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在中国有个年轻的农夫,辛苦劳作依然难以果腹。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没有人家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一个前途渺茫的人。 每天回家的路上,他都要经过一片林子。有一天晚上,当他在地里劳累一天回家的时候,他看到树旁边站着一个陌生人。这是一位年轻妇女,正在哭泣。农夫得知她迷路了,就答应带她到离他家不远的一个路口。到了那里,农夫目送她越走越远,她苗条的身影越来越暗直到消失在夜色中。
接下来的几天,农夫脑子里全是那位陌生女子。有好几次,他抬头的时候都以为看到她在远处出现了。每天晚上走过林子,他会仔细打量看看她是否就在两棵树之间。 有一天晚上,农夫做完了一天的活计,正准备上床,听到一阵敲门声。他打开门,看到那个迷路的女子站在面前。 “如果你要我,我就做你的妻子。我没带嫁妆,但我保证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不会再挨饿。”年轻女子用耳语般的声音说道。
农夫再一次被她的美貌倾倒。她苗条优雅,皮肤白皙近乎透明。 “好啊。”农夫说,“我巴不得你做我老婆。”
“但有个条件,”年轻女子说,“答应我结婚后,晚上我们同床睡觉时,你绝不能点亮蜡烛看我的身体。” 虽然这个要求听上去很奇怪,但似乎也没什么难做到的。农夫答应了。 农夫和他妻子幸福地一起生活了好几年。正如年轻女子答应的那样,农夫开始享受好的收成,他再也不会挨饿了。最后,他甚至有了多余的蔬菜拿到集市上去卖。 然而当农夫到了集市上,村里人满脸狐疑地跟他打招呼。“你看上去怎么那么瘦,脸色那么苍白!”农夫觉得很困惑。他从来没像现在这样感觉这么好过。他的肚子总是饱饱的,他的地里粮食都快流出来了。回家后,他告诉他的妻子。她说:“不必搭理他们。他们只是嫉妒你的好运气。这里粮食足够你吃了。没必要回村子里去。” 但是,村民的话在他脑子里回放。农夫回了两趟集市。每次村民都评论他的外表,问他,是不是老婆没给够他饭吃? 最后,他决定去邻居的地里的水塘看看。他在水塘边跪下看自己在水里的倒影。他几乎不认识自己了。他肤色发灰,两颊凹陷,眼睛深凹,肩膀嶙峋。然而,当他看着自己阳光下的胳膊,它们黝黑健康,肌肉发达。用手摸摸面颊,感觉饱满结实。但当他在一次察看他在水里的倒影,他被看到的吓坏了。 那天晚上回家,他把看到的跟老婆联系起来。她眼睛里有一丝警觉,但依然肯定地说,“你的眼睛有可能欺骗你。为什么,你自己也说你从未感觉这么好过。”她求他,“背回村子里了。跟我一起呆在这里,你会幸福的。” 但农夫什么也没说。他越来越沉默多疑。他想起他老婆告诉他的-夜里她睡觉时不要点蜡烛看她的身体。 那天晚上,他再也忍不住了。他决定要发现他老婆真实的样子。他躺在她身边假装睡着。等到她的呼吸越来越慢,越来越深的时候,农夫起身找到蜡烛,并把它点着了。 看到眼前的形象,他昏倒了,火苗落下来。床着火了,火势蔓延烧毁了整栋房子。早上,村民们赶来,只剩下一个家的轮廓。里面,床的残骸上,它们发现一具烧焦的尸体。它的旁边,是一具骷髅。长长的黑发连在头骨上。阳光下,骨头闪着白色的光。 我幼年时,妈妈多次给我讲过这个故事。我总是又害怕又受到诱惑,像探头看一个又深又黑的井,想看到井底有什么,又怕摔下去。
