妈总是说这院子太素了。她就用那些花来打扮这院子。
  花啊,快点开吧。凌香在心里叫喊,因为花开了妈就喜欢这院子了。今年,花好像开得特别晚,特别慢,特别阴险,所以,妈才会讨厌回这个家吧?凌香突然打个冷战,绝望地哭了。
  “吱扭——”一声,门响了。这“吱扭——”的声响,是多么慈悲。凌香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相信这大慈大悲的声音。直到“踢踏踢踏”的脚步停在她面前,黑黑的亲爱的人影停在她面前,吃惊地问她:“你怎么在这里?”她才如同起死回生一般一头扑在了来人怀中,说:“我还以为,你再也不回来了呢!”
  梅巧抱住了她,抱紧了她,她抽泣,浑身颤抖。梅巧用自己受伤的脸颊摩挲、抚弄她被夜露打湿的头发。她叫着她的名字,说:“凌香啊,凌香啊,宝——”她搂着这孩子把她送回后院房中。她扯下毛巾为她揩干头发,又为她铺被子、脱衣裳,好像她还是一个极小的幼儿,不满四岁,刚刚离了奶妈……她安顿她睡下,睡稳,然后,久久、久久凝望这孩子的脸,美丽的、难割难舍的、血肉相连的脸,说了一句:“宝,我的宝,你睡吧。”就走了出去。
  整整一座宅子,黑着,只有书房里亮着一盏灯。那盏灯就像审判者的眼睛,神的眼睛。梅巧朝那灯光走去。她走进去,看见大先生无声地站了起来。他们无声地、默默地对视了很久。然后,梅巧就跪下了,梅巧跪下去朝着大先生恭恭敬敬地磕了一个头。
  这一晚出奇地静。没有吵闹。一家人上上下下揪着心,竖着耳朵等待着的那一场风暴没有降临。这似乎是许久以来最风平浪静的一夜,平安的一夜。人人都松了一口气。这一夜,合宅的人都睡得很沉,很酣,梦都没做一个。
  到早晨,太阳升起来,才知道天地变色。
  到早晨,榆叶梅突然爆开了一树光明灿烂的粉红,云蒸霞蔚。他们素净的院子被这一片粉霞照亮了,可是,凌香却再也等不回母亲。永远也等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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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21: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v080922 于 2012-7-10 10:25 PM 编辑

四、花儿酒,柿子树和其他
  
  有一处地方,叫峨嵋岭。这峨嵋岭,不是那峨眉山,不在四川,在河东,河东最大的旱塬。河东盛产柿子,《西厢记》有这样一句唱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那霜林,其实不是枫林,而是柿树林。在秋天,柿树的叶子一经霜打便红如血染,是河东的奇观。
  峨嵋岭上,遍山遍塬都是柿子树。峨嵋岭上的柿子有种奇功,那就是——用来酿酒。这酒不是普通的酒,而是“花儿酒”。什么叫花儿酒?你看,提壶把盏,细细地斟满酒杯,盏中心慢慢开出一簇酒花,花花相随,走马一般排着队,沿一线齐齐滚向杯缘,碰壁即灭,这叫“走马花”。那就是说,这酒,只有30度。若是那酒花沿杯盏口密匝匝排满一圈,那就叫“满扣花”,就是说,这酒,要烈一些,差不多40度。倘若是花堆花层层叠叠,满盏花堆成一个花绣球,也有个名字,叫“楼上楼”,那这酒,就足足有55度!——这就叫做“对花鉴酒”,可说是河东一绝。
  酿造这花儿酒,是一门独门绝技。那手艺和秘笈,相传,是秘不示人的,代代一脉单传,传媳不传女。听来,就像一个武侠的故事了。那酿酒的原料还必得是峨嵋岭上霜降之后的空心柿,这种空心柿酿出的酒会拉丝,是花儿酒中的极品。
  说来,这花儿酒也是酒之一祖呢,可见其古老。它幽柔醇香,回味绵长,最妙的是,一口下肚,浑身的血脉就像被疏浚的河道,流得分外通畅;花儿酒是能用来做药引的,“引百药以入十二经”;若身上有跌打损伤,它还有着外用的奇效,一搽即好。总之,是一宗宝啊。
  后来,有一个叫杨深秀的读书人,把这花儿酒带到了京城。这杨深秀,正是峨嵋岭人,他携带着峨嵋古酿,每每自乡返京,必设宴招饮,款待同侪。谭嗣同一定是饮过这酒了;杨锐林旭刘光弟一定是饮过这酒了;或许,康有为梁启超也饮过这佳酿呢!他们灯下把盏,盏中“走马花”、“满扣花”、“楼上楼”,千万朵花儿滚着绣球,他们开怀畅饮,锦口绣心,商谈着变法的大计,何其快哉!
  还有光绪皇帝呢,光绪皇帝想来也是饮过这美酒的。皇帝和他的红颜知己对花鉴酒,分享着这琼浆中的奇观。那红颜知己在月下焚香奠酒祝祷,不是这样唱吗:“愿圣明天子福寿高,雨露承恩同偕老。”想来,那杯中的酒,也是这花儿酒呢!满盏的酒花就如同盛开的心事,用来祈天真是再合适不过。这一对天真的男女,在心中有着怎样美好的憧憬啊——只不过,那憧憬比这杯中的走马花破灭得还要快:随着六君子人头落地,花儿酒从此就在北京城绝迹了。
  星移斗转,又过了许多年,日本鬼子来了。这一年,日本鬼子开进了峨嵋岭,开进了大旱塬。要说这小鬼子,还真是识宝呢。他们一下子就被这峨嵋古酿吸引住了,那“对花鉴酒” 的奇观,简直让他们看傻了眼。他们连连喊着“神奇呀,神奇呀,哟西!”他们当然不是喊叫一番赞美一番就算了,他们要这绝技!第二年,柿子挂果了,丰收在望,酿酒的节令就要到了,他们“请”来了塬上最好的酿酒师傅,他们的人马驻进了有最好酒窖的村庄,就等着收获的日子、采撷的日子了。他们的人,侵略者,已经按捺不住兴奋,嘴里咿咿呜呜的,唱起他们家乡庆丰收的歌谣来了。
  忽然,有一天,半夜里刮起了大风。那一场大风啊,惊天动地!自古以来,这塬上还从没有谁见过秋天刮这样凶猛的风呢!只听见满山满塬的树们——千棵万棵柿子树在风中呜呜地吼了一夜,喊了一夜,狂哭了一夜。到早晨,人们爬起来,只见峨嵋岭再没有一棵树上挂果了!这河东最大的旱塬之上,满山遍野的柿子树万众一心地坠落了它们的果实——它们十月怀胎孕育的孩子。一夜间,坠落的红柿让峨嵋岭变成了一片血海。事情还不算完呢,接下来,突如其来地起了大雾,蓝色的大雾铺天盖地,一下子把峨嵋岭给吞没了。这一下,白天变成了黑夜。黑夜比地狱还黑,人们伸出巴掌,连自己的五指都看不见了!十村八村的狗,惊得汪汪乱咬,还以为,天狗吞了月亮和日头;鸡也乱了方寸,大半夜打呜报晓。这一场大雾,三天三夜不散,到第四天,天开了,出了太阳,太阳照见了一个最惨烈悲壮的旱塬,只见遍地坠落的红柿无一例外全部烂了柿蒂,它们无一例外地在大雾中开膛剖腹自戕而死,它们万众一心自戕而死。峨嵋岭上,方圆几百里横尸遍野,密匝匝睡了一地的英灵。
  鬼子酿酒的计划,就这么成为了泡影。
  
