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已经结束
使用道具 举报
因为有病。 发哥 发表于 2009-7-8 02:07 PM
很不厚道,很不厚道。 SevenStar 发表于 2009-7-8 02:11 PM
应该就事论事, 不该针对个人。 ms_lt 发表于 2009-7-8 02:56 PM
早更 老齯 发表于 2009-7-8 03:19 PM
人参公鸡很美味? 安静 发表于 2009-7-8 02:37 PM
查看全部评分
红娘子
星光
龙潭的兄弟姐妹不厚道! 明知他有病, 还拼命为他装炮弹. robertz626 发表于 2009-7-8 04:02 PM
一定要做选择题吗?我觉得其实几乎所有关于争吵本身以及主体的性格要素都是构成人身攻击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如果要我来选,以上的因素我会全部都钩选上。 通常持不同意见观点的敌对双方主体,以及看人不顺眼…… ... Shine 发表于 2009-7-8 08:09 PM
诗人说的吵架和贩夫走卒说的吵架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诗人的吵架意境是“双方为了维护心中的信念并冀望对方赞同而耗费精力、费尽心思地锻词造句,并不断地在这种思想的碰撞火花中练习,并提升自己的语言运用能力。” ... 马骝 发表于 2009-7-8 07:37 PM
哎,我就那么俗不可耐吗? 我也是指的Shine的吵架定义呀。 红娘子 发表于 2009-7-8 09:48 PM
还真别抱怨一个巴掌拍不响,这就是一个巴掌拍歪了拍到别人的肚皮也能发声的典型范例。 我是就诗人的帖子讲自己的感想,没想到接在红姑娘的发言下面结果被误解了,没有说红娘子的任何意思哈。 ... 马骝 发表于 2009-7-8 08:40 PM
二者的距离太近了 日暮苍山 发表于 2009-7-8 09:56 PM
这话说得重。你应该说清楚。 666 发表于 2009-7-8 10:23 PM
Shine 好评论! 为了让更多的人能看到,贴到你的日志中去吧。:) 这样我可以推荐到首页上去。 谢谢!:) 星光 发表于 2009-7-8 09:01 PM
谢谢Shine的长篇妙论。 有一点不明白: 既然你说吵架和人身攻击不一样,为什么不能只用吵架的方式来达到改变的目的呢? 红娘子 发表于 2009-7-8 09:08 PM
一定要写日记吗?看着这个话题兴致来了,就随兴而写,想到哪就写到哪了,本小虾现在都几乎没有在网络上写日记的习惯了,我现在可是越来越懒了,这贴来贴去的实在太过麻烦,好了,那我宣布我在小站发表的观点允许各 ... Shine 发表于 2009-7-9 01:09 AM
娘子这个问卷设计的有问题。亚洲民主国家的国会里有用肢体语言的,欧美老牌民主国家里就不会有;中文网站里一涉及政治话题,观点不一样的最后非结下仇,而Yahoo论坛里就没有骂人的现象。 为什么? 至少对中国人来说, ... 和谈 发表于 2009-7-9 04:18 AM
这人的素质跟共产党有什么关系?更可能是文化传统吧。 红娘子 发表于 2009-7-9 09:48 AM
这话说得重。你应该说清楚。 666 发表于 2009-7-9 12:23 AM
一是文化传统,二是个人天性。看那些GCD早期以及土改时依赖的流氓无产者,地痞们,他们并不是在GCD 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只是被GCD借用了一下。 现实生活中,人身侵害的行为可以用法律去处理,而在网上这个虚拟空间 ... 雾雨 发表于 2009-7-9 08:14 AM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天涯小站
GMT-5, 2026-9-30 10:08 AM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