我们正在提莫费伊顿联合教堂参加吴津的婚礼。至少有一千人聚集在这里观看她发婚誓。我站在父母中间。父亲穿着深黑色薄泥西服,两手随意地交叉在前面,他那放松、自信的形象跟母亲形成鲜明对比。今天尤其如此。我看着母亲的真丝衬衫发出的光亮。她选了李子色,因为这样可以衬托她的肤色。或许是售货员这么跟她说的。 一头浓密的黑色卷发,泄露出白发根前一天刚被理发师赶走。母亲和我竭力看清走道尽头缓缓移动的一队人。 六位伴娘,一名花童,一名持戒指者,每个女孩穿着配套的劳拉阿什莱印花棉布、后背一个大大的蝴蝶结的长裙。金的裙子是优雅的薄丝绸和蕾丝组合。头饰是单层绢网连在一个白色和粉色玫瑰的花环上。教堂铺天盖地到处是花-北多伦多花房的华贵风格。津的品味已经与我们一起长大的乌曲哈相距很远了。 母亲弓着背,伸长着脖子,脸部紧张。我发现她左眼下方有察觉不到的痉挛。默数来宾的时候她的嘴唇基本看不出在动。她没料到津会在我之前结婚。她总是以为我会是第一个。 津和我一起上的乌曲哈中学。高中毕业后,津参加培训之后成为多伦多的一家儿童医院的儿科护士。让我母亲又骄傲又不情愿的是,我进了大学专修英语。去年我快毕业的时候,津已经做了一年护士,拿着1975年对一个年轻女孩来说相当不错的薪水。更糟糕的是,我刚刚宣布我想继续读书,看不到任何职业前景。 乌曲哈有两家中餐馆。我家和吴家。还有一家,但可以不算。那是一家家族式的生意,没雇人,本地油勺。我们餐馆,中国皇宫咖啡,比吴家的小一些,但更高档。白色台布,侍者穿深红色短上衣。母亲从台湾进了好几幅绢画,装了画框挂在墙上。我父母轮流迎候客人为他们领座。父亲习惯穿白色衬衫打领带,袖口用玉佛袖链扣扣紧。六十岁仍保持苗条身材的母亲常穿旗袍和漆皮便鞋。冬天是厚厚的织锦缎旗袍,夏天是短袖印花全棉旗袍脖子上戴着贵重的玉坠粗金项链。刚发现头发颜色发灰,母亲就开始染发。现在,她有一副看不出年龄的外表,脸上略施淡粉,黑色的眉毛修饰得恰似伊丽莎白∙泰勒般专业。 吴家的金门餐馆有一个很特别的进餐厅,由一个雕有金色龙凤浮雕的屏风隔开,后面通往厨房。侍者穿着酱黄色制服,系下半部带荷叶边的白色短围裙。吴家的餐馆总是灯火通明,我们的则比较昏暗。吴家餐馆是一种随意开朗的氛围,我猜我们追求的则是诱惑的感觉。圆圆脸、身材肥胖的吴太太,也不具备我母亲的穿着品味。我整个童年,只记得她穿过A字型裙子和皮特潘领白色短袖衫。冬天她穿带珍珠扣的浅褐色开襟毛衣。 竞争从未公开。不管怎么样,两家一起过圣诞节和春节,夏天还一起烧烤。但两家女主人时刻伺机礼貌地贬低对方的成功,并为对方的失利窃喜。生意的竞争和-甚至更高的竞赛-他们的孩子。我和弟弟大卫对垒津和鲍比。吴太太家还有一个12岁的海伦。但她还小,不参与总计分。虽然吴家在生意上更胜一筹,但孩子方面我母亲显然占了上风。我兄弟和我都是长相出色,学业优秀的好学生,安省奖学金和学业奖获得者。虽然我们的得分点还包括我们都讲一口无任何口音的流利英语。这些并不是因为我们更有语言天赋,而是因为我们都在这里出生。我母亲常常炫耀:“要是你只跟他们通电话,不见本人,你肯定不知道他们是中国人。”另一方面,津九岁来加拿大,讲一口虽不明显但带口音的英语,这让她永远是一个外国人,电话线也掩盖不了这个事实。