这就是我们的河东,我们的宝地啊。你可知道她的来历?差不多五千年前,有一天,一个人来到了这里,来到这旱塬深处,举目四望,只见四野一片浩瀚的黄土,两条大河:黄河与汾水,莽莽苍苍地在这黄土的怀抱中交汇。这里的地貌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诡谲、奇异和神秘,就好像一个巨大的女人的私处。这旱塬、大地、后土,在这里毫不遮掩地向着天宇袒露出了自己最隐秘最神圣最蓬勃的私处。这个人被震撼了,他为这袒露感动,为大地这母亲般的袒露感动。他不能自已,他知道这是天地的大恩、大美和大善,他还知道这是一个启示和寓言!他扫地为坛,撮土为香,敬畏地,感激地跪下来,对着这一片后土长拜不起。从此,人们就把这里称作是“汾阴”。雎*——大地的私处,也称作是轩辕氏轩辕黄帝扫地为坛处。
  过了许多年,差不多两千年后,又有一个人来到了这里。这个人乘船而来,溯黄河、入汾河,来祭祀后土。那一天,汾河之上万船竞发,箫歌齐鸣,秋风浩荡。船夫们齐声高唱着欢快的棹歌,雁阵从他们头上飞过。这个人,他弃船登岸,来到了汾睢之上,当年,轩辕皇帝扫地祭坛处,如今已是一座壮观的祠堂。他登上后土祠极目远望,两千年岁月如风而过,忽然百感交集,禁不住他放声吟唱起来: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这个叫刘彻的人,汉武大帝,那一刻不再是一个君临天下的天子,而成了一个感时伤怀,领会着生命悲情的诗人,你听他唱道:
  泛搂船兮济汾河,
  横中流兮扬素波。
  箫鼓鸣兮发棹歌,
  欢乐极兮哀情多,
  少壮几时兮奈老何!
  就这么,一首千古绝唱《秋风辞》在这广袤的旱塬之上,大地蓬勃的私处诞生了。应运而生的还有一座恢宏的建筑:秋风楼。
  又过了许多年,差不多又是两千年后,大先生来了。大先生登上了秋风楼。那一年,1939年,省城沦陷了,大先生在省城沦陷时携家小逃出了那座亡城,回到家乡峨嵋岭避难。谁想,没多久,家乡也沦入铁蹄。
  大先生的声名,不知为什么连日本人也知道了,他们竟让大先生出任伪县长!他们搬来了一个又一个说客,说客们踏破了大先生家的门槛。
  这一日,又有说客登门,大先生不等那说客开口,就说,正要趁霜晴去登秋风楼。大先生他们村庄和那秋风楼相距不算太远。说客不知大先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好嘴里说着“好兴致啊”,一边就随了大先生和二三友人朝那秋风楼出发。说来,这秋风楼早已不是那秋风楼,这后土祠也早已不是那后土祠,由于河水泛滥、冲刷、改道,它们几次落架迁建,最终,落脚在了这叫做“庙前村”的村庄。可这又有什么关系?那巍峨的秋风楼,仍然在我们的土地上屹立着呢。这一日,大先生焚三炷香,先拜了后土祠,又一级一级攀了九九八十一级阶梯,登上了秋风楼。立刻,黄河来在了眼底,汾河来在了眼底,广袤的黄土旱塬来在了眼底。秋风浩荡,千万棵柿子树坠落了果实,只剩下霜打过的柿树叶红如血海,也来在了眼底。大先生吁出一口长气,对那说客说道:
  “这里是什么地方?想必你也知道,华夏大地之睢,轩辕皇帝祭祀后土的地方!这里,就连树,也知廉耻,不敢数典忘祖,你说,我莫非还不如一棵树?”
  说客闻言顿时语塞,只剩下目瞪口呆。
  大先生又说:“这秋风楼有多高?你可知道?我告诉你,它楼高33米,11丈,人若从这楼上跳下去,想来神仙也救不活他!——今天,大不了我从这儿朝下一跳,也学学咱峨嵋岭上那些有情有义的柿子!”
  说罢,大先生纵身一跃,被同来的友人拦腰死死抱住了。
  说客吓跑了。
  第二天,说客带着日本人冲进了大先生的村庄,包围了大先生的家,却扑了一个空。大先生一家,人去屋空,只剩下一条看门狗冲着那侵略者汪汪乱咬。日本人里里外外搜了一个遍,捣了水缸,砸了面缸,摔了酒坛,毁了锅灶,最后,掏出枪来,一枪撂倒了狂吠不已的大黑狗。
  大先生一家人,逃进了中条山里。那里是大先生妻子的娘家,当然,是现在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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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雎,水名。在 湖北省中部偏西。与漳水汇合为沮漳河 ,于江陵西入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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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21: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v080922 于 2012-7-10 10:26 PM 编辑

五、大萍,还有山中岁月
  
  起初,谁也不敢在大先生面前提“续弦”这档子事。
  他明显地老了,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一头墨染似的乌发中有了星星点点的银针。夜里,常听到他咳嗽,吭吭地,声音很空,在寂静中传得很远,有一种让人不忍的哀痛。当然,在白天他仍然是一个令人敬畏的“大先生”。重创和耻辱,最深刻的羞辱,也没有改变他端正肃穆的夫子仪态。
  四个儿女,最小的,只有两岁,还不懂事,时不时地会迸出一句“妈妈呢?”除了这个幼儿,再没有谁在大先生面前提起过这个女人。那孩子出麻疹是半年后的事,不想,竟把他奶妈给染上了。原来,那乡下女人没出过疹子。大先生只好从家乡接来了自己年迈的姑母帮忙照料,那时,大先生的母亲也已经过世三年多了。姑母想,若是等自己再一死,这世上就再没有谁能主大先生的事,这世上也再没有谁心疼这个男人了。姑母这样想着,心如刀绞,她一不做二不休,索性,从家乡为大先生接来了一个女人,大萍。
  这大萍,一切都和从前的那女人反着来。从前那女人是女秀才,女先生;这大萍,没上过学,没念过书,斗大的字不识一筐;从前那女人,巴掌大的小脸,杨柳细腰;这大萍,却是脸若银盘,肥臀粗腰,墩墩厚厚,磨盘一样撼她不动。大先生哭笑不得,可这大萍,进门来二话不说,先抱起了大病中的孩子,把这没娘的幼儿裹在她肥厚温软的怀中,眼里流露出的,全是怜惜的神情。这一下,把大先生要说的话堵了回去。
  那句话,那句拒绝的话,从此,再没有说出口,一辈子。
  起初,这女人,大先生视而不见,只当她是没有。她出来进去,清早,用铜盆端来洗脸水,晚上,则是端来洗脚水。大先生在书房里看书,不管逗留到多晚,回到卧房,那一盆洗脚水就悉心悉意地等在那里了,并且,总是冒着热气。炕上,早已铺好了被褥,黄铜的汤婆子埋在棉被里,鼓鼓的,像孕妇的肚子。而几上,则是一壶热茶,那茶壶,套着保温的棉套,像穿了棉袄一样。棉套是用那种家织土布做的,红红的小格子,很拙,很亮,看着就让人一暖,是大先生家乡的风格。
  渐渐地,这女人的气息就无处不在了。先是三岁的凌天,有一天,突然穿上了虎头鞋,戴上了虎头帽,兴奋地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把他写着“王”字、花红柳绿又拙又憨的老虎脚伸给每一个人看。这只活生生的小老虎,在院子里,一晃,就晃了一个冬天。再后来,全家人都换上了家做的棉窝或是俗名“踢倒山”的布鞋,千层底,刷了桐油。每一双鞋里还都垫着花红柳绿的鞋垫,上面绣着“富贵牡丹”、“喜鹊登梅”、“月宫折桂”,还有“万字不到头”。餐桌上常常会冒出一盘花馍,盘成各种花样,点着红绿的颜色,嵌着甜香的大红枣,这也是大先生家乡的面食。还有一碟红油辣椒,他们叫“油酥辣子”的,喷香红亮的一小碟,是三餐都少不了的,用来夹热馍吃,那也是大先生家乡最正宗的口味。这大萍,浑然不觉,却把这个家,这个宅院,用悉心悉意的日子填成了实心。
  腊月里,雪一场接一场地下,屋檐下的冰凌,挂了有一尺多长,耳朵都快要冻掉了。可是屋子里却是暖洋洋的。炉中的炭火烧得毕剥响,上面坐着铜壶。酒枣开了封,漤*好的柿子也开了封。那酒枣,是她秋天里一颗一颗挑选出来的,每一颗都端正漂亮。柿子则是她一层一层码在坛子里,码一层,中间放一个苹果。酒枣和柿子都用白麻纸严严地封起来。如今开了封,满屋子酒香枣香,还有那一股温软奇特的果香扑面而来。氤氲着的果香气是专用来填那些还没填满的空隙的。酒枣和柿子盛在大盘子里,摆上了大先生书房窗下的条案上,人一撩门帘走进来,熏风扑面。大先生一阵怅然,一阵心痛:从前,这个节令,那条案上供的是腊梅,或是水仙。他望着这些朴素的、红火的、实打实的果实,眼圈红了。
  这一晚,她端来了洗脚水,转身离去时,大先生伸手拽住了她的胳膊。
  “你不嫌我?”大先生开口说。
  她鼻子一酸。
  石头终于说话了,铁树终于开花了!
  泪光慢慢蒙住了她的眼睛,她问道:
  “嫌你啥?”
  “老。”大先生哑着嗓子回答。
  她摇头,眼泪流下来,她回身伸手抹了一把。这回身低头抹泪的动作,让大先生心头一恸:“傻女人哪!”他怜惜地想,他知道他一辈子会对这女人好。
  那一晚,是腊月二十三,灶王爷上天的时辰。外面,鞭炮声响成了一片,噼噼啪啪,十分嚣张热闹,是个喜庆的日子。
  
现在,这一家人都来在了大萍的娘家。那是个小山村,窝在中条山里,山根下面。那山,可是座宝山,埋藏着各种有色金属,铜、铝矾土,还有别的什么。那里,满山都生长着药材,黄芪、川芎、菖蒲。春天,惊蛰一过,采菖蒲的人就进了山。有经验有运气的采药人甚至还能挖到冬虫夏草。核桃也是那里的一宝,还有柿子树。冬天,第一场雪后,山洼里,或是向阳的山坡上,柿子树的大叶子竟然还未落尽,白雪一映真是精神,就像最红的玛瑙,美不胜收,人看了,就觉得精神抖擞,心中会油然升起一阵感动之情。
  这山中的岁月,在大先生,是避世;在大萍,则是如鱼得水。她扶起磨杠推磨,拿起梭子织布,抄起扁担挑水,进山挖药,下地开荒,没有她不会的。男工女佣,到这时已星散而去,只剩下做饭的孙大两口子还忠心耿耿跟随着他们。山根下,几孔土窑,一个大院子,安置了这一家人。院子空荡荡的,来年开春,大萍就一镢一镐地开垦出来,撒下菜籽,捉来鸡娃,养了奶羊,是一户过日子的农家了。到夏天,南瓜开了花,茄子扁豆爬上架,也开了花,黄的黄,紫的紫,大朵小朵,竟也是姹紫嫣红蜂飞蝶舞的气象。大先生挥毫写下了几个字:“竹篱茅舍自甘心”,没有宣纸,就写在糊窗户的白棉纸上,算是明志。其实是满心的不甘,不甘心也是没办法的事。
  这一年,凌香16岁了,高中还没有毕业;大弟凌寒也将满15,两个人都失学在家。夏天就快过去的时候,一天,有一个人辗转地从西安来到了这山村里,要把凌寒带出去读书。这个人,当然也是大先生的学生,冒了风险才来到这里。本来说好了是只带凌寒一个人出去的,可是事到临头谁也没想到突然冒出了个挡道的凌香。
  “带上我。”凌香说。
  凌香说话从来不会疾言厉色,可是却说一不二,掷地有声。一家人,除了大先生,人人都很有点怕她,佣人、弟弟们,包括大萍。其实,就连大先生对这个长女也是心存顾忌的,还有着难以言说的心疼。她孤僻、冷漠、不爱说话,独往独来,和这家里的人似乎谁也不亲。大先生其实是知道原因的,正因为知道,所以,尤其没有办法。一来二去,弄得大先生独自和这孩子面对时,就总有些小心翼翼,总有些局促和不自然。
  兵荒马乱,一个女孩子出门在外总归是不放心的,何况,眼下家里的经济状况又十分拮据,一下子供两个人出去念书,哪里是件容易的事?大先生犯愁了,踌躇再三,说出两个字:“再说。”凌香听了,久久不语,忽然“扑通”一声跪下了。这一跪,让大先生悲从中来,万箭钻心一般。他从这孩子的脸上、眼睛里分明看到的是另一个人的神情,是另一个人的复活。这一跪,是悬崖绝壁前的摊牌,是生死的摊牌,是那样不容分说,那样决绝,那样大义凛然。
  第二天,来人从山里带走的就不只是凌寒一个人了,还有凌香。凌香走出去很远都一直不敢回头,她知道父亲就在村口那棵柿子树下站着,一头灰苍苍的头发,她怕他看见自己眼里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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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漤lǎn,加工处理水果的方法。用热水或石灰水浸泡柿子以除去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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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21: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v080922 于 2012-7-10 10:26 PM 编辑

六,告诉你一句话
  
  但是,凌香是必然要走的。她一直、一直等待着这一天,从八岁的某一天起就一直等待着这一天,这是一个不能更改的命运,也是一个召唤。
  她来到西安,很顺利地通过了考试,插进了高三年级,吃住自然都在学校,就这样,做了一名流亡的学生。读书在于她,从来不算一件困难的事,许多隐秘的快乐是别人体会不到的。日子自然是苦的,流离失所怎么会不苦?可流亡学生千千万万,又不是她一个。她是很能吃苦的呢,这一点,连她自己原先也不知道。从家里带来的一点点钱她花得十分仔细,花每一分钱都让她又心疼又愧疚。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开始给报纸投稿,再后来,竟在一家报纸开辟了一个小专栏——《流亡学生日记》,写那些沦陷区的所见所闻。这一来,就有了一点小小的收入,虽然不多,可是积攒起来也是能派大用场的。
  父亲的学生,能托付子女的学生,自然不会是泛泛之交。她不喜欢拐弯抹角,有一天,当这学生来学校探望她时,她忽然单刀直入地发难了,她说:“你有我妈的消息吗?”
  “妈”这个字,这个字眼,已经许多年没有出口了。这个字,梗在喉头,堵在心口,吐不出也咽不下。她从来没有管大萍叫过“妈”,尽管她知道大萍其实是当得起“妈”这个称呼的。有一年,她得伤寒,高烧不退,大萍在她身边衣不解带地守了她七天七夜!她弄脏的内衣裤都是大萍亲手帮她洗的。病中,大萍那张铜盆大脸俯下来,热烘烘的,带着真诚的善意,贴近她的时候,一股一股的热浪在她身子里汹涌着,让她眼热鼻酸。可是,她还是叫不出那个字,那个要命的字,那个字若一出口,她就彻底崩塌了。
  父亲的学生做梦也没有想到,这孩子,她会给他出这样一个大难题。他大惊失色,张口结舌,支吾着乱摇头。可是这个16岁的姑娘脸上有一种让他害怕的表情,一种什么都能豁出去的表情,还有着黑洞似的绝望。他心里不禁一动,拿谎言搪塞这孩子是残忍的啊,他想,于是,他回答:
  “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有好几年了。”
  “那,最后得到她的消息,她在哪里?”
  “汉口。”
  汉口,她想,咽了一下口水。并不算远,不在天边,也不在海角。她的神情让父亲的学生深感不安。父亲的学生说:“不过她现在肯定不在汉口了。席方平,哦,他最后一封信上说,他们——”他停顿了一下,“他们就要出国了。”
  出国?凌香闭了下眼睛,浑身冰冷,就像周身的血脉都被冰封住了,凝结成了剔透的树挂。她攥着的拳头也冻成了冰坨,两条腿则成了冰柱。父亲的学生以为她会掉泪,会哭,可是没有。慢慢慢慢她缓过来,活过来,有了血色和人气,她说:
  “谢谢你。”
  父亲的学生暗自松出一口长气,以为这事就算是过去了。不想,几天后她忽然找上了家门。她单刀直入,劈头就问:
  “你有没有张君的地址?”
  他又是一惊,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得知了“张君”这至关重要的名字。不等他措词,她穷追不舍地又是一句:
  “张君是在汉口吧?当年,他们去汉口,就是投奔张君,是不是?”
  他被一步步地逼进了死角,没了退路。她虎视眈眈横在前面,就仿佛猎人和猎物狭路相逢。他摇摇头,对她说:
  “你让我想想。”

三天后,父亲的学生给了她需要的东西:张君的地址。他想了三天三夜,才作出这样一个痛苦的决定,妥协的决定。父亲的学生这样想:假如不给她指一条明路,谁知道这孩子一个人还要怎样瞎闯瞎撞?这孩子,是那种一条道走到黑的人,是那种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人,是那种明知是火坑也要跳的人。他很透彻地看清了这点,也看清了那潜在的更大的危险。还有,还有,那就是,这孩子她太叫人不忍,她盲人骑瞎马似的奋不顾身,她从小小年纪起一天一天积攒起的思念与痛苦,让他不忍。他对这孩子说:
  “你要记住,是你,让我做了背叛先生的事。”
  一个月后,这孩子她上路了。得到张君回信的第二天,她就刻不容缓地出发。她给父亲的学生留了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大恩大德,此生不忘。其时,距离考试和寒假只有一个月了。可这孩子一天都不能再等,她等了八年,等了三千天。过去的日子耗尽了她的耐心,谁知道这一月内,这三十个白昼和黑夜会发生什么样的变故?这孩子她从小就是一个最没有安全感的人,她不信任时间。
  现在,她的目的地是确凿的:四川、重庆、青木关,剩下的就一片茫然了。她怀揣着可怜的一点盘缠,一点干粮,踏上了一辆长途汽车。她只知道那车是朝南开往石泉的。朝南,总归不会错,四川不就在陕西的南边吗?那车,拥挤不堪,走走停停,公路十分糟糕,又被日本人的炸弹炸出了许许多多的弹坑。她坐在后座,无数次,她整个人被抛起来,头碰到了车皮,浑身的骨头颠散了架。可是这一晚,他们的车并没有预期抵达石泉,停在了宁陕。一车旅客下来打尖,人家都去了羊肉泡馍馆,她没有,只在一家茶摊上要了一大碗白开水,泡自家带的馍吃。
  生平第一次,她一个人独自坐在夜行的汽车上。四周黑如深渊,只车灯的光束移动着,像黑夜划开的伤口。车厢里,起着鼾声,可她睡不着。她没有丝毫睡意。她大睁着眼睛,望着漆黑的陌生的窗外。她心里一阵一阵地恐惧,害怕,不知道这么走下去能不能真的到达她要去的地方?重庆,青木关,在这无边的深渊似的黑暗里,这名字给人无限虚幻和缥缈的感觉,极端不真实,仿佛那是天国的某个地方,天国的车站。她听到某种清脆的琳琅的响声,一阵又一阵,原来,那是她自己的牙齿在打颤。
  汽车在黎明时分抵达石泉。小镇还昏睡着,空气清新而凛冽,那是田野、牛粪,还有河流的气味,人间的气味。小小一条镇街,由于这笨拙的汽车与一车人的到达,竟有了一点喧腾。勇气就是在这时又回到了凌香身上,她看着太阳一点点升起来,她想,条条大路通罗马,何况一个青木关?
  再往前,朝西,应该就是汉中了。可据说公路被炸毁了,不再通汽车。凌香就是在这里等车子时遇到了几个东北流亡学生,那几个学生,也是要去重庆的。凌香从此就加入到了他们的行列中。他们先是乘马车,后来又乘驴车,再后来,步行,一段段、一里里、一步步地接近着巴山蜀水。总算,汉中到了,很庆幸地,他们在汉中搭上了开往广元的大卡车。广元,那里已经是四川的地面了。在广元,他们乘上了船。
  船,在嘉陵江上航行,顺流而下。是一条大木船,八个船夫扳桨,一个老大掌舵,还有个烧饭的船娘。船客除了他们这几个流亡学生,就只有两个商人,一个教书先生。船本是载货的,载人,算是夹带。这一路行来,他们餐风露宿,可说是吃尽了苦头,一天吃不上一餐饭的时候也是有的,在破庙里、在人家的牛圈里,在山洞中过夜更是家常便饭。如今,这船,在他们眼中,竟有了诺亚方舟的意味,救世的意味。竹篷子船舱虽然矮,可是安全,就像窑洞的穹顶;两边长长的木板铺平平坦坦,是世上最舒坦的炕;船娘烧出的糙米饭、辣子笋干,是人间最美的美昧。甲板上,扳桨的船夫“哟——嗬,哟——嗬”,齐声喊着的号子,那也是和平世界的声音。凌香舒展身板躺在舱里,在这和平的、又痛苦又欢乐的号子声里睡熟了。
  醒来时,舱里很静,很暗,所有的声音似乎都在极远的远处。有一会儿她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很茫然,船身摇荡着,就像一个巨大的摇篮,一个久违的摇篮。摇它的是哪双手啊?她觉得一阵迷糊,像做梦。就在这时她听到了舱外的人声,真切的人声,原来流亡学生们都在甲板上呢,大家都在甲板上。“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一个男声颤巍巍地唱起来。“江”这个字,让她想起了自己身在何方:平生第一次,她来在了一条大江上,“哟——嗬,哟——嗬”的号子,那是川江上的号子,那是蜀天蜀地的声音!她静静地听,听,热泪涌出了眼睛,她无声地哭了。
  傍晚,船泊剑阁,船老大望着天边的晚霞,说:“好天气啊,顺风顺水!”
  真的是顺风顺水。三天后,船就抵达了合川。刚好,一队敌人的飞机从江面上飞过,是要去轰炸重庆的,顺便朝江心投下几枚炸弹。江面开了花,有一枚炸中了他们的船尾。船被巨浪掀翻了,一船人,八个船工、船老大和船娘、商人、教书先生,还有历尽艰辛就要抵达目的地的流亡学生,全部葬身江底。
  只救上来一个人——凌香。
  合川过去,是北碚,北碚过去,就是重庆;在重庆与北碚之间,有一个小镇,叫青木关。青木关有一片竹林,在临近江边的坡上,竹林外有几间草屋,草屋里住着一户最普通的逃难的人家,男人教书,女人也教书。
  这一天,黄昏时分,女先生在灶火旁正料理着晚饭。从旁边屋子里不停地传来男先生阵阵咳嗽的声音,“空空”地,是害着肺病的人的咳嗽。一群孩子在竹林外一小片空场地上抽着木陀螺。冬天的太阳早早地沉进江里去了,江水变成了一条奔腾的血河。有人从江那边走来了,跛着腿,衣衫褴褛,沿着石头台阶一级级地朝坡上爬,慢慢地露出了黑黑的头顶、脸、半个身子、腿和脚,来在了空场上,竹林外空场上。那一群玩耍的孩子瞪大了眼睛,瞧着这不速之客。客人问了孩子们一句什么,只见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转身朝屋里跑去,嘴里喊着:
  “妈,妈!有个要饭的找你!”
  女先生闻声出来了,从茅屋里钻出来,蓬着头,青菜叶沾在手上,一身的柴烟味。起初她没有认出来人,说:“谁呀?”突然间她的嘴张大了,人就像钉在了地上,她的脸和手一下子变得雪白,浑身的血仿佛被什么东西刹那间吸光了,她站在那里,就像一个苍白透明的惊叹号!只见来人一步步地跛着朝她走来,走在和她近在咫尺的对面,来人说:
  “你说过,永远也不会丢下我,八年来我没有一天忘记过这话——我来,是要告诉你一句话:你——不值得我这么、这么样牵挂!”
  说完,她掉头而去。
  “凌香!宝——”女先生——梅巧,大喊一声,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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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21: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v080922 于 2012-7-10 10:26 PM 编辑