她哥哥鲍比,连高中都没读完。他除了继承家业别无选择。我母亲和格莱丝∙吴经常开玩笑我和鲍比结婚。后来发现我计划继续求学,无意以餐馆生意为生,格莱丝对我母亲说:“那什么,等鲍比到了结婚年龄,我得给他找个大块头女孩。高个儿,跌倒能弄出动静来。”母亲知道这拙劣的掩饰意在讥讽她只有5英尺高的女儿。但我母亲什么也没说。她知道她更胜一筹。她女儿正在往上走,不久就是上等人,专业人士。 但现在桌子转了面,津结婚了。更糟的是,津钓到了一个医生。吴太太现在沉浸在女儿新提升的社会地位中,期待孙子孙女的出世。 三个月前我第一次听说津要结婚了。那天我去拜访父母在乌曲哈郊区的别墅。几年以前父亲高价卖掉了生意,专注于管理他的花园和出租房产。我正和母亲在厨房包馄饨,她突然对我说:“你要跟中国人结婚。只有中国人才会懂做一个中国人意味着什么。”她挑起一团猪肉虾肉馅包到馄饨皮里。 妈,这是加拿大。这里人不会这么想的。至少这是我想说的话。但我选择更安全的措辞:“我连想都没想过结婚呢。毕业后我会接着读硕士。”我把一小勺肉馅放到馄饨皮的中央,眼不抬地说。馅的量要适中。太多了皮容易破,太少了别人会认为你小气。然后我用手指沾了沾小碗里的水,把皮的边缘弄湿。第二次把手伸进小碗的时候,妈妈叫起来:“别涂太多水。皮子会烂的。”馄饨皮的两边对折形成三角形。下边的两个角再合到一起围成一个圈,顶上的那个角按到圈的部位。最后的形状就像埃及法老的皇冠。妈妈总是瞧不起那些把馄饨皮的四个角捏到包住馅一起的人,认为那是偷懒缺乏艺术感。包好后我小心地放到母亲红木桌子中间的长方形托盘里。母亲宽容地对我笑笑,因为她包的馄饨是完美的创造。边缘严丝合缝,每个三角形皇冠的顶点直向上指。她的旁边,我的最多说没变形,变形的话也是轻微的,但绝称不上“完美”。 妈继续说:“吴津下个月就跟个医生结婚了。他在乌曲哈有个诊所。上星期你爸带我去多伦多时我在幸运人杂货店见到她妈了。” “哦?好啊。哪天?” 妈不理我的问题:“你知道她跟我说什么吗?” 母亲变换到高音区学着她朋友的声音。她身体前倾,但头却转向另一边,似乎正在跟想象中的格莱丝说话。 “啊,不好意思,钟太太,可我真的是没时间聊天。这些日子我太忙了。哪像你这么福气,没孩子窝在家里,没小孙子需要照看,时间全是你自己的。我呢,整天忙着照看鲍比和维勒利的宝宝。海伦还在上高中。还有一个婚礼要操办!你都想象不出来我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做了奶奶,津又快结婚了。婚礼定在多伦多的珍珠阁。没多高级。只有六百人,简简单单的。我们希望你家人都能来。我知道大卫在温哥华上学,不太可能。但津特别希望南希能来。对了,南希怎样了?还没男朋友吗?当然啦,我是不会让她占上风的,我对她说‘南希哪有时间想结婚的事。还有一年才毕业。老师都夸她聪明,有老师甚至要她继续读硕士。’你知道她说什么吗?‘是啊,我猜要是没有男朋友只能去读书了。不过你要告诉南希,男人不喜欢女人学位太高。’”母亲转向我,一副恼羞成怒的表情。“那个格莱丝真把我气死了!就因为她有一个小孙子,现在津,那个马脸女孩要在高级餐馆举办一个豪华婚礼。” 我听着,脸上极力做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但事实上,压根儿就没关系。