七、传奇的结局
  
  入冬以来,席方平就一直咳嗽不止。梅巧想为他生一个火盆,却没有钱买木炭——木炭的价钱比黄金还要贵!梅巧就把厚厚的草纸烤热了,一层层给他敷在脊背上,又把橘子在火上烤熟了,上面滴一滴麻油,让他每天空腹吃下去。她还用梨煮水,用白萝卜熬粥,总之,她把她知道的那些民间偏方验方都试过了,可是那咳嗽的趋势仍旧是愈演愈烈。
  夜晚,他咳嗽得最剧烈的时候,她就把他抱在怀里,就像抱一个孩子。
  “好一点不?”她总是这样问。
  “好多了。”他总是这样回答。
  他在她温暖的怀里,他更加软弱。他们常常相拥着到天亮。有时,他会说:“要是能睡在一盘暖炕上,该多舒服啊。”她就把他抱得更紧一些,说:“是啊,南方哪儿都好,就这一样不好。”她知道,他心里想说的其实不是这些话,他也知道,她知道。
  他们都躲避着一个字眼,一个事实,那就是“结核”,或者说“肺痨”。可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他们遭遇了它,遭遇了这瘟神。他们彼此在对方面前掩藏着内心巨大的恐惧。失眠的夜晚,他们躺在南方阴冷潮湿的草房里谈论的永远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关于北方的小事,比如,小米粥;比如,冬天的烘柿子;比如,一碗热腾腾的“头脑”,那是家乡冬季早晨最美的美食。他“空空”的剧烈的咳嗽像电流一样一波一波传导到她身上,让她害怕得发抖。她只有把他抱得更紧,她想,一遍一遍地想:上帝,这是我的,我唯一的,你不能把他夺去……
  有一夜他突然讲起了他亡母的一件小事。他说,他们家乡河东有一个习俗,婚后的女人要送丈夫一件信物,一件绣品,类似荷包的一只小口袋,可却并不是普通的荷包,不装钱,不装烟,而是——牙袋!知道那是做什么用的?人老了,掉牙了,满口的牙,一颗一颗地脱落,那口袋就是装这落牙的。一颗一颗的落牙装进这小荷包里,到最后的时刻是要携带在身上的,是一颗也不能少,要带到另一个世界里去的。这样的荷包——牙袋,女人要绣两只,绣一对,一只给丈夫,一只给自己,那意思就是“白头偕老”,那是对“白头偕老”的郑重承诺。
  “我娘身上就贴身系着一只这牙荷包,牙袋,红绸子底,绣着鸳鸯。另一只,让我爹带走了,只不过,我爹的那只荷包里面是空的——他没活到掉牙的年纪,就撇下我们撒手去了,他辜负了那只牙袋……”
  他搂着梅巧,他的女人,这么说。她浆果一样成熟的、温暖的、经血旺盛的身体,让他无限依恋和难舍。多么好的身子啊!他把脸紧紧贴在她的脸上,突然,他哭了。
  一周后,他的枕边多了一样东西,一件绣品,小小的,红布做底,勾着牙边,上面绣了两只五彩的鸳鸯:最俗、最艳的图案,可却绣得风生水起,惊心动魄,针针见血。另一只,同样的两只让人惊心的鸳鸯。荷包攥在梅巧的手里,梅巧俯下身来,黑森森的眼睛对了他的脸,一字一顿地说道:
  “席方平,你听好了,你,是不能辜负这只牙荷包的啊!”
  梅巧说完这话,眼泪就滚了出来。
  这就是他们的故事,以传奇开始,却没有一个传奇的结局。两个心高万丈生死相随的有为青年最终落在了生活艰辛的窘境之中。
  不是所有的浪漫出逃最终都会在巴黎的塞纳河边、伦敦的老街区,或是上野的樱花树下戏剧性地落脚。而更多的时候则是:这世上又多了一对贫贱夫妻。
  其实,在凌香看到梅巧的最初一刹那,她就原谅她了。看到她从茅屋里烟熏火燎地钻出来,蓬着头发,穿着打补丁的衣服,手上沾着菜叶的那一刹那,她就原谅她了。或者说,更早,在她乘坐的木船被炸沉,整整一船人葬身水底,那和她一路行来已情同手足的流亡学生们,那和她一样年轻一样健康的生命瞬间灰飞烟灭的那一时刻,她就原谅她了。可她还是说了那句话,那句话梗在喉头,坠在心头,是必须要说的。说完了,她才能重新成为一个善良温情柔软的孩子,一个悲天悯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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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21: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v080922 于 2012-7-10 10:27 PM 编辑

八、饥荒
  
  又是许多年过去了。
  这一年,是一个饥荒年,大饥荒。
  不仅乡村,城里人也在挨饿。
  所有的城市,也许,除了北京和上海,都陷落在了饥馑之中。在凌香的城市,许多人都患上了浮肿病,皮肤肿得明晃晃的,头脸都显得很大,像橡皮人。有许多年轻的女人闭了经。这些浮肿患者,有时凭医院的证明可以去购买一些“营养品”,比如用麦麸和糠做的饼干。
  人们都在为吃忙碌着,动着各种各样的脑筋。
  城郊的野菜早就让人挖光了,豆腐渣,还有喂牲口的豆饼,都成了人们四处寻觅最抢手最热门的食物。人们发明了一种饮品,叫小球藻,是一种藻类的东西,养在大池子里,绿莹莹的,据说营养价值很高,幼儿园和小学校的孩子们排着队去领一茶缸小球藻喝。当然,供应浮肿患者的糠饼干也是发明之一。
  这一年,凌香37岁,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这两个孩子,一个12,一个10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正是怎么吃也吃不饱的时候。配给供应的粮食,自然是不够他们吃的,逢年过节凭证购买的肉、蛋,还不够他们填牙缝。这就需要大量购买高价的粮食和高价的食品。好在,凌香还有这力量。她丈夫是一家大型企业的高工,她自己则在一所高校任教,两个人的月入,还有一些积蓄,一分不剩全用来买吃的了。
  每月,发薪水后的那个星期天是凌香最忙碌的日子。一大早,她就携带着一些吃食,乘30公里汽车去看望父亲。她父亲大先生,解放后就一直担任着一所高等专科学校的校长。那学校不在省城,却设在这个交通并不十分便利的小城里。大先生不光担任校长,还教书,还著书,他喜欢小城这种避世的安静的气氛。
  学校坐落在汾河岸边,校园十分辽阔,有一种跑马占地的豪气和奢侈。那里面的建筑全都出自苏联专家的设计,笨拙,坚固,大,同时也是奢侈的。这样的建筑群里必定要有一座礼堂,礼堂上面耸立着克里姆林宫式的尖顶和红星。大先生的家是一栋独立的建筑,西式的平房,红砖,石头台阶,带长长的有出檐的前廊。院子很大,种着石榴、香椿和枣树,而那些空地则被大萍一块块开垦出来种上了各种蔬菜,甚至还种了玉米这样的粮食。
  在1960年代,这样的开垦和种植,就有拯救的意思在了。
  大先生四个儿女,如今,天南地北,全不在身边,只有凌香一人离得最近。一个月至少有一个星期天是大先生的节日。这一天之前,前好几天,大先生和大萍就开始为这节日作准备了。大萍挎着篮子去排各种各样的长队,买凭票证供给的宝贵的东西:粮、油、一点点肉、蛋之类,大先生则去排另外的队,去买更加宝贵的高价白糖、糕点,还有,好一些牌子的香烟等珍稀物品。像大先生这样的人士,偶尔,会有一些特殊的供给,不多,大先生都攒着,是要将这好钢用在刀刃上。到了这一天,一大早,大萍就拌好了饺子馅——猪肉白菜,或者是羊肉胡萝卜,香香的一大盆。大萍的饺子是很拿得出手的,皮薄馅大,鼓着肚子,白白胖胖,排着队,整整齐齐几盖帘。一家子,三口人,食量再大,几盖帘饺子哪里吃得完?剩下的,也都煮出来,晾好了,一个个码进饭盒里。大先生说:“带走吧。”
  凌香从来都是吃罢年饭就告辞,大先生和大萍也从不多留她。那些糕点、白糖,一样样的全让大萍塞进了她的提包里。永远是她带来的少,带走的太多、太多。若她推辞,大先生就生气,说:“又不是给你的,带回去,给明明、亮亮吃。”
  带走的,不仅仅是糕点、白糖、煮好的饺子,常常还有晒干的各种蔬菜:茄子条、萝卜干、干豆角等等也是一包一包的。还有一条烟,“大前门”,或者“凤凰”。这烟,总是由大先生亲手拿出来,沉默不语地给她塞到提包里。
  是啊,“大前门”或者“凤凰”,总不能再拿明明和亮亮做幌子了。凌香的丈夫也是从不抽烟的,这烟,就显得很没头没脑和突兀。凌香心知肚明,却从不说破,她拎着大包小包出门去,走出好远,回头看,大萍搀着大先生还在那门前站着朝她这边望呢。
  现在,现在,凌香该到她的第二站了,30公里外的省城。
  50年代初叶,席方平和梅巧带着他们唯一的女儿回到了这里,回到了这个对他们来说充满悲情的城市。
  他们回到北方,当然是出于健康的原因,席方平再也不能承受南方阴冷潮湿的冬季。所以,当他终于接受了家乡省城一所中学的聘书时,他想,他这是向自己的青春缴械了。
  他在那所中学里教数学,梅巧也一样,仍旧是教小学,做孩子王。他们的家就安在离那所中学不远的一处四合院里。他们租住了人家两间东屋,自己动手搭建了一爿小厨房。这一住就是十年,他们的女儿从这四合院里考入了北京的一所大学,毕业后,一下子被分配到了甘肃,支边去了。
  饥荒到来了,让人措手不及。前两年,还红红火火闹大食堂呢,吃饭不要钱,仿佛到了共产主义。可饥荒一下子就来了,说来就来了。按说,梅巧其实是很会过日子的,很会精打细算,可任凭她再会过日子,也没办法让家人一日三餐都吃饱肚子了;再精打细算,也调度不开那有限的、可怜的三五斤细粮,以及每人每月的二两棉籽油了。还在三年前,由于肺病的缘故,席方平就病休在家,吃了劳保,而一个小学教师的工资又实在是有限,买高价粮的钱都捉襟见肘,何况营养品?梅巧就把所有的细粮省下来给席方平吃,自己吃掺干菜、掺糠的窝窝头;把油省下来给席方平炒菜,自己吃腌制的酸菜、咸菜。逢年过节那区区一斤肉,则是买来肥膘炼成猪油,油渣配上萝卜白菜做馅,给席方平蒸包子。
  “你呢?你怎么不吃?”席方平端起饭碗疑惑地问她。
  她抽着一支劣质的香烟——最便宜的白皮烟,这是她从年轻时就染上的嗜好,也是从前的日子留在她身上的唯一遗迹。她深深地吸一口烟,回答说:“你先吃,我还赶着判作业呢。”要不就是说:“刚才包子出笼,我趁热先吃过了。”席方平不相信,审问地,盯着她的脸,她面不改色,说:“你看你这个人,就这点讨厌,婆婆妈妈,我现在饭量大,饿不到时候嘛。”她还说:“这些日子我比从前能吃多了,都吃胖了。”

   她的脸,真的是胖了,明光光的,晃人眼。席方平知道,那是——浮肿。
  他愤怒了,他说:“梅巧,你当我是傻子呀!你当我瞎了眼呀!”
  梅巧的脸突然之间变得十分严肃,她盯住了他,慢慢地开了口,她说:“我身体好,吃什么都扛得住。你不行,你全靠营养来撑着,没有营养,你活不了几天!你听好了,我不让你把我扔到半路上,那样我也活不了——你要救你自己,救我!所以,你必须闭上眼,狠下心,吃!”
  她恶狠狠地、一字千钧地说出那个“吃”字,眼圈红了。
  有一天,凌香来省城参加一个会议。晚饭后,会议上没有安排什么事情,她就到梅巧家去了。说来,这些年来,凌香姐妹兄弟四人,只有她一个和梅巧保持着联络。凌寒、凌霜、凌天,对梅巧,就当世界上没她这个人。只有凌香,月月给梅巧写信,寄一些钱,知道他们的生活是不宽裕的。有时,去省城出差或开会,就到她那里去看一看。当然,从没有过夜留宿过,因为有席方平在,毕竟是很不方便的。席方平一直让凌香感到局促和为难,不知道拿这人怎么办。这一生,凌香只听到父亲提到过一次“席方平”这名字。那还是很多年前,除夕夜,全家人在一起吃团年饭,那一晚,大先生喝了酒,喝醉了,他忽然用筷子指点着大家,没头没脑冒冒出一句:“你们要记住,记好了,席——方——平,这个人,是咱们全家人的仇敌!”
  那时,凌寒、凌霜、凌天全都回过头来,同仇敌忾地瞧着大姐,他们的眼睛在说:你听听,你听听,你居然认贼作父!他们都知道这些年来凌香和梅巧来往的事情,他们都知道凌香舍不下梅巧。这让他们不愉快,觉得这人背叛了全家,背叛了父亲。他们是将“梅巧”和“席方平”合而为一了。不过凌香这个人谁又能拿她怎么样呢?不是就连日本鬼子的炸弹也没能把她“怎么样”吗?凌香没有生气,只是感到很意外,这么多年了呀!她以为那件事对父亲来说已经“过去”了,可原来并没有——过去。
  她很惊讶。
  这一天,凌香从会议上出来去看梅巧,进了那日益拥挤混乱的四合院,一看,梅巧家厨房里亮着一盏昏灯,就进去了。一推门,就看到梅巧正坐在灶台边小板凳上吃着一个糠窝窝。听到动静,梅巧一仰脸,凌香吓一跳,那张脸肿得就像戴了一张橡皮面具。凌香呆了半晌,走上去,从梅巧手里夺过那黑乎乎团不成团的东西,咬了一口,眼泪就下来了。
  下一个星期天,凌香又来了,背了大包和小包,也不说话。大包里是粮食,都是高价粮——挂面、小米和玉茭面;小包里则是白糖、水果糖还有鸡蛋。她一样一样往外掏,绷着脸,像是和谁生气。这些东西,这些救命的东西摊了半炕头。梅巧用手摸摸这样,摸摸那样,哭了。
  一月一次的探望,就是始于这个时候。从前,凌香每月是必要去探望大先生的,现在,她延长了这路线,延长了30多公里,大先生那里,就成了一个中转站。从前,她背包里带去的东西,是要卸空的,现在则是卸一半留一半;从前在大先生家,她待得很从容,现在则是撂下午饭的碗筷就要匆匆出发。起初,她不知道怎样跟大先生解释,她想了一些笨拙的理由作为提前告辞的借口,比如“明明不舒服”,要不就是“亮亮不舒服”,或者说家里有点什么什么事。这样说的时候,她从不去看大先生的眼睛。忽然有一天,她发现自己不需要再找任何借口了:那一天,大先生把一条凤凰牌香烟悄悄塞进了她提包里。她如雷贯顶,知道了,大先生,父亲,心里是明镜高悬的啊。
  只不过,她不说,他也不说,都不说破,很默契。不同的是,她从父亲家里带走的东西,比从前多了许多。这叫她不安,可是父亲不由分说,父亲指挥着大萍,装这个,带那个。凌香想拦,拦不住。拦紧了,父亲就叹息一声,说:“又不是给你!”她知道,她当然知道这个,70多岁的父亲,在饥荒的年代,饥饿的年代,从自己牙缝里节省出、克扣出这一点一滴的食物,这恩这义,是为了谁。所以,她才尤其地不安、难过。
  她逼迫梅巧,当着她的面,一个一个地吃下她带去的饺子。她像阎罗一样不留情面地逼迫着她吃下一饭盒饺子,一个不许剩。这是她能为父亲做的唯一的事情,是她能为白发苍苍的父亲做的唯一的事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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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21: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过这篇小说。谢谢贴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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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22: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i_ran 的帖子

你象领导安慰人似的。要是大伙都看过,我不白贴了么? 那还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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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22: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i_ran 于 2012-7-10 11:23 PM 编辑
niv080922 发表于 2012-7-10 11:11 PM
回复 yi_ran 的帖子

你象领导安慰人似的。要是大伙都看过,我不白贴了么? 那还谢什么。 ...