妈妈讲得太入神没注意到我在忍住笑。我的脑子里浮现出母亲从格莱丝那里听到这个消息时脸上是什么表情。后者当然显出最灿烂的笑容,刻意,而又谦虚地告诉母亲他们新的家庭俘虏。在唐人街最昂贵的酒店举办,有六百人参加的婚礼在格莱丝的价目单上绝对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事件。对我的过度关心不过是为了激怒我母亲。但这多少让我感觉对母亲的隐痛负有责任。我没给她添个孙儿,让她也可以借口抱怨生活的繁忙来炫耀。 在和格莱丝对话的这一点上,母亲决定打出她的牌。谁都知道津将要跟一个老外,一个白人结婚。对此她家人并不高兴。然而他是个业绩很好的医生这一点意味着他们很快就接纳了他。“你知道我跟她怎么说的吗?我说‘南希不会跟鬼佬结婚的。她想结婚的时候肯定选个中国人。她不会跟鬼佬结婚。她可尊重我的意见了。” “妈--!”我叫道,彻底生气了。金属勺子被摔到几乎空了的肉馅碗里,发出清脆的响声。但母亲似乎没有听到任何响声,继续说道: “说实话,我真为格莱丝难过。你知道的,她根本没法跟她那个中了彩的女婿交谈。她一句英文不会,他一句中文不会。而且,以后他们有了孩子,孩子也肯定不讲汉语。他们将对中国一无所知。他们在她面前说什么都可以。他们甚至更希望格莱丝不在场。”她拿起木勺把剩的馅括到一起,也只够包一只馄饨的。 “妈,你怎么可以那么讲?你并不知道。” “南希,只有你不知道。津一旦结婚,格莱丝想见她都不容易。”母亲站起身,把放馄饨的托盘拿到炉子旁边的台子上。 “可是,妈,津只是跟老外结婚,并不意味她会把家人都忘了。”我开始把盘子拿到炉子那里。母亲把包好的馄饨小心地下到滚水锅里,一边继续说: “哦,不是说津不关心她妈妈。但一旦她跟鬼佬结婚,她就会把所有时间都用来陪老外。她就会忘了她是中国人。我晓得,津会希望所有时间都跟老外的家人在一起。她会忘记中国人的一切。我知道。”然后母亲把馄饨捞起来,放进猪骨头和鸡骨头熬成的汤里。从她略显僵硬的肩膀我知道讨论已经结束了。 有几次我带白人男孩回家,母亲总是进进出出的,一会儿端来一盘剥好的桔子,一会儿又拿来一串葡萄,或者甜饼干。她一脸僵硬的笑容,用喋喋不休的英语短句打断我们:“再来点可乐?”“多吃点。”“你还要吗?” 老外男友离开后,或者我约会回来,母亲从来不忘提醒我:“跟老外交朋友没关系,但千万别结婚。你会有麻烦的。想想你的孩子吧。他们既不真正属于我们中国人,也不属于老外。” 我总是在脑子里这样回应母亲:“是吗?为什么?老外有什么错?他们跟我们一样是人。不管怎么说,乌曲哈一个中国人也没有。而且我打死也不会由着你从媒婆那儿另一个来。这是在加拿大,不是在中国。”但我的舌头似乎粘住了,因为这些话总是被发干的喉咙堵住。我的回答千篇一律:“别担心。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我对谁都不是认真的。毕业之前,我不会考虑结婚的事。” 当然,母亲只是想从我这里证实我不会跟其他族裔的人结婚。我们在加拿大的生活,就她目光所及,已经鬼佬泛滥,鬼们包括鬼男人,鬼女人,鬼孩子。我们卖食物给贵客户,从鬼店家购物,鬼医生看病,鬼老师教课。 我小的时候常常对她回中国时谈论的鬼佬感到困惑。他们是这里的人吗?那些我每天看到和交谈的人?那些我的老师和好朋友?