呵呵,别担心,除了我不会有别人看过的。因为我是最会看闲书的。 我蛮喜欢这一篇的。可以重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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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23: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久没看到好看的小说了,谢谢ZT,周末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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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23: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刚看了,喜欢,谢谢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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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23: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看过,很喜欢。谢谢!
描写得很细腻,尤其是女人的心理。跨度很大,跳跃的很快。感觉应该是个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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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00: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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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00: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好看的小说了。谢谢niv:)

人物刻画得好,每个人物性格都很丰满(席方平的刻画比较粗)。作者善于运用比喻象征手法来描述事物/人物。

把一家子的命运/人性放在几个大的历史事件中,让这个故事有了厚重感。

喜欢的一个细节是大先生案桌上摆放的东西,前面的女主人时是水仙和腊梅,在后面的女主人时则是酒枣和柿子。

感兴趣的是大先生到最后都是爱着梅巧的,没有提到梅巧是不是会想起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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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08: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ist 的帖子

“席方平的刻画比较粗”
--- 去狗席方平,得蒲公评论,如下




“感兴趣的是大先生到最后都是爱着梅巧的"   
--- 记串帮了,我记成大先生扯了梅巧去街上痛殴,至其奄奄一息时仁慈落泪。


“前面的女主人时是水仙和腊梅,在后面的女主人时则是酒枣和柿子”
--- 我就对后面的女主人印象深刻。蒋韵神来之笔,以冷色调描她“铜盆大脸”俯在前女主人的孩子身上(还是又记错了)。于是酒枣和柿子就把水仙辣梅比得苍白,至少分庭抗礼。


谢谢达驾(象声,方言里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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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09: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niv080922 发表于 2012-7-11 09:06 AM
回复 mist 的帖子

“席方平的刻画比较粗”

网上人真有才,评论席方平用的还是文言文呢。俺对文言文的理解总是很差劲,等俺找俺义姐豪子(她的国学是俺认识的女网友里最好的)给俺讲讲这段话的意思。

大先生打过梅巧,但只一次。小说没有明确写为什么,但前后的描述都是指向一个原因,她跟大先生说了她和席方平的事情。大先生是男人不是神,所以,能理解大先生当时的举动,尤其是在40年代。可他,终究是爱着梅巧的。

大先生的第二个女人是让人印象深刻,典型的劳动妇女,有着菩萨一般的好心肠。你没有记错,冷香病了的时候,她的"铜盘大脸”俯在孩子身上好几天。她的心全在大先生、孩子们和这个家上。

咱们看酒枣和柿子更实在,但大先生心里还是忘不了水仙和腊梅,尤其是梅巧走后前几年。感情这个东西是道理讲不通的:)

以后看到啥好看的了,还请分享:)

听出方言的一点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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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0: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mist 发表于 2012-7-11 10:36 AM
网上人真有才,评论席方平用的还是文言文呢。俺对文言文的理解总是很差劲,等俺找俺义姐豪子(她的国学是 ...


那是蒲老评论席方平,自然用文言文了。

不好意思,不能理解,一个女人可以为爱情放弃自己的4个孩子而私奔。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看来爱情比母爱还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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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1: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ancao 于 2012-7-11 12:27 PM 编辑
mist 发表于 2012-7-11 10:36 AM
网上人真有才,评论席方平用的还是文言文呢。俺对文言文的理解总是很差劲,等俺找俺义姐豪子(她的国学是 ...


哈哈,既然雾儿说了,我就胆壮了,也跟着胡咧咧。(方言,胡说八道的意思。
“席方平的刻画比较粗”, 同感。女作家写女人还是驾轻就熟一些,男人的心理描写就差一些。

至于借了那位浦公的话来顺口胡评,“异哉席生,何其伟也”,却没明白异在哪里,伟于何处。
一个小白脸,见了个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仁也忘了,义也不顾,拐了师母出逃,连人家母子深情都撇下了。天下的臭男人有几个不是这样的,何‘异’有之?
如果说,‘死而又死,生而能复生’,靠着一个女子的爱情经灾罹难活了下来,就是‘伟’,那么,‘伟’的应该是这个女子吧?

另一个细节,通篇没注意到梅巧嗜烟,最后有些突兀。想象不出来,一个酷爱梅花和水仙的妙女子叼着烟卷的形象。

再加一句,一直都想知道柿子是怎么’漤‘的,这是一个把酸涩的硬柿子变成甘甜的软柿子的神奇过程。可是文中的介绍太简单,似乎是每层码好的生柿子里放一个苹果就成了。有些不满足。

niv080922是个新人,以前没见过,居然忘了打招呼,幸会!常来玩!
别在乎这些碎砖头。闲着没事,纯粹为旺坛计,故而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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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1: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yuren 发表于 2012-7-11 11:52 AM
那是蒲老评论席方平,自然用文言文了。

不好意思,不能理解,一个女人可以为爱情放弃自己的4个 ...

原文在此: 
 席方平,东安人。其父名廉,性戆拙。因与里中富室羊姓有隙,羊先死;数年,廉病垂危,谓人曰:“羊某今贿嘱冥使搒我矣。”俄而身赤肿,号呼遂死,席惨怛不食,曰:“我父朴讷,今见凌于强鬼;我将赴冥,代伸冤气矣。”自此不复言,时坐时立,状类痴,盖魂已离舍。
   席觉初出门,莫知所往,但见路有行人,便问城邑。少选,入城。其父已收狱中。至狱门,遥见父卧檐下,似甚狼狈。举目见子,潸然流涕,曰:“狱吏悉受赇嘱,日夜搒掠,胫股摧残甚矣!”席怒,大骂狱吏:“父如有罪,自有王章,岂汝等死魅所能操耶!”遂出,写状。趁城隍早衙,喊冤投之。羊惧,内外贿通,始出质理。城隍以所告无据,颇不直席。席愤气无伸,冥行百余里至郡,以官役私状,告诸郡司。迟至半月始得质理。郡司扑席,仍批城隍赴案。席至邑,备受械梏,惨冤不能自舒。城隍恐其再讼,遣役押送归家。投至门辞去。
  席不肯入,遁赴冥府,诉郡邑之酷贪。冥王立拘质对。二官密遣腹心与席关说,许以千金。席不听。过数日,逆旅主人告曰:“君负气已甚,官府求和而执不从,今闻于王前各有函进,恐事殆矣。”席犹未信。俄有皂衣人唤入。升堂,见冥王有怒色,不容置词,命笞二十。席厉声问:“小人何罪?”冥王漠若不闻。席受笞,喊曰:“受笞允当,谁教我无钱也!”冥王益怒,命置火床。两鬼捽席下,见东墀有铁床,炽火其下,床面通赤。鬼脱席衣,掬置其上,反复揉捺之。痛极,骨肉焦黑,苦不得死。约一时许,鬼曰:“可矣。”遂扶起,促使下床着衣,犹幸跛而能行。复至堂上,冥王问:“敢再讼乎?”席曰:“大冤未伸,寸心不死,若言不讼,是欺王也。必讼!”王曰:“讼何词?”席曰:“身所受者,皆言之耳。”冥王又怒,命以锯解其体。二鬼拉去,见立木高八九尺许,有木板二仰置其上,上下凝血模糊。方将就缚,忽堂上大呼“席某”,二鬼即复押回。冥王又问:“尚敢讼否?”答曰:“必讼!”冥王命捉去速解。既下,鬼乃以二板夹席缚木上。锯方下,觉顶脑渐辟,痛不可忍,顾亦忍而不号。闻鬼曰:“壮哉此汉!”锯隆隆然寻至胸下。又闻一鬼云:“此人大孝无辜,锯令稍偏,勿损其心。”遂觉锯锋曲折而下,其痛倍苦。俄顷半身辟矣;板解,两身俱仆。鬼上堂大声以报,堂上传呼,令合身来见。二鬼即推令复合,曳使行。席觉锯缝一道,痛欲复裂,半步而踣。一鬼于腰间出丝带一条授之,曰:“赠此以报汝孝。”受而束之,一身顿健,殊无少苦。遂升堂而伏。冥王复问如前;席恐再罹酷毒,便答:“不讼矣。”冥王立命送还阳界。隶率出北门,指示归途,反身遂去。
  席念阴曹之昧暗尤甚于阳间,奈无路可达帝听。世传灌口二郎为帝勋戚,其神聪明正直,诉之当有灵异。窃喜二隶已去,遂转身南向。奔驰间,有二人追至,曰:“王疑汝不归,今果然矣。”捽回复见冥王。窃疑冥王益怒,祸必更惨;而王殊无厉容,谓席曰:“汝志诚孝。但汝父冤,我已为若雪之矣。今已往生富贵家,何用汝鸣呼为。今送汝归,予以千金之产、期颐之寿,于愿足乎?”乃注籍中,嵌以巨印,使亲视之。席谢而下。鬼与俱出,至途,驱而骂曰:“奸猾贼!频频反复,使人奔波欲死!再犯,当捉入大磨中细细研之!”席张目叱曰:“鬼子胡为者!我性耐刀锯,不耐挞楚耶!请反见王,王如令我自归,亦复何劳相送。”乃返奔。二鬼惧,温语劝回。席故蹇缓,行数步辄憩路侧。鬼含怒不敢复言。约半日至一村,一门半开,鬼引与共坐;席便据门阈,二鬼乘其不备,推入门中。
  惊定自视,身已生为婴儿。愤啼不乳,三日遂殇。魂摇摇不忘灌口,约奔数十里,忽见羽葆来,幡戟横路。越道避之,因犯卤簿,为前马所执,絷送车前。仰见车中一少年,丰仪瑰玮。问席:“何人?”席冤愤正无所出,且意是必巨官,或当能作威福,因缅诉毒痛。车中人命释其缚,使随车行。俄至一处,官府十余员,迎谒道左,车中人各有问讯。已而指席谓一官曰:“此下方人,正欲往诉,宜即为之剖决。”席询之从者,始知车中即上帝殿下九王,所嘱即二郎也。席视二郎,修躯多髯,不类世间所传。九王既去,席从二郎至一官廨,则其父与羊姓并衙隶俱在。少顷,槛车中有囚人出,则冥王及郡司、城堕也。当堂对勘,席所言皆不妄。三官战栗,状若伏鼠。二郎援笔立判;顷刻,传下判语,令案中人共视之。判云:“勘得冥王者:职膺王爵,身受帝恩。自应贞洁以率臣僚,不当贪墨以速官谤。而乃繁缨棨戟,徒夸品秩之尊;羊狠狼贪,竟玷人臣之节。斧敲斫,斫入木,妇子之皮骨皆空;鲸吞鱼,鱼食虾,蝼蚁之微生可悯。当掬江西之水,为尔湔肠;即烧东壁之床,请君入瓮。城隍、郡司,为小民父母之官,司上帝牛羊之牧。虽则职居下列,而尽瘁者不辞折腰;即或势逼大僚,而有志者亦应强项。乃上下其鹰鸷之手,既罔念夫民贫;且飞扬其狙狯之奸,更不嫌乎鬼瘦。惟受赃而枉法,真人面而兽心!是宜剔髓伐毛,暂罚冥死;所当脱皮换革,仍令胎生。隶役者:既在鬼曹,便非人类。只宜公门修行,庶还落蓐之身;何得苦海生波,益造弥天之孽?飞扬跋扈,狗脸生六月之霜;隳突叫号,虎威断九衢之路。肆淫威于冥界,咸知狱吏为尊;助酷虐于昏官,共以屠伯是惧。当以法场之内,剁其四肢;更向汤镬之中,捞其筋骨。羊某:富而不仁,狡而多诈。金光盖地,因使阎摩殿上尽是阴霾;铜臭熏天,遂教枉死城中全无日月。余腥犹能役鬼,大力直可通神。宜籍羊氏之家,以偿席生之孝。即押赴东岳施行。”
  又谓席廉:“念汝子孝义,汝性良懦,可再赐阳寿三纪。”使两人送之归里。席乃抄其判词,途中父子共读之。既至家,席先苏:令家人启棺视父,僵尸犹冰,俟之终日,渐温而活。又索抄词,则已无矣。
  自此,家道日丰,三年良沃遍野;而羊氏子孙微矣;楼阁田产尽为席有。即有置其田者,必梦神人叱之曰:“此席家物,汝乌得有之!”初未深信;既而种作,则终年升斗无所获,于是复鬻于席。席父九十余岁而卒。
  异史氏曰:“人人言净土,而不知生死隔世,意念都迷,且不知其所以来,又乌知其所以去;而况死而又死,生而复生者乎?忠孝志定,万劫不移,异哉席生,何其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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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1: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yuren 发表于 2012-7-11 11:52 AM
那是蒲老评论席方平,自然用文言文了。