母亲数完了来宾人数,正在偷偷摸摸地环视四周看都有谁参加了婚礼。她碰了一下我转过头说:“看,爱德华∙凌。”我不解地看着她,耸耸肩。“你不知道吗?爱德华∙凌,香港来的开发商。”她生气地低声说。我点点头,转脸看到津挽着他父亲的胳膊已经慢慢走到了过道的另一头。津交换结婚誓言的时候,我想到了母亲讲的农妇和他鬼新娘的故事。我几乎是听着这个故事长大的。母亲故事里的人物从来不是应该的样子。这个故事更像一个迷宫,我的脑子里总是藏着一些悬而未决、没有答案的问题。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它要把我引向何处?但突然之间,我换个角度审视农夫和他的新娘,那个正确聚焦了的,让我看得更清楚。我忍不住微笑了。我终于开始明白这个故事对母亲意味着什么? 我们到珍珠阁参加津的宴会时,母亲僵硬地坐着,和父亲一起跟同桌的人寒暄。母亲对面是叶太太,那个媒婆和她丈夫。虽然年轻,叶太太撮合了唐人街多对婚姻,本地的和邮购的。为了增加额外收入,她还帮高级服装店制作装饰婚纱和外套的串珠和闪光圆片。这些年,这个为了少量补充额外收入的事情已经形成了赚大钱的生意。现在,她在丹打士街开了一个小店,专门展示她的串珠和闪光片成品。这个时候,真正赚钱的是出售做工粗糙的木头、贝壳、粘土珠子,给那些不讲究的年轻人装饰长发、仔裤、和形状随意的缀花裙子。但叶太太偶尔还做做心的配对。 母亲马上认出了叶太太,谦恭一笑。叶太太朗笑着探过身:“这就是你女儿?真漂亮。” “是的。呃,一般啦。”母亲回答,假意谦虚道。 “没时间交男朋友。功课太忙。”母亲摇摇头,一边说一边摆弄她的金手镯。 叶太太转向我,“想交男朋友吗?我手上有一个可以介绍给你。家境好,有钱。” “谢谢您!但是……” 我还没说完,妈妈打断我:“我说这是个好办法。可你知道现在的年轻人。他们再也不听我们的话啦。他们想自己作主决定婚姻。”叶太太笑着耸耸肩,跟母亲会意地交换一下眼神。然后两人都转向我们桌子上年长的客人,开始从每道菜里夹一块放到他们盘子里,向别人显示她们多么关心他人。 每个人都对新上来的一道菜“啊”或者“哎呀”地惊叹。有鲜美的鱼翅汤,姜葱龙虾,炸生蚝,盛在陶盆里的清炒扇贝,白切葱香鸡。等等。从这些菜式看,很明显津的婚礼很昂贵,菜上的装饰更使得它档次提高到出色。盘子不只是用生菜叶,一小枝欧芹作点缀,而是有龙、天鹅、扇子、花朵,每一种都是由胡萝卜、白萝卜、和红萝卜,黄瓜,和精心葱雕刻而成。筷子小心地从各个方向伸过来,注意不靠它太近,完好地保持原有的神圣地位。 毫无疑问,津的婚礼时吴家的重大胜利。主人到我们这桌敬酒时,吴太太对我母亲说:“很快就轮到南希勒。” 可我母亲才不理那套。她不会让格莱丝有任何宽宏大量的机会,“啊,我才不那么想。南希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考虑。她功课太忙了。”说完,两人都大笑起来。 要是母亲知道她说的话多么有预见性,她大概就不会说了。她等了15年直到我的博士毕业才等到我结婚的那天。在漫长的等待中,她从未忘了提醒我格莱丝吴有了两个孙子,然后三个,然后四个,然后5个。我哥哥跟一个可爱的中国女孩结婚已经8年了,却一个孩子也没有。 津结婚好几年以后,有一天,津带着她的鬼丈夫和两个半鬼孩子看望格莱丝时正好母亲在那儿。那天晚上,母亲给我打电话:“今天我在津母亲的住处看到津了。” “哦?她好吗?” “她跟她丈夫和两个孩子在一起。” “你过得开心吗?” “她丈夫很不错。一直陪孩子玩。不过说话不多。” “当然啦。他不会讲中文,格莱丝不会讲英文。” “你知道的,格莱丝好几个星期才能见到他们一次。” “可是妈,他们住在一个半小时车程之外,他们很忙。”我停顿了一下,不得不字斟句酌。 “要是津跟中国人结婚,他们来看她的次数肯定更多。” “妈啊!” “不过,他们孩子很漂亮。” “那当然。” “你知道吗,我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就是半鬼佬孩子确实漂亮。他们取了双方的优点。津的孩子尤其幸运。他们没一个继承了她的马脸。”
我最终结婚时,已经38岁了。我也跟鬼佬结婚这个事实已经不重要了。对母亲来说,有一个快四十岁还没结婚的女儿所受到的丢脸和歧视已经难以忍受了。她也断定,没有一个脑子正常的中国男人会跟一个高学位,已接近怀孕极限年龄的女人结婚。 婚礼那天,母亲为我穿上婚纱。这是一件白色丝绸窄长袖连身裙,最引人注目的是它的简洁,除了背部的四十八个珍珠扣。这四十八个扣子是用精美的波纹丝线套在扣子外面盘制而成。母亲小心地系好每一个色彩变幻的搭袢,我能感觉到打开的裙子渐渐收紧。母亲的手指熟练地操作着,又一次跟我讲了鬼妻的故事。最后一个扣子系上时,她的故事正好讲完。听着她的话,我咬紧牙关,握紧拳头,似乎僵硬可以关闭毛孔,防止我身体里积聚的愤怒让我逃跑。我想叫喊:为什么告诉我这个故事?你就一分钟也不能放下你的恐惧来接受吗?能不能放手?我永远不会原谅你!母亲帮我穿好婚纱,直起身,垂下手臂。我猛然转过身,看着她。她得眼睛已被泪水打湿。我看到里面不只是为年轻农夫而恐惧和渴望,而是突然地,那折射出的是对我的担心和希冀。那些从我的唇边即将发射的舌弹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的愤怒消退了。我伸出手环抱她。有好一会儿,我们就这样紧紧相拥,不发一言。 |
文章: 我觉得结尾,母亲已经认可了,只是还有担心。她不是说津的混血孩子很漂亮吗?说明她在试着接受。
昨夜雨: 韩姥姥的解读管用的。谢谢!
不过我觉得这里有个文化信息传递的问题。可能在传递中有点偏差。
聊斋故事的本意是一个狐狸精嫁给农民。但是在多事的人影响下,最 ...
文章: 朱迪 ∙ 方 ∙ 贝丝(著),文章(译)
没有链接,是从书直接翻译。作者是多伦多一位移二代作家,原文用英文。 ...
昨夜雨: 韩姥姥的解读管用的。谢谢!
不过我觉得这里有个文化信息传递的问题。可能在传递中有点偏差。
聊斋故事的本意是一个狐狸精嫁给农民。但是在多事的人影响下,最 ...
王木木: 雨兄,您评得好。
我从不写小说,对我这外行人看来,这小说结构生硬,头尾脱节,“鬼妻”的寓意表现太糟杂冗长,主角的态度思路没有流畅地交代。
译作可能还不 ...
昨夜雨: 韩姥姥的解读管用的。谢谢!
不过我觉得这里有个文化信息传递的问题。可能在传递中有点偏差。
聊斋故事的本意是一个狐狸精嫁给农民。但是在多事的人影响下,最 ...
hanxin: 我也是这样理解的。嫁洋人就是嫁给鬼。
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很喜欢呢。
星光: 后面还有一些,你自己再看看吧。
我没做过翻译,不过我觉得翻译时把故事讲出来即可,不用每句话都直接翻译。
不知我的理解对不对? ...
星光: 文章,虽然是翻译。但你应当像你自己写得文章一样,顺一顺。
觉得有些地方有些生硬。
文章: 我的理解是,故事中是鬼妻,现事中是鬼佬,这也是“我”的母亲一直不赞成“我"和白人结婚的理由。

王木木: 故事怎没结尾呢? 例如:
有一天晚上我正睡着,发现老公点亮了蜡烛,他看着我,下巴渐渐地掉下来。
昨夜雨: 鬼妻的故事应该是聊斋的。但是看下来看不出和这个女孩的婚事有多大的关系。
xcr: 恕我直言,看到中途,硬逼着自己往下看,仍是看不下去。
Chang_Le: 读了,挺离奇的。问个问题:这是“译作”还是你写的?如果是翻译,原文是什么文的?作者是谁?有链接吗? 如果是你写的,为什么称为“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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