不好意思,不能理解,一个女人可以为爱情放弃自己的4个 ...

“那是蒲老评论席方平,自然用文言文了。”

直到刚看到凡草贴的那一大段,才明白你这话是啥意思了。唉,俺太笨了,小说中明明说了梅巧听到那个名字就想起“聊斋”里的人了,俺楞没往那上面想。

“不好意思,不能理解,一个女人可以为爱情放弃自己的4个孩子而私奔。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看来爱情比母爱还要大得多。”

嗯,还真是的,昨天夜里看小说说没太往这方面想,或许是在潜意识里替梅巧辩护来着,就没有往谴责她的方面考虑。

在这个问题上,看过许多网上评论,都说女人一沾爱情就犯傻,爱起来如飞蛾扑火,不管不顾。反倒是男人开始想着爱情,等到来真格的了,就想到责任了。

具体到这篇小说,我都怀疑这样的事情能不能发生在40年代。那个年代,能有这种为了爱情而抛弃家庭的故事发生吗?

所以,俺只当这是编的故事。俺想作者是把现代的故事安到了那个年代,不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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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1: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fancao 发表于 2012-7-11 12:12 PM
哈哈,既然雾儿说了,我就胆壮了,也跟着胡咧咧。(方言,胡说八道的意思。)
“席方平的刻画比较粗” ...

凡草,还真是的,我昨夜看到梅巧抽烟时也觉得有点突兀。知道作者就是用这个道具来说明大先生后来是怎么对梅巧好的。也许,她应该编个其它的东西,而不是烟卷。

听说漤柿子(我还是看到作者的注解,才知道应该是这个字)可以把柿子放到米缸里。还听说跟梨放到一起也行。当然,作者用苹果是有她的用意的,而且,那个年代,大先生家里有没有富裕的米都是个问题。看小说,故事发生地点应该是山西某地,那个地方出产柿子,而苹果是最常见的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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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1: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fancao 发表于 2012-7-11 12:26 PM
原文在此: 
 席方平,东安人。其父名廉,性戆拙。因与里中富室羊姓有隙,羊先死;数年,廉病垂危,谓 ...

谢谢凡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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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3: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ist 的帖子

小时候吃过漤柿子,(也是刚知道这个字),听老人们说起来很麻烦,不但要用热水烫,还要在柿子蒂周围插竹签子。可是,现在在美国见到的柿子好像都是自然熟的,不太明白呢。

这楼主就是作者吗?咱们还是别批评了,小心把人吓走了,就看不到更多的好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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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3: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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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也同意雾儿说的。
那个年代的人逃婚是有的,但是丢下4个孩子,还是太不凡了。比娜拉勇敢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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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5: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球藻是不能生喝的,那大池子(或别的什么容器)里的培养基的基本原料是——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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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6: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fancao 发表于 2012-7-11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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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吃过漤柿子,(也是刚知道这个字),听老人们说起来很麻烦,不但要用热水烫,还要 ...

凡草,你听老人说的这个揽柿子的方法太麻烦了:)

美国这边卖的柿子可能跟咱们过去吃的柿子不是一个品种。

niv不是作者。没有关系,niv不会在意咱们评论小说的。这篇小说写得真好看,让人有一口气读下去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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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6: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理郎 发表于 2012-7-11 04:49 PM
小球藻是不能生喝的,那大池子(或别的什么容器)里的培养基的基本原料是——尿。 ...

也不知道作者写的这段,即困难时期喝小球藻这样的事情是不是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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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8: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mist 发表于 2012-7-11 05:32 PM
也不知道作者写的这段,即困难时期喝小球藻这样的事情是不是真的有。

我没有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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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2 01: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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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儿,很对不起,我说话一直说不清,我孩子常笑话我;和同事也有交流的问题。而你认真回我每一句没说清楚的话...  这些废话只浪费你的时间。而你随便教给我一词,比如phlebotomist,我一直得益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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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啊,niv,你怎么那么客气啊,有什么可对不起的嘛。  发表于 2012-7-16 12: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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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2 01: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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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借了那位浦公的话来顺口胡评”

---- 借蒲公的话有之,胡评却未必。评的是虎步最终不履生虫。 天生白面难自弃。还非要生成恶形恶状的黑汉,内可充心儿里美萝卜,外可充包公充打手么?(唉,还连累了葡萄。有一种葡萄就叫黑汉)


“一直都想知道柿子是怎么’漤‘的,这是一个把酸涩的硬柿子变成甘甜的软柿子的神奇过程。”

----  把一桩俗事叙述得这么生动美妙,凡草化琐屑为神奇。我惊艳。且起了联想。

漤柿子,让我想到极.权或法.西.斯或莎翁的《驯悍》。优化的柿子应该自愿软。我们假设雾儿是一枚甘甜的软柿子;我觉着,其他柿子的优化状态,就发生在雾儿这样的柿子那边。这不单因雾儿是软柿子,还因雾儿公平对待其他柿子。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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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好!  发表于 2012-7-16 12: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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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07: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uren 于 2012-7-12 09:02 AM 编辑
fancao 发表于 2012-7-11 12:12 PM
哈哈,既然雾儿说了,我就胆壮了,也跟着胡咧咧。(方言,胡说八道的意思。)
“席方平的刻画比较粗” ...



苹果是有催熟水果作用:
http://www.foodmate.net/foodsafe/health/134646.html

我不知这种弃儿女私奔是该赞赏呢,还是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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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07: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mist 发表于 2012-7-11 12:48 PM
凡草,还真是的,我昨夜看到梅巧抽烟时也觉得有点突兀。知道作者就是用这个道具来说明大先生后来是怎么对 ...


席有痨病,不能吸烟。其它东西吗,则席也可以享用。

苹果有催熟作用:
http://www.foodmate.net/foodsafe/health/134646.html

如果有苹果吃,可能就有米吃了。

看来女人对男人的爱确实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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聿人兄的解释有道理。大先生蛮鬼的嘛:)))  发表于 2012-7-16 12: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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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08: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niv080922 发表于 2012-7-12 02: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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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借了那位浦公的话来顺口胡评”


你是一个文人了,说话既简洁又意味深长,得让人使劲琢磨,有时也未必能懂。

你的头像是榴莲吧?苹果也可以催熟榴莲的。

这篇的不足之处是日军酿酒不成一节,太浪漫了,结果整篇小说也变得浪漫了,减少了其中的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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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1: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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聿人,你也是学化学的吧?
那你知道,催熟作用不仅苹果有,雾儿上边说的米和梨以及其他成熟的果品里都有。熟化过程是受乙烯控制的,水果快要成熟时,乙烯含量自然增高,催化了一系列的熟化过程,使得青涩坚硬的水果变得香脆甜软。
如果水果采摘的时候不熟,就可以用乙烯催化。过去这种过程是利用自然的果品进行的,就像雾儿和这篇文章里所说,用苹果、米和梨等等成熟的果品来熟化,因为它们仍然不断地释放乙烯。直到现在,如果从超市买来的果子不熟,我也会丢在米桶里放几天。不过,现在的米已经不是过去插队时吃的米了,刚收下来的米,乙烯含量高,现在的米,经过长途运输和存放,催熟作用已经不够了。上次我放了几个半生的芒果进去,基本上没起什么作用,只好扔了。
另外,乙烯只是一种催化剂,真正的熟化是通过各种酶来进行的。如果果品根本没到成熟的时候就摘下来的,自身的酶还没有产生,用什么也无法催熟。
目前大工业式地批量生产水果,所有的水果都是在运出产地以后人工催熟的。开始只用乙烯气,现在的催熟剂却五花八门,连激素都用上了。有些根本就无法起到真正的熟化作用,比方说只分解了叶绿素,可以使表面的色泽变化,但没有把淀粉转化成糖,也不能改变单宁、果胶……这些造成水果青涩的物质,所以,看着好看却没有好味道。而且,乙烯催熟对人体没有伤害,但是,那些莫名其妙的激素就不知道了。

过去漤柿子能够催熟到那么恰当的地步,我很惊奇,不知道古人是怎么掌握这个技术的。

前几天后院的杏子熟了,从树上摘下来就往嘴里一塞,真好吃啊!连那些被鸟儿啄了一半的都舍不得扔。看来,人工是比不上天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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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1: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niv080922 发表于 2012-7-12 02: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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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借了那位浦公的话来顺口胡评”

哦,原来雾儿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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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发表于 2012-7-16 12: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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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1: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是在国内的杂志发表过的,而且还上了选刊。
又看了一遍。
梅巧这样的女子是很可爱的,美丽聪明任性。大先生是高尚的中国儒雅文人式的性格,又比梅巧年长很多。大先生永远爱梅巧。从开始到结尾。
梅巧从来不爱大先生。她性格浓烈追求浪漫,所以她爱席方平。
这就是任性的美丽女子的爱情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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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4: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mist 发表于 2012-7-11 05:32 PM
也不知道作者写的这段,即困难时期喝小球藻这样的事情是不是真的有。

我就读的中学里培养过小球藻,产量不小。据说成品的加工方法是晒干后加明矾,取得白色的粉末,那是高蛋白,然后制造“人造肉”,想来是混合“塑合剂”或混入其它食品(粉末),用以充饥。反正我那个学校没有加工成功过,所以我们也就没有那份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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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怪吓人的,又是明矾,又是缩合剂的。  发表于 2012-7-16 12: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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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8: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信也来讲一个故事吧.

他和她彼此的生命中本是没有交汇点的, 只是机缘恰巧, 偏偏碰到了.

他是属于那种下过乡, 进过工厂, 后又获得机会重拾书本的一代人.

她是出生在他还在插队的时候, 等她到了上学读书的年龄, 他也上学读书了, 只不过读的是大学.

他和她之间相差了十几岁, 可所谓的 “代沟” 显然在他们之间是不存在的, 因为他们在一起有着太多聊不完的话题.  

结婚以后, 他的兴趣也成了她的兴趣; 而她的爱好渐渐也为他所爱.  俩个人的兴趣爱好加在一起, 忽然之间就有了做不完的新鲜事儿.

有人说, 时间是一剂杀S爱情的慢性毒药.  可他们用年龄打了一个时间差, 错过了药性, 那药便不再起作用.

她痴迷于他的经历与阅历, 总是缠着他讲那些过往的故事.  而他从她这里学会了如何享受生活, 如新买的衣服不必等到旧衣裳坏了再拿出穿的; 还比如周末的夜里, 来了兴致可以不管不顾地跳上车, 沿海边公路一直开, 累了便歇在路旁的一家小旅馆, 然后俩个人躺在海边的沙滩上牵着手儿数星星.

她和他以为好日子就会这样慢慢地过下去, 直到俩个人都走不动了, 然后 “石头, 剪刀, 布” 来决定谁坐在轮椅上, 谁在后面推.

可老天并不总是遂人意的, 直到有一天他病了, 而且病得不轻.

那个时候才知道, 这世界上的一切繁华不过是背景, 什么也比不过俩个人的相互依赖.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双眼可以与自己同泣, 这世上还有一双手愿为自己受苦, 那就没有什么是扛不过去的.

当他意识到也许他会先她很久便去了, 于是笑着对她说, “如果以我的早逝可以换来你的终生无恙, 也是值得的.”

她听了这话儿, 便会轻轻地揽他入怀, 抚弄着那头柔软的头发说, “我倒宁愿老天将分给我的那份时间拿出一半儿给你, 然后我们可以一起牵着手儿走的.”

今生今世, 他遇到了他的天使, 她找到了她的幸福.  虽然降生在不同的时代, 可时光的交错却阻挡不了冥冥之中的约定.
盛放他骨灰的陶罐儿上写了四句话儿, “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  恨不生同时, 日日与君好.”

他永远是她心底里和煦的阳光, 而她是他今世里一生的牵挂.


讲这个故事是想说, 并不是所有的梅巧都会爱上席方平的, 还有一些梅巧偏偏会爱上大先生.

像梅巧这样任性的女人恰恰是需要大先生这样儒雅如山的男人来互补的.  她虽然总是想高飞, 可正如风筝一般, 牵住她的心的那根线绳儿会一直握在爱她也被她所爱的那个男人的手心中.

爱情是不讲道理的一件事情, 而爱的契约便是体现在情人之间的相互体谅与关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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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让人唏嘘。  发表于 2012-7-16 1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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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22: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信 发表于 2012-7-12 07:52 PM
天信也来讲一个故事吧.

他和她彼此的生命中本是没有交汇点的, 只是机缘恰巧, 偏偏碰到了.

天信妹子,
久没见了,你那小屋太清雅,不敢常去,怕带了凡尘俗气,搅了你的兴致。老实说,有几次想去看看你,却又摸不着门了。

你笔下和心中的爱情,实在让人可羡可叹!是啊,爱没有道理可言,婚姻只是一种缘分,这种些却又不是一个“性”字可以替代的。“爱的契约便是体现在情人之间的相互体谅与关怀之中”,说得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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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22: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ancao 于 2012-7-12 11:37 PM 编辑
yi_ran 发表于 2012-7-12 12:47 PM
这篇是在国内的杂志发表过的,而且还上了选刊。
又看了一遍。
梅巧这样的女子是很可爱的,美丽聪明任性。大 ...


就这本书说这本书,梅巧不爱大先生,交代的很清楚,“让我念书,我就嫁,”她说,“70岁也嫁。”
但是,她爱上席方平却没有说明白,所以我以为,席的描写不够细致。

既然说了,索性多说几句,梅巧嫁了大先生,他让她上学,再让她教书,疼她爱她,这么多年过去,连着生了四个孩子,没有爱情也有恩情,最后一走了之,难道没有一点点的牵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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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01: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天信 的帖子

天信的故事是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天信的先夫在天堂也注视他钟爱的小妻子,每天睡到自然醒,伸一个懒腰,说,“拿个柿饼来。拿杯柿茶来”。
(和天信开个玩笑。祝快乐)

塞上芳草萋萋,charming 如昔。我已为乙醇,今复为乙烯。:)
(和凡草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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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02: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v080922 于 2012-7-13 03:18 AM 编辑

回复 yuren 的帖子

“你是一个文人了”,是嘲讽不,不是就谢谢。是榴莲。

“这篇的不足之处是日军酿酒不成一节,太浪漫了,结果整篇小说也变得浪漫了,减少了其中的苦涩。”
同意聿老师。但如果变身柿子,经历“一夜间坠落的红柿让峨嵋岭变成了一片血海”,那何止苦涩。如果没有地心引力,那些柿子就会以子弹的愤怒血肉横飞(化自一句诗)。

下回有好的再转。诸位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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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04: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fancao 发表于 2012-7-12 12:27 PM
回复 yuren 的帖子

聿人,你也是学化学的吧?


大姐,我是学化工的。

谢谢大姐写了这一大篇有关生化的帖子。米真有催熟的作用啊,我一直认为是保鲜呢,整个180度。

我想,苹果之所以常用来催熟,是因为它的储藏期长。熟苹果来漤生柿子,最后两者都好好的。如果用梨或熟柿子来漤柿子,生柿子还没熟,梨或熟柿子可能就已经烂了。

你说的这些催熟剂,就是我们市场的支柱。看看一串串鲜红均匀的西红柿,真让人惊奇,结果吗,就等历史去检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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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04: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niv080922 发表于 2012-7-13 03:13 AM
回复 yuren 的帖子

“你是一个文人了”,是嘲讽不,不是就谢谢。是榴莲。


没有讽刺啊,你的话语中较多的引经据典,有些我不懂。但你肯定是一位老朋友了,对我那么熟悉;可你是谁,我还不知道。

你对柿子的进一步引申,就像张艺谋在南京12钗中的打仗场景慢镜头,位置好像不太适合。

好久没有认真地讨论问题了,真该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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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06: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i_ran 于 2012-7-13 08:50 AM 编辑
fancao 发表于 2012-7-12 11:31 PM
就这本书说这本书,梅巧不爱大先生,交代的很清楚,“让我念书,我就嫁,”她说,“70岁也嫁。”
但是, ...


梅巧嫁给大先生是为了读书,大先生也让她读了书。可是年轻的梅巧没有料到随之而来的还有为人妻为人母的繁琐的家庭生活。很快生了四个小孩很大程度的阻碍了她的求学之路。而且她并不满足于读书,她才20几岁,她还要工作和看外边的世界。家庭是她的羁绊。这个时候席方平一出现,她爱上席方平不难理解,因为她也爱席方平所代表的外边的世界和所受的现代的教育。席方平本人并不需要描写的很具体,当然这和小说的视角有关。这小说的视角大多是凌香的。

这篇小说的几个人物性格都很鲜明,大先生,梅巧,大萍和凌香。对于亲情写得很多。我觉得大多可信,除了大萍在困难年代还对梅巧那末好,有点超越人性。总的来说,这篇小说做到了文学作品超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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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2: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fancao 发表于 2012-7-12 11:26 PM
天信妹子,
久没见了,你那小屋太清雅,不敢常去,怕带了凡尘俗气,搅了你的兴致。老实说,有几次想去看 ...

问好凡草姐.   姐姐总是这样客气, 客气得让天信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前些时候出去了一段日子, 所以没见.  问候姐姐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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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2: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niv080922 发表于 2012-7-13 02: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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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信的故事是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天信的先夫在天堂也注视他钟爱的小妻子,每天睡到自然 ...

问候姐姐.

姐姐的头像用到榴莲, 一定是还留恋这里的故人的.  

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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